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模拟联合国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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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会议流程(Rules of Procedure)

一、模拟联合国的会议组织(Model UN Conference Organization)

在模拟联合国会议里,参加者(Delegates)以代表团(Delegation)为单位,共同代表一个国家(to Represent a Certain Country),在模拟联合国会议中的不同委员会(Committee)中,以国家代表的身份参与进行演讲(Public Speaking)、辩论(Debate)和游说(Lobby)等,争取国家利益的最大化。

模拟联合国会议规模有大小之分,然而,不论它仅仅进行几个小时还是持续几天时间,各委员会的议程基本一致。同学们在进行了较为充分的准备后都能在其中参与正式辩论(Formal Debate)、非正式辩论(Informal Debate),并且广泛参与协商和合作(Negotiation and Collaboration),以争取其所代表国家的国家利益能在特定议题(Topic Area)的决议(Resolution)中得到充分体现。

一般来说,每个委员会中,一个国家仅由一名同学代表(single delegate),然而模拟联合国会议中也允许在个别委员会中有两名代表(double delegates),这样,两位代表的分工与协作能提高其工作效率,如一名代表在进行辩论和演讲时,另一名代表可以同时进行游说和草拟会议文件的工作等。

二、委员会结构(Committee Structure)

一个委员会由一个主席团(Members of the Dais)负责。主席(Chair)主持会议,主席的任务是按照模拟联合国正式的程序规则监督并推动会议进程(Oversees Debate and Guides Delegates Through the Rules of Procedure)。会议指导(Director)负责审阅代表提交的会议文件。主席助理(Rapporteur)负责点名、录入发言人名单(Speakers List)。

模拟联合国会议中最常见的委员会有:联合国大会(General Assembly),经济与社会理事会(Economic and Social Council,简称EcoSoc),安全理事会(Security Council),国际法庭(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以及一些具有特定职责的委员会(Specialized agency)如联合国发展署(UNDP),教科文组织(UNESCO)等等。根据规模大小,委员会的数目和参加的代表数目有所不同。

三、关于流程的规则(Rules of Procedure)

北京大学全国高中生模拟联合国会议严格按照联合国会议流程的规则(Formal Rules of Procedure)进行,并考虑到高中生的实际情况加以简化,采用简易流程,以保证每位代表都有平等的发言权(Equal Opportunity to Be Heard)和公平的“外交”活动空间。各委员会的主席团会在会议指导(Director)的领导下,严格执行会议规则,并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推动会议的进程。

参考资源

各个模拟联合国会议的规则流程虽然原则一致,但在细节上有许多不同,可以在以下网站找到相关规则。有兴趣的同学不妨比较一下它们的异同。

北京大学全国中学生模拟联合国大会:www。pkunmun。org

哈佛国际模拟联合国大会:www。worldmun。org

北京大学国际模拟联合国大会:www。aimun。org。cn

根据规则,代表们仅在主席点到其国家名时才有机会发言(Speak Only When Recognized by the Committee’s Chairperson)。代表在发言或者提问时需要注意措辞,尽量运用正式的外交辞令。虽然不同的模拟联合国会议关于流程的规则有所不同,但是措辞一般是统一的。

总的来说,模拟联合国会议分为正式辩论(Formal Debate)和非正式辩论(Informal Debate)两部分。

四、简易流程规则说明

1.点名(Roll Call)

主席点到国家名,代表请举国家牌并回答:“到(Present)!”

2.议定议题(Setting Agenda)

当委员会的议题超过2个时,与会代表必须表决,决定首先讨论的议题。

大会由赞成首先讨论议题A和赞成首先讨论B的双方各3个国家,陈述为何首先讨论该议题。国家由主席在参与发言的国家中随机点出。双方轮流发言。

待6国代表发言完毕后,大会进行表决,简单多数通过。

3.正式辩论(Formal Debate)

(1)设定发言名单(Speakers List)。

待主席宣布正式辩论开始后,欲发言的代表举国家牌,主席随机点出发言国国名,大会发言顺序依主席所点顺序进行。

每个国家代表发言时间初始设定为2分钟。主席会在时间剩余30秒的时候,提醒代表,代表可以提出动议延长或缩短发言时间。

代表发言完毕结束时间可以让渡(Yield Time):

A。给主席,等同于放弃时间;

B。给其他国家,该国不可二次让渡时间;

