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学懂管理不如懂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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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要学会奖罚分明

作为管理者,只有切实做到奖罚分明,公平公正地实施赏罚,团体的制度才能获得有效的维护,团体中的每一个人也才能尽心尽力地去工作。相反地,一手软一手硬或者两手都不硬,总有一些人放心大胆地胡作非为,那么整个团队纪律及秩序都将会遭到破坏,整个团队就会失去战斗力。

上司运用批评和惩罚的手段时,应更具有技巧性。“打一巴掌”很重要,但一定要得响,打得绝。具体说,打这一巴掌要有如下要求:

打的要“稳”。采用强硬手段,惩罚一个人,也是要冒险的。这主要在于,被惩罚者有时有良好的人际关系,有时掌握者关键技术或信息,有时有着很硬的后台,等等。

拿这样的人开刀,就要对其背景多加考虑,慎重行事。惩罚不当,终会带来抵制和报复。因此,在动手之前首先应想到后果,能够拿出应付一切情况反生的可行办法。

打得要“准”。批评、惩罚都要直接干脆,直指其弱点,直刺痛处,争取一针见血。

有时,某人总是范一种同样的错误,或者代表一类人的错误,这时的惩罚一定要选准时机,待其犯错最典型、最明白、最有危害性时方痛下杀手。这时,切忌无事生非,不明事实。也切忌小题大做。这才会做到让受罚人口服心服,也才会真正让众人引以为戒。

打的要“狠”。一旦认准时机,下定决心,便要出手利落,坚决果断,毫不留情。切忌犹豫不定,反复无常,拖沓累赘。

一些杰出上司的经验是:“一旦采取坚决措施,便变得冷酷无情。”即使不得不解聘某人时,也不因强烈的内疚而变得犹豫不决。这样做,也是在向众人显示,自己的做法完全正确、适宜,对自己的做法毫不后悔,充满信心,这是最好的选择。

要加强对下属的约束,又强化纪律的书面规范,保证下属受到公平的对待,避免一时冲动给他们严厉的惩罚。下面是强化纪律的四个阶段:

第一次犯错,口头警告。必须让下属知道他自己哪里错了,并记下给他们警告的时间、地点和周围环境。

第二次犯错,书面通知他们,并警告说下次犯错误就要受罚,扣工资或者降职甚至解雇。这封警告信一式三份,一份给犯错的员工,一份给上司,一份存档。

第三次犯错,临时停止工作,根据你们达成的协议和所犯错的性质程度,给予长短不同的停工时间,停发一切报酬。

面对一个犯错的部属,你要在众人面前责备他,抑或在私下斥责他呢?既然都是斥责,在公开的情况下进行较妥当。

若有一件事,可以很明显地看出是王某过错,同事都认为客场应该会对他发相当大的脾气,然而科长却只是对王某说“要小心一点”,便原谅了王某的过错,为此大家颇感失望。不难想象,此时同事一定会议论纷纷:“为什么王科长不生气?”“我做错时被他骂的好惨!”

你一旦采取温和的做法,那下一次其他人犯错时,也就无法斥责他了。渐渐地,你的权力也慢慢地消减了,最后你会落得谁也不敢斥责的下场。而无法驾驭你的下属,所以,在需要斥责时,就必须大声地斥责才行。

在众人面前斥责某位部属,其他的部属亦会以为戒,此即所谓的“杀鸡给猴看”,其用意就是要让部属信服你。

管理下属要恩威并施,应该强硬的时候必须强硬,而该温情的是也必须温情,形成自己的管理风格,使下属在感到被尊重的同时,又必须承认自己的领导地位。假如上司只想通过铁面掌权来为自己杨威立信的话,那么他就很有可能让下属敬而远之。因为,一个因严厉易怒而出名的上司,虽然可以迅速形成一种让下属必须服从的气氛,也可以让自己的权威在短期内急剧上升,但是这样做的结果会让下属磨去锐气,下属会觉得自己是在一个“暴君”手下工作,稍有差池就会粉身碎骨,从而小心翼翼、如履薄冰地过日子。所以,上司单凭冷面和严厉来树立威信还是远远不够的。

恩威并施,就是说既要用硬规定来约束下属,又要以情动人、以理服人。既有严格的制度和严厉的惩罚,又要不忘对下属多做思想工作,表示上司的关心和爱护。有经验的上司,对下属即会用强硬的手段树立威信,又有温情善后的本事。既能铁面无私,又能通情达理,从而使管理工作既威严又灵活而且充满人情味。

曾任武汉钢铁集团总经理的刘本仁说:作为一个领导,要掌握恩威并施的良好运用。‘威’太多,下属认为你不近人情,缺乏理解,从而产生逆反心理,消极怠工,不愿干出成绩。‘恩’太重,下属会感到你比较软弱,缺乏应有的威慑力,对你的命令或批示执行不力,甚至是置若罔闻。

通过一些管理者的经验中,他们得到的是:地位和交流同等重要,在下属面前整天板着脸,并不能增加领导魅力,要给下属有效的赞扬,赞扬和认可。还要不定时得给大家惊喜,在他们都想不到的时候请大家吃饭、开个聚会、出去旅游。当然,这些活动不要过多,否则下属会以为你这是刻意收买人心,反而容易误会。只有学会了恩威并施的上司,才能形成让下属佩服又感动的好领导。

