书城传记忧国忧民:范仲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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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范氏义庄,惠及后人

义庄是古代的一项慈善举措,指捐赠者购买相当数量的田地,所收取的田租用于慈善事业。义庄往往在家族内部创设,在家族范围内进行慈善救助。义庄的开创者是范仲淹。范仲淹不仅在军政方面都做出过杰出贡献,而且,他还是一位热心公益事业的慈善家。

在杭州做官期间,范仲淹一直想为故乡的范氏宗亲做点事,过去远离故乡,政务又繁忙,经济条件也不允许,这桩心愿一直没有能够成行。现在自己已经年迈体衰,家族内部条件还允许自己干些义事,到考虑了却多年心愿的时候了。于是他抽空回到故乡苏州,看望了族中贫苦的亲戚,了解了他们的生活情况,准备倾其一生的全部积蓄,在故乡办一个义庄,以完成夙愿。范仲淹就把他的想法和他的兄长范仲温商量,并将此事委托给范仲温办理。他在苏州购买好田一千亩作为“义田”,并在灵芝芳祖宅附近修建了一组房屋为“义宅”,亲自为其命名为“岁寒堂”,“松风阁”,于是历史上第一个多功能的私人慈善机构就在范仲淹的积极倡导和实施下兴办起来,史称范氏义庄。

范氏义庄的规划包含“义田”、“义宅”、“义学”三部分。义庄所筹之物主要以义田所出的米粮作为救济物资的主要来源,包括食物粮食、衣帛布匹、钱款财物等。义庄的宗旨是乡里邻居、外姓姻亲、本家亲戚,如果因遭遇疾病、灾祸,或者遇到天灾之年等令生计陷入困顿,没有饭吃,没有住房,求学困难等情况,经族中议事机构共同调查核实之后,就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得到救助。实际上,范义庄的济贫扶困的范围已远远超出范氏宗族。范仲淹去世后,他的子孙后代继承了他的意愿,一直按照他当年的规划在做扶贫济困的工作。岁月轮回,朝野换代,范氏义庄却代代相续没有间断。范仲淹活了64岁,范氏义庄却办了900年。

范仲淹的母亲安葬在洛阳,范仲淹及其四位儿子最后也安葬在洛阳。但我们要知道,范仲淹还没有显达的时候,苏州宗族对范仲淹并不善良,因害怕范仲淹分家产而阻挠他归宗。范仲淹以德报怨,晚年对苏州宗族竟然有如此大笔的慈善捐献。范仲淹《告诸子书》说:“吾吴中宗族甚众,于吾固有亲疏,然吾祖宗视之,则均是子孙,固无亲疏也。苟祖宗之意无亲疏,则饥寒者吾安得不恤也?自祖宗来,积德百馀年,而始发于吾,得至大官。若独享富贵而不恤宗族,异日何以见祖宗于地下,今何颜人家庙乎?”胸襟博大,卓然于众人之上。范仲淹皇祐二年十月订立的义庄规矩如下:

逐房计口给米,每口一升,并支白米。如支糙米,即临时加折。

男女五岁以上入数。

女使有儿女在家及十五年、年五十以上,听给米。

冬衣每口一匹,十岁以下、五岁以上各半匹。

每房许给奴婢米一口,即不支衣。

有吉凶增减口数,画时上簿。

逐房各置请米历子一道,每月末于掌管人处批请,不得预先隔跨月分支请。掌管人亦置簿拘辖,簿头录诸房口数为额。掌管人自行破用或探支与人,许诸房觉察,勒赔填。

嫁女支钱30贯,再嫁20贯。娶妇支钱20贯,再娶不支。

子弟出官人没还家待阙、守选、丁忧,或任川、广、福建官留家乡里者,并依诸房例给米、绢并吉凶钱数。虽近官,实有故留家者,亦依此例支给。

诸房丧葬:尊长有丧,先支一十贯,至丧葬事又支一十五贯:次长五贯,丧葬事支十贯;卑幼十九岁以下丧葬通支七贯,十五岁以下支三贯,十岁以下支二贯,七岁以下及婢仆皆不支。

乡里、外姻亲戚,如贫窘中非次急难。或遇年饥不能度日。诸房同共相度诣实,即于义田米内量行济助。

所管逐年米斛,自皇祐二年十月支给逐月粮并冬衣绢。约自皇祐三年以后,每一年丰熟,椿留二年之粮。若遇凶荒,除给粮外,一切不支。或二年粮外有余,却先支丧葬,次及嫁娶。如更有余,方支冬衣。或所余不多,即凶吉等事众议分数均匀支给。或又不给,即先凶后吉;或凶事同时,即先尊口后卑口;如尊卑又同。即以所亡所葬先后支给。如支上件粮吉凶事外。更有馀羡数目,不得粜货,椿充三年以上粮储。或虑陈损,即至秋成日方得粜货,回换新米储管。

义庄规矩制定比较详尽,从米、绢、钱发放的对象、数量、方式、管理、监督等事项,都有具体可操作的规定,可见范仲淹于设立义庄、资助族人一事已经深思熟虑。既然是在皇祐二年十月义庄开始发放粮食、钱财,义庄的购置就应该是在更早的时候。这么多田产也应该是一个陆续购置的过程。

