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赣商的历史流变。
赣商在历史上被称为“江右商帮”。据明末清初散文家魏禧所著的《日录杂说》上记载“江东称江左,江西称江右。盖自江北视之,江东在左,江西在右。”遂得此名。江右商帮最早兴于北宋时期,当时江西地区人口达446万,占全国总人口的1/10,位居全国首位;而江西地窄人稠,故民多弃农经商。到了各大商帮纷纷兴起的明朝,时人谢肇制在著作《五杂俎》中称:“天下推纤啬者,必推新安与江右。”将其拿来与徽商(即新安商人)比较,可见江右商帮在明代仍占据着重要的商业地位。江西在两宋以后,由于得天独厚,人杰地灵,成为全国经济文化的先进地区。历元至明,江西继续保持这一经济优势。在明朝,江西人口仅次于浙江,在全国十三个布政司中居第二位;由于地产丰富,盛产粮食、茶叶、陶瓷、纸张、布匹、木材……缴纳税粮在明孝宗弘治年代直至明神宗万历年代居全国第一。
明代江右商帮的兴起是精明的江西人,在较为有利的经济基础之上,利用良好的地理经济环境,得益于当时明朝的海禁政策;江西明代的流民运动实质上就是一种经济扩张,使江右商帮在当时能够发展起来。江右商帮的兴起,为江西的经济发展作出了较大的贡献,贸易的繁荣造就了江西当时的辉煌:“瓷都”景德镇名扬万里;樟树无药,却成为“药都”有“药不过樟树不灵”之说;九江雄踞长江之滨成为当时极具影响的商埠,在当时江苏一带,市传“三日不见赣粮船,市上就要闹粮荒”。以至于后来九江引起外国列强垂涎;商业繁荣,促进了江西各业的迅速发展,素有“江南粮仓”美名的江西,真是百业兴旺。尽管在江右商帮中,既没有出现像徽商那样坐拥巨资,堪与王侯相比的富商巨贾,也没有形成像晋商那样经营着垄断行业,也不能如浙商那样成为中国近代资本的源头,但江右商帮以其人数之众、操业之广、渗透力之强为世人瞩目,对当时社会经济产生了一定影响。在湖广,有“无江西商人不成市”的说法;在云贵川“非江右商贾侨居之,则不成其地”。
2.赣商的经营理念和经营原则。
(1)发挥优势,抢抓机遇。
江西水运发达,交通便利。早在秦朝,秦始皇为了开拓南疆,派军队修建了江西与广东相连的大庾岭驿道,开通了“南野之界”,使粮饷物资顺赣江南运,抵赣州入章水达大庾岭下,经驿道翻岭陆运,再沿浈水进北江而达番禺(今广州)。赣江以北,经鄱阳湖,与长江相连,使江西物资销往长江下游两岸各大城市。隋唐两宋以来,江西木材外销是商业贸易中的一个大项目。明成祖扩建北京,于永乐二年(公元1404年)派待郎古朴到江西采购木材,就是通过赣江经吴城过鄱阳湖进入长江由运河北上的。不仅建设古都的木材是江西的,设计、主持建设北京主要宫廷建筑的“样式雷”(雷发达)也是江西人。
交通便利为江西商人外出经商和运输货物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也是赣商发展的地域优势。所以“九江据上流,人趋市利;南、饶、广信阜裕,优于建、袁,以多利贾;而瑞、临、吉安尤称富足;南、赣谷林深邃,实商贾入粤之要区”。宋朝时期,经过进一步开发,江西已经成为全国经济文化发展的先进地区,其人口之众,物产之富,居各路(路为宋时的行政区划)前茅。宋徽宗崇宁元年(公元1102年),全国在册户口数为2026万余户、4532万余人,其中江西地区达201万余户、446万余人,均占1/10,其中人口为诸路之首。历元至明,江西的这一经济优势仍继续保持,元世祖至元二十七年(公元1290年),江西地区在册户、人口数分别占全国的20.2%和23.3%。
元顺帝至正十一年(公元1351年),红巾起义爆发,中原地区陷入了旷日持久的战乱之中。随着朱元璋建都南京,其第一个设省的地区便是江西。在对全国的统一过程中,明军北伐中原,进军西南,战争连绵不断,都以江西为基地,军需给养多依赖于江西供给。相对而言,东南地区战事缓和,生活较为太平。由于“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赣商随之出现。在这场改朝换代的战争中,江西人一方面广征粮草,满足军队的不断需求,贸易越做越大;另一方面,随着军队的推进,江西人又将本地的商品(主要是农副产品和生活必需品)行销到中原大地和华南、西南各省。与此同时,江西也开始了有史以来第一次大规模的向外移民,江右商帮便在这个时期正式形成并迅速向全国各地扩张,占领了广阔的市场。
