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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两个华商机构

随便跟任何一个马来西亚商人提起“华商”,他都可能回答:“‘华商’是指‘华裔商人’。那是陈氏家族的私人贸易公司,进口粮食、鱼,什么都做。那是棵真正的摇钱树。有个子公司在2003年上市,经营输油管道业务。华商对于陈家来说一直十分重要。”

鲜为人知的是,有两个华商。1946年,有6个人各自拿出3000元STSD创办了第一家公司。陈锦耀是董事长,吴添竹(Goh Thiam Tiok)负责财务。锦耀的想法是从缅甸进口大米和其他商品,而不是从印度尼西亚进货,尤其不是从棉兰进货。

公司起初是赢利的,锦耀证明了自己的理念是正确的。但是,他的生活充满了磨难。我从来没有读到过任何文字报道,描述在20世纪40年代中期用驳船从缅甸进货是一种什么样的情形,但是我很清楚这种工作既耗费体力,又充满了危险。

海盗出现了。随着货物被抢劫,华商陨落了,如果最初的公司结构让更多的人直接介入管理的话,也许华商还能幸存下来。

第二个华商组建于1948年,资本达到2万元STSD。我哥哥陈锦耀投资3000元,成了高级合伙人,我用本书第九章中提到的赛马赚的一部分钱和积蓄的1000元STSD,合计投资2000元成了一名低级合伙人。

华商的第一项重要工作,是接受刘亚保的报价,作为他的分包商来提供食品,在这里就是为驻扎在大山脚、槟榔屿和双溪大年的英国陆军部队提供鱼和其他易腐烂食品。我们的合同期是6个月,我们在还没有意识到分包工作有多么艰难的情况下就干了起来。刘亚保从我们这里提取一个百分比的报酬,而英国人给我们的价格等同于给刘亚保的价格。

如果说在我的一生当中,有任何一个时期可以称作最快乐的话,那么这就是我最快乐的阶段。每天下来,我和哥哥都要非常精确地计算一番赚了多少,然后讨论各种降低成本的方法。“这么做……怎么样?”或者“我们来试一试这个法子”,成了我们晚上谈话的主题。

傍晚时分,当一天的工作告一段落但绝非结束的时候,我们总是骑车到槟榔海边的空旷处。我们每人花5分钱喝些当地的黑咖啡,每人花10分钱吃点墨斗鱼和空心菜。每天晚上,我们每人花15分钱,就能让我们在那里待上3个小时,呼吸着还没有被汽车尾气污染的空气。我们看上去跟当时的其他华人一样,穿着裤衩、汗衫和拖鞋,坐在木凳上,谈论着我们的生活和生意。如果说在我的一生当中何时是我希望永远重复至天荒地老的话,那就是骑车到海边空地跟我的哥哥和(在很多时候)吴添竹见面的那几年。

我一身非常入时打扮,靠在老威利卡车上。锦耀用这辆卡车在1948年给英国军队运送1300磅的土豆。后面是对命运不济的“槟城电洗公司”的一种纪念。

白天,我仍然从事汽车运输,而锦耀和其他人一起去采购鱼——收的是红鲷鱼,而不是协议规定的价格高得多的顺风鱼(ikan Kurau)。我们告诉英国人,顺风鱼只能从印度洋捕获,他们听信了我们的解释。大约在那个时候,我们的报价第一次击败了主要竞争对手林芙蓉(Lim Foo Yong)——此人后来成为马来西亚第一个大型地产开发商,并因为创建美伦酒店(Merlin Hotel)连锁而远近闻名。

我们的利润太薄,雇不起司机。锦耀开着他的老威利(Willy’s)卡车往槟榔送货。我也不得不开辆货车运送商品。有时,我们借英国陆军的车辆输送货物。我们采用了各种能想得到的合法方式来省钱,而这正是中国字“俭”所代表的美德。

吃完晚饭,我们还得监督鱼的除内脏、去头和冰镇包装的工作,直至大约夜里11时。第二天早晨,天刚擦亮,我们就去送货。

第一个为期6个月的合同完成了。利润非常微薄,我们付出了艰苦的劳动,获得了相对很少的利益。但是,我们在学习做生意,而接下来的6个月产生了2万元STSD的利润——这在当时是个天文数字,因为那个时候的土地价值是今天的大约1/1000.我们的投资获得了100%的回报。我们在1949年的总利润将近5万元STSD。我现在知道了,我母亲是对的。作为一级办事员的可观的180元月工资突然之间显得那么微不足道。

给陆军、监狱和医院供应食品不止一次地要求我们调整良心准则。如果英国陆军的军需官没有打点,那么货物可能不经检验就被拒收。而且,一旦军需官走马换将,你还得重新打点。更糟糕的是,虽然我们为陆军供应的是最优等的食品,监狱和医院的食物质量却下降了。我和哥哥在良心上过不去。后来,我们拒绝为医院供给报价,虽然那个领域的利润更大。有一种恐惧感总是让我们小心翼翼地做事——厨师和士兵因为食物不好而导致的投诉。这种投诉并没有什么不对,因为投诉促使我们作为商人提高自己,使商人以创造资金价值为荣。此外,正如我们后来所发现的那样,我们的表现和荣誉感正在引起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