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学欺诈术与欺诈心理解密
15381800000009

第9章 审讯心理学

审讯心理学是指公安预审人员与审讯对象在审讯过程中相互间的心理交往规律。审讯中双方的攻防心理战是审讯心理的主要特征。审讯中,司法人员力求突破犯罪人的供述障碍,以达到揭露和证实犯罪事实的目的;犯罪人则处处设防,唯恐罪行被揭露,从而在双方之间形成一种攻防战。

警方审讯并非一直都是复杂的,因为直到20世纪初期,即使不合法,刑讯逼供、屈打成招也还是一种为各国所接受的审讯方法。尽管美国法院早在19世纪时就致力于“反对非自愿招供”的行动,但事实上,直到20世纪60年代,对警务战术的整顿才使这种情况逐渐有所好转。

现代审讯技巧是对人性进行过深入研究之后得出的科学结论,它适用于各种各样的审讯场合。有趣的是,除了少数情况之外,审讯人员为了得到犯罪嫌疑人的真实供词,往往可以先一步对犯罪嫌疑人撒谎。

根据美国著名审问心理学家弗雷德等人编著的《刑事审讯与供述》这本书的描述可知,早在犯罪嫌疑人踏入审讯室之前,预审人员对其的心理控制就开始了——审讯室的实际布置已经让犯罪嫌疑人感到最大程度的不适:一间狭小、隔音的房间,当中的摆设只有三把椅子和一张桌子,两名警察的椅子分别摆在犯罪嫌疑人的对面和旁边,而犯罪嫌疑人的另一边是空荡荡的墙,这样的布局可以营造出一种陌生、孤立无援的感觉,从而对犯罪嫌疑人形成心理压迫。而椅子的质地也是颇有讲究的,尽量选择那种人坐上去很不舒服的没有扶手的椅子,使犯罪嫌疑人无法触摸并控制到任何物品,从而加剧其心底所产生的不适感。

但因为审讯对象通常都是各种各样的犯罪人和犯罪嫌疑人,因此他们在接受审讯期间总会抱有侥幸、抗拒等复杂心理状态。随着审讯的进展,其心理变化一般要经历试探、对抗、动摇和认罪等四个阶段;对于讯问人员来说,审讯过程既是对案件真相的认识过程,也是和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的心理攻防过程。为了达到获取真相、指认犯罪嫌疑人的目的,讯问人员在审讯过程中,通常会利用经典的“里德技巧”。

上边提到的《刑事审讯与供述》一书中曾经创造性的列出了指导审讯的九个步骤,这一方法被称为“里德技巧”:

第一步——对质

讯问人员在陈述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之后,应告知警方已获得对犯罪嫌疑人不利的证据。这里所告知的有关证据的情况,可以是真实的,也可以是编造的。讯问人员应用很自信的口气陈述案件过程,表明已经确定犯罪嫌疑人参与了犯罪,这样可以使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压力大幅增加。同时,讯问人员可以边对话边在房间内走动,并可以时不时侵入犯罪嫌疑人的私人空间,借此进一步增加后者的不适感。

如果犯罪嫌疑人出现烦躁不安等情绪,或者其开始舔嘴唇、整理自己的外表、用手拢头发等行为时,讯问人员可将这些行为视为犯罪嫌疑人进行撒谎的暗示,并且可以确定讯问人员的审讯方向是正确的,应该更深入地将讯问进行下去。

第二步——主题编制

通常讯问人员可以编造一个关于犯罪嫌疑人为什么会犯罪的故事。但这个主题不是随随便便就编制出来的,而应该是通过观察犯罪嫌疑人的眼神、动作等,来揣测为什么他会作案、为什么犯罪嫌疑人愿意认为案件是其所为以及什么样的理由能让犯罪嫌疑人认罪。

另外需要考虑的是,犯罪嫌疑人是否比别人更频繁地运用某种特殊的推理模式?例如,他是否愿意把犯罪原因归咎于受害者?讯问人员在设计出一个主题之后,应该能够使犯罪嫌疑人利用这个主题对自己参与了犯罪进行开脱或者找出理由,然后讯问人员再观察犯罪嫌疑人,以确定后者是否对该主题有兴趣,是否犯罪嫌疑人比以前更加注意聆听了。