明朝建立后,为了防止东南沿海倭寇的侵扰,实行了长时期的禁海政策。国内贸易,甚至对外贸易,都主要依靠内陆的水上通道,“运河——长江——赣江——珠江”成了全国贸易的黄金水道。这条通道长达3000多公里,在江西境内则有1000余公里,使其在国内、国际贸易中处于极为有利的地位,为江右商帮的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赣商借此全方位铺开,社会上也有了“无江(西)不成市”、江西商人“一个包袱一把伞,跑到湖南当老板”的谚语。
(2)吃苦耐劳,发扬特色。
赣商多系家境贫寒的农家子弟,自幼养成了吃苦耐劳的品格。在从商的过程中,他们吃苦耐劳,艰苦创业,勤俭持家。东乡商人,“牵车者遍都大邑,远逾黔滇不惮”;丰城商人,“无论秦蜀齐楚闽粤,视苦比邻”;临川商人“行旅达四裔,有弃妻子老不归者”。许多赣商由于亲身体验到从商的艰难和经营的劳苦,往往能够疏远纷华声色,粗食布衣,洁身自好。玉山商人吴士发兄弟八人,商贾农艺各执一业,家道殷富,就“不趋游荡,凡声色犬马樗蒲之戏,从不入其内”。清江商人杨福圆,经商多年后,“良田,夏屋渠渠,而藏获之备,指使者甚众”,其妻张氏却仍是“裙布荆钗,操作犹昔”。
如丰城徐文豹,父亲死后,家无恒卧产,受母命经商。南昌刘善萃,孩提时见父亲终年辛劳,还是养活不了一家人,总是暗自落泪,一待年长,即独自往汉口寻找生计,通过邻里相帮,以贩卖土产来接济家庭生活。这些贫家子弟,一般从小就从事各种劳动,自理能力较强,故而稍长就能独自远出,求蝇头之利。又如丰城熊登轨,幼年丧父,开始与其兄卖柴养母,到15岁,就随人去四川,贩卖丝布,其早年卖柴的经历,实际上为后来的卖布打下了经商基础。也有的是弃儒经商者,因家道日落,父辈拘泥于儒家陈腐陋习,放不下读书人的架子,于是让子孙辈弃儒经商。如丰城李钟喆,继承家学,自视甚高,可是文运不佳,老是考不上举人,家道渐衰,有时甚至衣食也难以维持,却又不愿放弃士人的身份,总算还识时务,命两个儿子到汉口去经商,于是家道中兴,孙子李朗化中了进士,钟喆自己也因此而被赠予“文林郎”的虚衔,这可以说是曲线业儒,以商养士。
江西地处长江中下游以南,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物产丰富,有瓷器、茶叶、纸张、夏布、大米,药材、木竹、烟草、蓝靛、煤炭、钨砂等等,为江右商帮对外输出经营的主要产品。据统计:江西每年外输粮食达500万石、茶叶500万斤、夏布230万匹、售纸50万两,均居全国之首。
宋末元初,景德镇瓷业迅猛发展,青花瓷烧造的成功使江西在全国瓷业输出中独占鳌头。而进贤毛笔、烟花,广昌白莲,南丰蜜橘,临川西瓜,铅山造纸,宜黄夏布等特产均驰名海内外,并为江右商帮带来巨额利润。
江右商帮大多以贩卖本地土特产为起点,所谓“以小买卖而致大开张”。以其中的主体抚州商人为例,其经营的产品主要有粮食、陶瓷、布匹、烟草、蓝靛、药材、木材等。如宋代的抚州布商陈泰,生意做得很大,他在各地雇佣了中间人,协助将资金预先贷给金溪、崇仁、乐安以及吉安等地种麻、织布的农民手中,而后再收购他们的布匹产品。陈泰以预付定金的方式垄断货源,这种经营方式非常具有超前意识。而抚州木材资源十分丰富,商人们就将木材分别从赣江,抚河顺水而下,然后出湖口,入长江,运销到南京、扬州、常州及武汉等地。清代中期以后,乐安县流坑村之所以能在科举衰落之后,仍然延续昔日的繁荣,靠的正是该村拥有数十人之多的木材商人集团和源源不断的商业利润的滋养。
但在江右商帮中,并未能产生出资本实力雄厚、影响极大的商业领袖级的代表性人物。其原因是当时商业活动的主体是离开土地的流民,他们在迁徙过程中迫于生计而从事买卖,大多“小富即安,不思发展”,少有做大商人的野心。大部分赣商的主业化经营并不明显,他们挟小本,收微货,走州过府,随收随卖,操业甚广。
(3)注重商德,积极入仕。
