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永远不要随意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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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谷中城中的巨型购物中心

问一个直截了当的问题:谁是功臣?如果我列出每一个功臣的名字,那么这部备忘录就得出第二卷。拿督叶林生和王翰明找到的地,前面已经提到,王翰明细致地提出了许多创意。作为IGB的联合董事总经理,我儿子文生负责财务,罗伯特·陈领导着极其繁重的实际施工工作。谷中城有限公司的董事总经理M·K·孙就土地事宜进行谈判,并为我们的规划取得了必要的批准手续。接下来(这些人实际上应该排在这个名单的最前面)是每年365天、每天从上午10时到晚上10时实际经营谷中城梅伽贸购物中心的男女员工。如果是闰年的话,他们就会工作366天。

谷中城的时间跨度十分惊人——至少对我来说是这样。整整一代人,30年的时间,从1980年或1981年开始(那时它还是我们头脑中的聪明构想)到大约2010年工程结束。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的大约18年的孕育期,迎来了1999年11月巨型购物中心开业的诞生。从1996年4月开工到大约2010年项目工程结束,跨度将近15年。

回到先前提到的那块地,也就是毗邻的另外1/3土地。正如我一贯坚持的那样,我做事的90%是为了纯利,或者说,像我前面引用的拿督叶林生的话,是“出于贪婪”。另外10%与我有限的宗教心理有关:无论你做什么事情,晚上必须能够睡得安稳。因为如果你晚上睡不安稳,那么生活便成了人间地狱。困难之处在于这块土地上大约生活着600个家庭,那么最低限度,他们必须以对他们有利的方式搬迁。如果IGB采取高压强制手段,那么不仅道德上是一种错误,而且在政治上也是一种自杀。

运气站在我们这边。这些家庭在因为大火而被迫迁居到此之前,就住在环绕谷中城的巴生河对岸。事实上,如果我们能做出安排,他们将能回到原来的居住地,住上比他们现在更好的住所(由我们提供)。官员们理解了我们需要整整50英亩的土地才能建设一个世界级城市开发项目后,被我们说服,将那些家庭搬迁出去的地块卖给了我们。

在把这些家庭安顿好之前,IGB无法开始施工,而这个过程到了1994年才结束。在这个漫长的孕育期,我们研究了吉隆坡市场,确信它能支持我们的设想。我们时常修订规划,以满足我们的研究发现。施工于1996年4月开始,其中的第一期(包括390万平方英尺的净出租面积和550万平方英尺的总面积)于1999年11月完工。

随着20世纪90年代后期金融危机和恐慌的加剧,在别人放慢脚步行走的时候,我还在从跑步的角度进行考虑。关键问题在于仍然要建造一个巨型购物设施,从规模到品种都能满足即将到来的新千年的顾客需求。否则,就在我们从各个商厦招商的时候——多亏了一些大商户的入住,比如家乐福(Carrefour)、金色屏幕影院(Golden Screen Cinema)、查亚佳世客(Jaya Jusco)和美罗(Metrojaya)——在短短几年时间内,竞争对手们就会抢走我们的生意。

我决心要少借钱,不仅因为我们很清楚谷中城的数十亿令吉成本,而且还因为我们与承租人之间的最初租约将是一个买方市场。在我们的巨形购物中心开张的时候,收入不会滚滚而来。

谷中城项目融资问题的解决,首先是通过将项目变成与地方管理当局合营的企业,由我们提供造价超过1.3亿令吉的全面的道路交通系统,并因此获取土地收益。我们遵守的商业智慧是,通过明智的借贷来小心谨慎地理财。事实上,银行借贷只占了我们施工费用的35%。正如沃特·迪斯尼(Walt Disney)曾经说过的那样:“我永远都无法说服金融家们相信迪斯尼乐园(Disneyland)是个可行的项目,因为梦想能提供的抵押价值太小了。”谷中城项目也是如此。我们不得不筹措额外的资金——将公司的利润投入到该项目中;从业务大公司(Ipmuda Bhd)撤出资金;预售谷中城的几个楼座;兑现吉隆坡地区的黄金地产。

巨型购物中心如今是一个举足轻重的巨型购物场所。任何一个真正想在马来西亚做生意的零售商都必须在那里开设一个铺面。租金的收入已经翻了一番多,而且还会随着总销售额的上涨而继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