如果是这样,讯问人员可以顺着这一主题继续编造下去;反之,如果犯罪嫌疑人表现出了明显的心不在焉情绪,讯问人员就应该换一个主题并重新开始观察。

主题编制应该隐藏于审讯过程背后,并贯穿始终。讯问人员在对犯罪嫌疑人描述主题时,应注意自己的语气,不要过于强硬,从而造成犯罪嫌疑人的抵触心理;相反,讯问人员的语气应该轻柔、温和,说话声音让犯罪嫌疑人丝毫感觉不到威胁,并进一步取得其信任,从而诱使犯罪嫌疑人说出真相。

第三步——阻止否认

讯问人员应注意不给犯罪嫌疑人以否认自己各种罪行的机会,因为这样往往会让犯罪嫌疑人增加信心,同时也会给讯问人员的进一步深入带来巨大麻烦,所以讯问人员应该设法打断犯罪嫌疑人对罪行的所有否认。

从审讯开始,讯问人员就应该在提问和回答中随时留意犯罪嫌疑人想要否认其罪行的意图,并在其开口前予以阻止。这样做的好处,除了能够使其自信心保持低落之外,还可以使犯罪嫌疑人保持安静,从而忘记向律师寻求帮助。

如果在主题编制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没有进行否认,讯问人员通常会将此视为确定犯罪嫌疑人有罪的信号。另外,如果在主题编制时,犯罪嫌疑人的否认和抵触开始渐渐和缓甚至消失了,那便可以说明这是个好的主题编制,而讯问人员也应该将这个主题继续下去。

第四步——击破反驳

在讯问人员完整地编制一个涉及犯罪嫌疑人的主题后,犯罪嫌疑人可能会提出逻辑上的反驳,而非简单的否认,比如“我绝不会强奸别人——我妹妹曾被强奸,我亲眼看到这给她带来多么大的痛苦。我不会对别人这么做的”。通常情况下,讯问人员对这种反驳的处理与对主题的直接否认不同,因为这些反驳能给讯问人员提供一些信息,用以反过头来对付犯罪嫌疑人。

讯问人员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顺着对方的话继续将主题编制下去:“看,你说的不错,你告诉我你这样做绝不是预谋的,而只是你一时失控。你关心像你妹妹那样的女性——那只是个一时的错误,不会再发生了。”事实上如果讯问人员处理得当,犯罪嫌疑人提出反驳的结果将更像是在认罪。

第五步——掌控犯罪嫌疑人的注意力

经过了前边四步,即使是再顽固的犯罪嫌疑人通常在这时也会感到灰心丧气。他可能想要寻找一个人来帮助他摆脱这种局面。讯问人员在此时应该尽量利用犯罪嫌疑人的动摇心理,假意站到他的那一边,劝慰他,使其对你产生心理上的依赖感,并在后续的主题编制中尽力表现得更为真诚。

为了使犯罪嫌疑人更加难以从这种局面中脱身,讯问人员可以在身体上更靠近犯罪嫌疑人,并运用一些表示友好和关怀的肢体语言,比如触摸犯罪嫌疑人的肩膀或者轻拍他的背部,借此拉近彼此的距离。

第六步——犯罪嫌疑人丧失决心

如果犯罪嫌疑人的肢体语言表示出他放弃抵抗的话,如:双手抱头、双肘置于膝盖上、肩膀耸动——讯问人员往往可以抓住这样的机会开始引导犯罪嫌疑人招供,比如:从主题编制转向下一步——动机选择,从而迫使犯罪嫌疑人选择一个犯罪理由。到了这一阶段,审讯者会竭尽全力与犯罪嫌疑人进行目光交流,以强化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压力以及想要摆脱这种局面的渴望。如果此时犯罪嫌疑人开始哭泣,警察便可将此视为确定犯罪嫌疑人有罪的信号。

第七步——动机选择

审讯者为犯罪行为的某方面提供两个截然不同的动机,有时会从次要方面开始,这样不会使犯罪嫌疑人产生过度的胁迫感。一种选择是社会可以接受的,比如:冲动杀人、激情杀人、两人在激烈的争吵中过失杀人;另一种则是道德败坏的,人们不大容易接受和谅解犯罪嫌疑人的,比如:为钱杀人、买凶杀人等。讯问人员可以增大两种选择之间的反差,直到犯罪嫌疑人表现出选择其中一种动机的迹象,比如点头或者增加了暗示放弃抵抗的信号。由此,讯问人员就可以加快审讯进展的速度了。