据范仲淹儿子范纯仁治平元年(1064)给朝廷上的奏章中提及,义庄购置设立已经有“五七年”时间。据此推算,范仲淹是庆历末年在邓州期间开始购置义庄田产的。

皇祐二年十月,义庄已经有相当规模和产出,范仲淹亲回苏州,与其退休闲居苏州的二兄范仲温商议,订立规矩并安排义庄各项事宜。规矩中有几方面值得注意:义庄主要是周济宗族的,顾及乡亲和姻亲;宗族发放对象不论贫富:粮食、布匹、奴婢口粮、红白喜事、其他急难事宜,周济范围非常宽泛;周济对象特别照顾无经济收入的妇女,对再婚妇女并无歧视:义庄制定了相关的管理、监督规矩。

更加难能可贵的是,范仲淹的几位儿子都能遵从父训,承继乃父志愿,光大乃父事业。在义庄慈善事业方面,他们也是不断地投入钱财和精力,不断完善义庄规矩。范仲淹长子范纯祐去世较早,没有参与义庄扩张、完善事务,其余三子范纯仁、范纯礼、范纯粹都积极参与义庄事务。尤其是次子范纯仁,曾两度出任宰相,在政坛上有显赫政绩。《宋史》本传记载:范纯仁“自为布衣至宰相,廉俭如一,所得奉赐,皆以广义庄”。范纯仁官职超过父亲,所得俸禄也应该更多,对义庄的投入同样更多。在范仲淹诸子中,范纯仁用于义庄的精力和钱财是最多的,对义庄规矩的完善也贡献最大。

英宗治平元年(1064),范纯仁特意为义庄事务给朝廷上奏章,说:义庄虽然订立了规矩,“今诸房子弟有不遵规矩之人,州县既无条敕,本家难为申理,五七年间,渐至废坏,遂使饥寒无依。伏望朝廷特降指挥下苏州,应系诸房子弟有违犯规矩之人,许令官司受理”。朝廷同意范纯仁的请求,特地为此下达旨令。这当然也是英宗皇帝和宰辅大臣崇敬、钦佩范仲淹作为的一个结果。范纯仁这次特意将父亲所定的义庄规矩刻石,立于天平山白云寺范仲淹祠堂之侧,要求“子子孙孙遵承勿替”。

此外,范仲淹还在他的第二故乡淄州长山购置义田四百余亩,以报答朱氏家族的养育之恩。

而后,范氏后裔多有热心义庄事务、事业的人。南宋宁宗庆元、嘉定年间,范仲淹五世后裔范之柔与兄弟范良器等重新整顿义庄,极力经营,恢复了义庄原来的规模。范之柔且将过程与规矩禀明朝廷,皇帝再次为此下旨颁布施行。范氏后裔对义庄也多有捐献,如明末范允临捐助田地一百亩,清初范瑶捐助田地一千亩等。历代当地官府也多有积极参与义庄之重整者,监督义庄规矩的贯彻实施。历代朝廷也都特别下诏,免除范氏义庄所应承担的差役和部分赋税。这一切都是范仲淹巨大的人格、道德魅力感染所致。一直到清末宣统年间,义庄仍然有田产5300亩,运作良好。

范仲淹不仅开创了义庄慈善事业,其所开创的义庄生命力之强,前后运作九百年,“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亦是中华民族慈善事业的一大奇观。

从范仲淹以后,许多朝廷高宫显贵效仿学习,在家乡设立义庄。如神宗时副宰相吴奎、徽宗时宰相何执中,等等。不过,以后的义庄大致是针对宗族中的贫困者,而不是贫富不拘。

宋代达官俸禄丰厚,生活奢侈成风。欧阳修《归田录》记载:“寇准尝知邓州,而自少年富贵,不点油灯,尤好夜宴剧饮,虽寝室亦燃烛达旦。每罢官去后,人至官舍,见厕溷间烛泪在地,往往成堆。”叶梦得《避暑录话》记载:“晏殊未尝一日不宴饮,盘馔皆不预办,客至旋营之。苏丞相颂曾在公幕,见每有佳客必留,但人设一空案一杯。既命酒,果实蔬茹渐至,亦必以歌乐相佐,谈笑杂至。数行之后,案上已粲然矣。稍阑即罢,遣声伎曰:‘汝曹呈艺已毕,吾亦欲呈艺。’乃具笔札,相与赋诗,率以为常。”寇准、晏殊在当时还有“简约”的名声,尚且如此奢侈,其他达官权贵生活可想而知。

与他们相比,范仲淹的生活才是真正的清简俭朴。据说,范仲淹晚年有一习惯:入睡前在心里核算家中一日的饮食等费用,家庭费用与所做的事情相称,才能安心入眠。奉己甚严,如此,可以理解范仲淹大量购置义庄的钱财从何而来。由此,范仲淹开启了宋代慈善事业的一个新时代。

自春秋战国之后,还没有哪一个英雄豪杰所开创的事业,能够连续超过三百年而不间断。英雄豪杰与圣贤之间的根本区别在于,英雄豪杰以武力服人,而圣贤以德服人。纵观人类历史,只有圣贤的事业才是真正的千秋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