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每天变傻一点点:原野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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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 乡村

“乡村里仓房的大门打开了,准备好一切收获时候的干草载上了缓缓拖曳着的大车明澈的阳光,照耀在交相映衬的银灰色和绿色上满抱满抱的干草被堆在下陷的草堆上。”

这是瓦尔特·惠特曼的诗(楚图南译)每次读到这里,我都想披衣穿鞋,到门口去迎这样一辆大车。

乡村的丰饶与芳香,被这样一辆大车满载着,摇摇晃晃而来。所有的譬喻,在这儿都可以成为现实,节日、早晨、露水、星星、父兄、故乡。它们都可以是“满抱满抱”的,不会使喜欢这些词语的人失望。

我是一个在城里长大的人,但无比喜欢乡村。我常为别人以为我是“一个在乡下长大的人”而宽慰,仿佛呼吸到干草甜蜜的香气,头上曾经顶过无数的星星。

我认识一些人,在乡村长大却急于批评乡村。他们为贫穷而可耻,为自己童年没有上过幼儿园而羞愧。贫穷固然可耻,但光着脚在田野里奔跑,不比在狗屁幼儿园更益智更快乐吗?在乡下的河边,双脚踩在像镜子一样平滑的泥上,十趾用力,河泥像牙膏一样从趾缝清凉细腻涌出,比在幼儿园背着手念“b、p、m、f”更高级。

乡村可以改变人生。两年的知青生活对我产生了颠覆性改变。这种改变在开始并没有显示出来,随着年龄的增长,“乡村”像一个次序发布指令的基因程序一样,使我趋向一个标准的文本。从照片上看,我的身态骨架,包括表情浑如一个北地的农民,手上如同习惯拿着镰刀或赶车的鞭子。而隐忍、吃苦、好胃口以及顽固的幽默态度,也由乡村深深浸入我的骨子里,这使我在今天无论遭遇怎样狭促,都能够忍下去,并保持纯和的心境。我感谢乡村接纳了我这个孩子。

有人以为知青怀想乡村是一种矫情,是浅薄地歌颂田园以装点无聊的生活。对我来说不同。我不知道是否每一个知青都在内心默想过乡村的土地。对知青来说,苦役无异于噩梦。我在乡村经历的体能上的磨难,至今仍然是最痛苦的。在夏日正午近40度的高温下耪地,人变成一个刚刚能呼吸、能机械移动的动物,脑里一片空白;而冬季的寒风可以把人脸冻得一碰一道血口子。然而我还是怀念乡村。当我在电视里看到农人到粮站排队卖粮的表情,我同时忆起了粮站周围庄稼发出的气息,那是叶子宽大的玉米的气息,比草多一些甜味,比河流又多出一些土气。在夜里,在蛙鸣和蛐蛐的歌唱中,这些气味会和落日、马粪与炊烟融合在一起,成为甜蜜而忧伤的印象,久存心底。

农人言语简净,一语多关,透着十足的幽默和狡黠,使人感到宽和中的曲迂,如飨享村民的宴筵一样。你感到他们的语言有学习不尽的意味深长。听他们说话,像走在乡村大道上,一路览阅草尖上的露珠、高梁穗的密集和渠水的清凉。

乡村无尽。只有上帝能够创造乡村,人类仅仅创造了城市。蛰居城市多年,我始终没有闻到乡村早晨、中午、晚上和夜里的气味,闻不到乌米、烤马铃薯、井水的味道。而我下乡那个生产队米面加工厂那头小毛驴发出的亲切的喷嚏声,也是近20年来我在人群当中从来没有听到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