第八步——让犯罪嫌疑人开口说话

一旦犯罪嫌疑人选择了上一步的动机,供述也就可以由此开始了。讯问人员应该鼓励犯罪嫌疑人讲述犯罪过程,并安排至少两人为口供作证,以防犯罪嫌疑人日后翻供。其中一人可以是审讯室里的另一位讯问人员,而引入第三位讯问人员的目的则在于强迫犯罪嫌疑人向一个新来的人供述自己的犯罪经过,这种供述不仅能增加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压力,还能让他更加厌恶在审讯室继续待下去,从而可能会缩短讯问人员要求他在口供上签字画押的时间。

第九步——供词

审讯的最后一个步骤是让供词能够在审判时被认可。讯问人员会让犯罪嫌疑人写出供词或者直接将他的口供录到录像带上。而这时的犯罪嫌疑人为了摆脱审讯,尽快离开审讯室,通常会装出什么事情都愿意做的样子,犯罪嫌疑人会确认他的供述是自愿的,而不是被强迫的,并当着讯问人员和见证人的面在供词上签字。

但是,不论是在审讯的任何时候,一旦犯罪嫌疑人设法向律师求助或行使其保持沉默的权利,那么审讯就必须立即中止。因此,在初始阶段,讯问人员就应该一早做好同犯罪嫌疑人周旋的准备,打消其后期拒不招供或翻供的念头。

由于执行审讯任务的讯问人员在审讯过程中一直都在努力揭露着犯罪嫌疑人的罪行,而一旦其罪行被揭露,等待着他们的就将是法律的惩罚,因此,利害关系太过明显,导致犯罪嫌疑人对于讯问人员都带有极端的排斥心理。这种排斥心理首先就表现在犯罪嫌疑人对讯问人员严密的心理戒备,在面对这样的情况时,讯问人员通常都会事先安排一个会谈,而谈论的话题都是轻松且友好的,因为人们总是会更喜欢那些跟自己某些方面类似的人,这种做法旨在于讯问人员和犯罪嫌疑人之间建立起友好信任的关系。

下面就是一次真实的审讯实录,讯问人员不仅事先取得了犯罪嫌疑人的信任,更在灵活运用了“里德技巧”之后,如愿得到了事件的真相。

尼科勒·米歇尔·弗雷德里克(Nikole Michelle Frederick)年仅两岁的继女安·玛莉(Ann Marie)在被送往急诊室时已经奄奄一息,她身上有多处明显遭到虐待的痕迹。弗雷德里克是她的第一监护人,事实上,在安·玛莉被送往医院之前一直是弗雷德里克在看护着她,因此,在第一次调查之后,弗雷德里克便被控有罪,密歇根州底特律市诺维警察局的维克托·劳里亚(Victor Lauria)对她进行了审讯。

劳里亚先做了一次简单会谈,这次会谈既是为了通过一种无威胁的谈话方式来确立弗雷德里克的基准反应,又是为了拉近自己和犯罪嫌疑人的关系,借此打消对方对于讯问人员的抵触情绪:

劳里亚:作为一个母亲,你如何评价自己?

弗雷德里克:嗯,我认为我、我很称职。我的意思是,你知道我有点过于苛刻和严厉,但有时候孩子犯错我却没有及时管教。

劳里亚:你觉得安·玛莉是一个什么样的孩子?

弗雷德里克:她是个非常难伺候的孩子。她会,嗯,一直哭个不停。总想被人抱着……我是说安她,我是说她看起来总是像被别人打过一样。你知道,她总是到处乱爬或干点别的什么。我总能在她背上看到淤伤或擦伤之类的痕迹。她的腿总被撞伤。

由于弗雷德里克看起来就是在为安·玛莉的受伤找借口并为自己辩护,她毫不掩饰地说出自己对继女安·马莉的厌恶——“她是个很难伺候的孩子”,单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弗雷德里克对安·马莉的受伤入院要承担相当大的责任,况且当伤害发生时她本来也正在照看安·玛莉。因此,综合这两点来看,劳里亚认定弗雷德里克有罪,并对其展开了进一步的审讯。两人由此进入了微妙的对质环节:

劳里亚:警方有一整套调查办法,可以判定伤害是怎样造成的以及伤害发生的时间。

弗雷德里克……我认为我们实在无法弄清到底发生过什么,因为只有安自己才知道事情的真相,而如果确实发生过什么,要让安说出来也实在是太困难了。我这么说并非想要表现出无礼或有什么其他用意,我只是想知道调查需要花多长时间。

