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模拟联合国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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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附录五 常见问题解答

Question(下面省略为Q):在发言的时候,我是否可以选择只阐述自己国家的观点或者对以上发言国家的发言发表意见(包括支持或者抗议)?

Answer(下面省略为A):代表发言应当是就讨论的议题阐述自己国家的观点,或者对已经发言的观点发表意见。大会的逻辑思路应当是:确定议题——陈述本国立场——磋商——陈述国家集团立场——磋商——陈述本国解决方案——磋商——陈述国家集团解决方案——磋商——本着合作的态度产生决议草案——磋商——讨论分析修改决议草案——对决议草案进行表决——确定解决方案。

Q:在我发言的时候,开始时我应该使用“the Italian delegate”还是直接说“Italy”来阐明我国观点呢?

A:直接用“Italy”或“The delegation of Italy”“The Italian delegation”都可以。对应的中文就是“意大利代表”“意大利代表团”“意大利政府”。

Q:在发言时,如果一个国家有两个代表,可不可以轮流发言?

A:在一次发言的时候只能一个人说,不能两个人一起上,两个人要安排好分工,发言只不过是会议的一小环节,还要记录其他人发言内容,和别的代表进行沟通,传递意向条。其实双代表合作好了,是有一定优势的。

Q:在设定议题时,发言国家的重点应放在此问题的重要性上,还需要提及另一个问题的相对不重要性吗?

A:按照规则,是不允许说另一个议题如何不重要,只能说一个议题对于国际社会如何重要。

Q:如果发言让渡给问题,而又无人提问,主席会怎么处理?

A:主席一般会鼓励代表提问,也可能出现主席直接点代表提问,这些被点到的代表通常是和该问题/国家有特殊关系的国家,或是尚未发言的国家。但是,如果是和该问题/国家关系密切,那代表们一般是会提问的;而且大家都这么牛,冷场的情况应该不会发生的吧。

Q:在写作或者发言的时候,我是否可以引用他国现状作为反例来支持我方观点?

A:其实在模拟联合国活动当中,主席只是一个会议规则的规范者和大会流程的推动者,没有权力干涉各国代表的发言内容和各种行为。我们不鼓励直接对他国的批评。如果该国行为损害了国际社会的利益,或者讨论的问题本身就涉及到某些特定的国家,代表可以提及这些国家。代表要注意的是扮演好该国的角色,如果这个国家在国际上就是对别的国家指手划脚,那就尽量按照这个风格来做。总的来讲还是希望大家保持外交风范。

Q:立场文件(Position Paper)是两个议题都要交吗?

A:不管一个委员会是几个代表,每个议题大家都要准备。代表们会现场决定先讨论哪个问题,通常一次模拟联合国会议只能对一个议题进行深入的讨论。也就是说另一个议题可能讨论不到,或者只能讨论很短的时间。

Q:工作文件的签名是写国家名还是代表自己的姓名?打出来还是手写呢?

A:所有的文件(除了立场文件)都只能出现国家名,不能出现代表自己的名字,可以打印可以手写,但是必须要征得该国代表的同意。

Q:在动议或者发言时,是否可以请各位代表来讨论我准备的文件?如果可以,是在什么时候可以这么做?有哪些文件我可以请代表们讨论?

A:可以动议介绍(Introduce)决议草案,也可以动议有主持核心磋商(Moderated Caucus)讨论工作文件(Working Paper)、决议草案(Draft Resolution)、修正案(Amendment)。但是在介绍之前,所有的文件都必须经过主席批准(Approve),大会工作人员会把批准过的文件发放给该委员会所有与会代表。代表可在发放过后提出动议。通常向主席提交决议草案应该在代表们已经就该问题提出一些解决方法,并且若干国家已经对解决方案达成共识的时候,通常在会议总时间过了1/2左右的时刻。在代表发言间歇时间,主席会问“场下有无问题或动议?”此时就可以提出动议。主席也会提醒:“现在决议草案X。X已经分发给代表了,相关国家可以动议介绍该草案。”

Q:决议草案的提交时间有限制吗?

A:没有时间限制,但是每个议题只能通过一个决议,所以先交的决议草案具有一定的优势,但是递交时间并不是评判的唯一标准。会议指导会选择最全面、最有讨论价值的一份编号为1号。

Q:如果附议国不够20%该草案是不是就不能上交?主席团能不能协调一下呢?

A:起草国和附议国的总数达到20%就可以提交了,协调的工作当然得要代表来做了,只有得到了广泛的支持决议草案才有可能通过。主席会鼓励观点相似的国家合作,把决议草案进行合并。

Q:起草国可以作自己草案的附议国吗?我如果提交了草案还可以进一步对自己的草案进行修改吗?起草国可以是其他草案的附议国吗?同时做几个草案的附议国吗?

A:1.决议草案的起草国不能做任何文件的附议国!也不可以做其他决议草案的起草国。一个议题,一个国家只能做一份决议草案的起草国——如果已成为一份决议草案的起草国,那该国将不得成为其他任何决议草案的起草国或附议国。

2.关于修正案,决议草案的起草国只能提出友好修正案,即不能成为非友好修正案的起草国和附议国。

3.已经提交的决议草案,不能修改!(遇极为特殊的情况时,主席团可决定是否修改已提交的草案)[事实上,当一份决议草案交至主席团时,会议指导(director)会对该份草案仔细阅读,并作出评改意见,待代表修正后,会议指导才会将其列为“决议草案1.1”,此时的这份“决议草案”便是刚才所说的“不能修改”的了]因此,请代表们在提交前务必考虑周全。另,可以用修正案的方式对决议草案进行修改,但决议草案的起草国只能提友好修正案。

4.一个国家可以做多份草案的附议国(sponsor),但前提是它不是某份草案的起草国,也不打算起草新的草案。

Q:草案的附议国(sponsor),还可以作为修正案的附议国吗?

A:不可以。

草案起草国不得起草、附议其他草案、非友好修正案。可以提出友好修正案,也就是说只要想修正就必须征得原来所有起草国同意,否则就只能让其他国家提出非友好修正案。

Q:working paper&draft resolution 有哪些必然联系?

A:DR应该比WP具体翔实得多,比如很多在WP里只提出了大概的倡议和建议,表明了自己国家或者国家集团的看法。而DR里就要具体提出实现的措施和步骤以及应该注意的问题,而且DR应该是综合了多份WP的结果,代表了更多国家的利益。WP没有格式要求,DR有严格的格式。

Q:每一份决议草案都能参与投票吗?

A:被会议指导审定并且同意之后才能被介绍,如果有动议close the debate,动议通过,进入投票环节。按照草案被同意的顺序进行投票。如果已经有草案通过了,那么后面的草案就不会被投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