有功必赏,有过必罚,赏罚分明,此乃军中要律。领导用人与之同道,兵法之理,时刻记在心中。对于有突出贡献者,要及时奖励,尽管他口头说“这是应该的”,还是盼望领导给予奖励。

赏罚分明,体现了褒扬贬抑,指示了人们行动的方向。强化正当的进取,弱化错误的选择。赏罚分明,给人以精神上的满足或抑制,它通过奖赏,肯定了人才的劳动价值乃至人生价值。通过惩罚,否定了一些错误行为和消极因素。

赏罚分明,必须讲究科学方法,必须遵循以下几项原则。

1.赏罚据实

惩罚与奖励,是领导工作的两件利器。但是在做出惩罚决定时,其先决条件是弄清事实。只有事实清楚后的惩罚才会做到掷地有声,又稳又准。领导必须分清事实与怀疑之间的界限,必须创造让大家看来是公开、诚实、信任的气氛。我们很少能一眼看出事实的真相,所以必须从不同的角度去看,如果从单一的角度去看问题,难免出现偏差。

奖罚分明必须首先弄清楚事实,不受外界各方面的影响。如果故意误导,带有偏向,不将事实弄清,领导的威信将大受影响。不但受到惩罚的人满腹委屈,其他明白真相的人看在眼里,也会提他鸣不平。

事实与观点不同,很多人容易将这两者混淆。例如,他们喜欢将“某人懒惰”,“某人没有竞争性”等作为事实。某人很少主动帮助别人是事实,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就是懒惰者。关键是要抓住核心事实,能够面对挑战和展开详尽的调查。弄清了核心的事实,才能更好地作出有效的决定。

核心的事实是存在的有形的东西,是实际发生的东西。这些有形的东西可以用确切的语言来描述,也可以用数字来衡量。某人上周迟到了3次,这是事实,但某人总不守时,却不一定是事实。某人昨天失去了一批订单是事实,但他干不成任何事情则不一定是事实。

弄清事实,也需要建立一种关系与信任。这意味着领导能准确地判断谁可信,同时也意味着不能以个人的信任和观点掩盖我们面前真切的事实。弄清事实才能下定决心是奖是罚,才会有的方矢,才会使人信服。

2.赏罚一致

惩罚和奖励的目的都是为使人更努力地工作。但有时候,由于某些制度或程序的障碍,造成所需要的行为与所惩罚或所奖励的行为之间不一致,因此也无法达到最初目的。

一位年轻的工程师想请3天假去陪家人郊游,但他的领导没有批准,因为部门最近的工作很紧,工人们每天都要加班,连星期六也不能休息。有一天,这位保持最高迟到纪律的工程师又晚到了30分钟。领导对此十分生气,警告他:“如果你再迟到一次,我将让你停职3天并扣除工资。”你猜第二天谁迟到了?还是这位工程师!那位工程师听到这一警告,为这一难得的机会而沾沾自喜。他终于可以实现自己郊游的愿望了。于是第二天,他故意去得很晚。如其所料,他被停工3天,扣除3天工资。但他可以出去与家人一起郊游了,满足了自己的需求。那位领导也自以为做的正确,他“正确”地维护管理制度,但部门的工作还是无法按时完成。

以上事例中领导者按常规办的做法,造成了惩罚行为与惩罚效果的严重脱节。这位领导者敲的警钟最后还是没有敲到实处,反而正中那位工程师的下怀。奖励也是一样,有时会出现奖励目的脱节的想象。

虽说赞扬与抚慰是经常性的行为,但也应注意不要奖励不应该奖励的事。如果那样,领导将不会得到自己所希望的东西。譬如不慎奖励了一个人,是他的投机取巧的工作瞒过了领导的眼睛,那么这种投机取巧行为就会被纵容滋长起来。

3.赏有信,罚必果

“信赏必罚”是领导者遵循的御人法则。信赏必罚的重点在及时和适度。立刻施行,大家才会知道效法或警惕。所谓“适度”,就是奖罚的程度要适当。大动大赏,小功小赏、大过严惩,小错薄罚。

在公平的范围内,奖罚才有意义。如果因为私心,小功给大赏,或是大过而薄罚,引起的后果可能比不处置还严重。

4.功过不抵

赏罚分明,不但指对不同的人该赏则赏,该罚则罚,还值对同一个人的不同事件改赏则赏、该罚则罚,绝不能功过相抵。因此,在实施奖惩时,有功则奖,有过则罚,功过要分明。绝不能因为某人过去工作有成绩或立过功,而对他所犯的错误姑息迁就,搞所谓的以功抵过。这样做对他自己、对集体都没有好处,而只有害处。同样,也不能因为一个人有了错误,而一笔抹杀他过去的成绩,或对他犯错误后所做的成绩不予以承认,予以奖励。这样做也是不利于犯错误者进步的。对于一个人犯错误以后做出成绩,更应该注意给予肯定和奖励,这样才能使他们看到自己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