劳里亚:是这样,像我之前所说的,对于这些伤痕我们能做的是,根据其是新伤还是已经开始愈合的旧伤来判断伤痕产生的时间。你知道,因为医生、法医学家和病理学家都会来研究这些东西的……

弗雷德里克:好吧。

劳里亚:如果鉴定结果表明,淤伤是在最近24小时内造成的,你对此作何解释?而且,如果有人怀疑这些伤痕是你造成的,你觉得他们为什么会怀疑你?

弗雷德里克:嗯,除了我还有别人在那里。我不知道为什么要怀疑我。

劳里亚:你怀疑还有谁会这么干?

弗雷德里克:不,我不知道。这正是我要说的,有好长一段时间我都不敢相信她受伤了,正如我所说的,我们要是听见动静就好了,你知道

劳里亚:在昨晚房子里的所有人或来过的人中,告诉我你能保证绝对不会伤害安·玛莉的人。

弗雷德里克我知道约翰(John)是不会这么做的。布雷恩(Brian)也不会。

劳里亚:谁能为你担保?

弗雷德里克:嗯,也许约翰可以吧。但我不可能去伤害她,我不需要有人为我担保,嗯,我相信医生说的话以及造成淤伤的原因,医生说的话我都相信。

到这里,由讯问人员带领着进入了“里德技巧”的第二步,他们开始编制一个关于失控情况的主题——弗雷德里克对安·马莉的虐待行为并不是事先预谋好的,她只是一直没有清楚意识到她的行为已经就是虐待了。

不过很显然,弗雷德里克不喜欢劳里亚为她编制出的这个主题。她问劳里亚为何不肯相信她说的话。于是劳里亚将主题再次改变为“弗雷德里克由于‘一瞬间’的失控,从而导致安·马莉受伤入院”。劳里亚认为,安·玛莉的淤伤明显不是跌倒能够造成的。淤伤的造成肯定另有其人,也许正是因为犯罪嫌疑人在那一刹那间失去理智,才会导致幼小的安·玛莉变成现在这样。而这一回,弗雷德里克不再继续反驳他所编制的主题,并渐渐开始注意倾听,甚至抓住了劳里亚特意重点表达出来的有关“一瞬间”的这一关键词。

随即劳里亚又进一步地深入了主题,加入了安·玛莉难缠的性格以及照顾她的难度——用责备受害者的方法给犯罪嫌疑人弗雷德里克以这样的印象——比起受害者来说,“讯问人员更加同情她”“他们是和她站在一边的”。因为弗雷德里克之前就已经显示出了这种倾向,她一直在试图表达安·玛莉究竟有多顽劣和“难伺候”。于是,在劳里亚编制的这个主题的叙述当中,她开始频频点头,而劳里亚则已准备好了进入下一步的动机选择。

他告诉弗雷德里克,“如果不给已经发生的事情一个解释,人们便会往最坏的地方想。”暗含的两个极端已经呼之欲出:一个冷血、恶毒、向蹒跚学步的孩子伸出魔爪的母亲,和一个在照顾难伺候的孩子时瞬间失去自制能力的母亲,这种方法很快见效了。

在两天的审讯中,弗雷德里克从未问起过安·玛莉的状况,很显然,她并不关心那个孩子的死活。当审讯快要结束的时候,劳里亚故意向她提到了这一点。她尽力想让他相信,她已在审讯过程中数次询问过安·玛莉的伤势了,然后才开口问劳里亚有关孩子的最新情况。劳里亚告诉她,安·玛莉已经脑死亡,恐怕救不活了。弗雷德里克说道:“哦,上帝啊。我就要变成杀人凶手了。”于是劳里亚又花了45分钟的时间,运用各种主题试图从她口中得到更多信息。

在几次试图否认知道任何详情或曾有过导致安·玛莉受伤的行为后,她承认了自己曾摇晃过安。在承认这一点之后,弗雷德里克几乎崩溃了,她哭了起来。她说:“我杀死了那个小姑娘。我杀死了那个小姑娘。”

安·玛莉最终不治身亡,尼科勒·米歇尔·弗雷德里克因一级谋杀重罪受审。她被认定有罪,被判处终生监禁,并且不得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