C。给问题,欲提问的国家举牌,由大会主席决定发言国家(提问时间不计入代表发言时间);

D。给评论。

(2)提出问题(Point)或动议(Motion)。

在每位代表发言结束后,主席会问场内有无问题或动议(Are there any points or motions on the floor?),代表此时可以提出问题或动议。

问题,包括:

A。程序性问题(Point of Order)。

当大会的进程与既定规则不符时,代表可以提出程序性问题,该问题可在大会任何时候提出,发言的代表将被打断,主席首先解决该问题。

B。咨询性问题(Point of Inquiry)。

代表对大会任何流程和规则不清楚之时,可提出咨询性问题。

C。个人特权问题(Point of Personal Privilege)。

代表有合理的特别需求之时,可提出个人特权问题。

问题都不需要表决,由主席直接解决。

动议(Motion):

除问题以外,代表需要采取其他的一切行动,都要提出动议。

动议皆需要表决,一般动议简单多数(50%+1个国家)通过,关于重要问题的动议需与会代表2/3多数通过。

(3)意向条(Page)。

代表有任何问题,代表需要进行游说,沟通,都可以通过意向条的方式向其他代表或主席表达。会场会有工作人员负责传条。

4.非正式辩论(Informal Debate)/磋商(Caucus)

代表可在每位代表发言结束后,动议进行磋商:

A。有组织核心磋商(Moderated Caucus):必须提出磋商题目、磋商总时间、每位代表发言时间。

B。非正式磋商(Unmoderated Caucus):只要提出磋商总时间即可。

5.工作文件(Working Paper)

当一国或国家集团对议题产生初步的解决方法时,可以总结成一份工作文件,提交给大会,向各国介绍己方的解决方法。工作文件不需要特定的文件格式,可以是图表,可以是文段,也可以列关键点。(附议国家数不作要求)

6.决议草案(Draft Resolution)

决议草案是按照联合国决议文件格式起草的对该议题的解决方法。决议草案的起草国和附议国总数必须达到与会代表国的20%,才可向大会主席递交决议草案。

起草国(Sponsors):完全赞成该决议草案。

附议国(Signatories):不一定赞成该决议草案,但是认为这份草案很值得讨论。

7.修正案(Amendment)

修正案分为:

友好修正案(Friendly Amendment):原决议草案的全部起草国都赞成该修改意见,该修正案就成为友好修正案,直接被加入到原决议草案当中。

非友好修正案(Unfriendly Amendment):没有使得原起草国都赞成该修改意见,该修正案是非友好修正案,需要征集到与会代表20%的附议国签名,才可以向大会主席递交。原决议草案的起草国不能成为非友好修正案的起草国或附议国,原决议草案的附议国则可以签署修正案。修正案表决时须逐条投票表决。

8.指令草案(Draft Directive)

指令草案是安理会处理危机时候的一种文件类型。它和决议草案在格式和功能上都很相近,但是指令草案不需要序言性条款,要直接书写行动性条款。因为代表们要解决危机,所以指令草案的行动措施要立即、有效,防止长远规划。安理会指令草案的起草国和附议国总数要达到3个才能提交给主席团,至少10国赞同(“五常”不反对)才能通过。可以对指令草案提出修正案。

9.结束辩论(Close Debate),表决(Vote)

一旦发言名单上所有国家已发言,并且没有任何代表追加发言机会,辩论自然中止,会议直接进入投票阶段(the Body Moves into Voting Procedure)。

代表在适当时候可提出动议,结束辩论,主席会邀请2名支持和2名反对结束辩论的国家发言陈述理由,之后对是否结束辩论进行表决。该动议须由与会国2/3多数通过。

结束辩论之后代表可动议对修正案、决议草案进行表决。此次大会对文件表决皆为唱名表决(Roll Call Vote)。

对决议草案或修正案进行表决,须由与会国2/3多数通过。

思考:

从推动会议进程的角度出发,哪些情形下应当(动议)结束辩论?

根据经验,以下几种状态下动议结束辩论对推动会议进程有利。

1.发言名单结束并且没有代表愿意继续发言。

2.会议的一个或若干个决议草案已经得到充分讨论,代表确信其中的某一份草案可以得到通过。

3.会议时间将尽而商讨出现僵局(stalemate),通过结束辩论的动议向相关国家施压。

4.出现危机,主席团建议改变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