讲究“贾德”,注重诚信。赣商诚实守信,讲究职业道德。他们不卖假货、劣货,不抬高物价、欺行霸市,而且还遵守儒家的道德规范,提出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并由此形成了“以诚待客,以义制利”、“和气生财,公平守信”、“货真价实,童叟无欺”等一系列道德要求,为“江右商帮”共同遵守。浮梁商人朱文炽在经营茶叶时,每当出售的新茶过期后,他在与人交易的契约上均注明了“陈茶”二字,以示不欺。清江商人杨俊之,“贸易吴越闽粤诸地二十余年,虽童叟不欺,遇急难不异捐赀排解”。不仅如此,有的家族还将商业道德作为家规、族规的重要内容,要求全家庭的人员予以遵守。
明清两朝,科举盛行。江西人历来尊师重教,崇尚学习,每年中举者络绎不绝,朝中官宦江西人居多。元朝有程钜夫、吴澄、虞集、揭傒斯;明朝有黄文澄、杨士奇、杨溥、解缙、胡广、费宏、夏言、严嵩、谭纶、况钟、周沈、徐贞明、欧阳德、邹守益、罗钦顺;清朝有朱轼、裘日修、甘如来、戴衢亨等。明代,朝廷上有“朝仕半江西”的说法,政治影响很大。这些官宦故乡情深,非常注重对家乡的关心和奖掖,他们不仅在京城和各地保护了赣商的地位与权益,还提供了不少的市场信息和商业机遇,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江西人外出经商做工的积极性。
(4)共同协作,面向市场。
南昌商贾者多以供货为生,其借贷活动一般是在亲友同伴之间进行的。所谓“戚某”,即亲戚其人,而隐去其名。有些家庭还专门设有“生息资”,由全族共同出资为本金,供货给本族子弟经商业贾,利息则用于修祠续谱。借贷之间,一般立有文契,可见这种活动的经常性和法律化。除专门施放高利贷的钱庄,亲友间的供货一般也得支付年率10%左右的低息。如丰城熊作宾,幼年业儒,长而从商,“累橐金盈亿”,对同行经商者多加扶持,有刘某向其借贷千金,经营不善而折本,熊作宾复货千金,刘某获利数倍,偿还两次借款。又如南昌万惟佑,少时读书,因无法支付学费而弃学,向人借了百金为本钱,外出谋生。而奉新岳正光,本钱更少,父母双亡后,家贫不能举火,只得中止学业,到笔铺借了10支笔,卖了数十文钱,从而开始了他的商业活动。
江右商帮中的南昌商人,经营的行业多以贩卖本地土特产品为依托。有粮食业、茶业、瓷器业、纸业、布业、药业、木竹业、烟业、盐业、书业、杂货业、典当质押等,最常见、最大量的经营方式是个体经营。他们或独自外出经商,或父子兄弟相偕经商,家庭分工、产销结合。当然也有同业商人合资经营,双方或数方相互承担经济上和道义上的责任。如南昌雷可权,曾与黄文魁“同本贸易”,两年后,文魁病故,在文魁病重期间,可权延医购药,死后又操办丧事,并请塾师敦文魁儿子读书,及长成,给200两银子为本钱,让其外出经商。商帮中的南昌人还特别注意市场信息,一般看准行情才进行投资,并且揣摩消费者的心理,迎合不同顾客的需求。徐珂《清稗类钞》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有位南昌籍商人因经营不善而折本,人到岁暮,只剩下二百钱,而债主毕集。于是走到避静处准备寻短见,却遇到一位颇有见识者。那人知道商人寻死的原因后,不由得笑了:“异哉,有钱二百而犹觅耶?”商人说是二百钱办不了事,那人又笑了:“子视世间若无事可为,此子所以困也。”于是问商人要了那二百钱,买了一坛酒,一块肉,以及几十件小孩玩具,两人找座古庙,席地而坐,吃饱喝足后就在庙里睡了一夜。第二天一早,那人将商人叫醒,将昨天买来的玩具给他,并告诉他,今天是新年,你将这些玩具拿去卖,如大人买,可便宜些,如遇上孩子,可卖贵些。商人按照这话做了,结果发了笔小财,非常高兴。商人回到古庙,将情况说了一遍,并打算再去贩卖玩具,那人连连摇头:“此子所以折本也。昨当岁暮,市中玩具价较廉,故贩售之,可以获利。今已新岁,市中玩具价亦涨矣。吾侪成本无多,利货速售,方足以资周转,非若多财善贾者流,可居奇货以待善价也。”这段材料的真实程度已无从考察,但其中表现出来的资金周转意识及对不同主顾所采用的不同态度,却是值得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