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每天变傻一点点:原野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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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章 麻雀

人类普遍都喜欢鸟儿,这是给他们带来自由的幻想的动物。飞翔、羽毛、鸣唱,这都是人类所想据有的,但除了鸣唱外,哺乳类动物永远也不可能飞翔和长出羽毛。但我想鸟类一定不喜欢人类,人类所有的,没一样是鸟类所羡慕的。鸟儿难道希望学习猎枪的射击方法吗?同样它们对打麻将和成为比尔·盖茨不感兴趣。从动物形态学与行为学上说,人类除了劳动与思考外,恶习实在太多。而思考所产生的恶习也很多。除了猴子——这种不太正经的动物偶尔模仿人类的动作外,所有的动物都没有模仿过人类。它们不想做人。而人类却在艺术和体育里不知深浅地模仿奔马、鹰、虎甚至鹤的动作。而动物对此从未有过感激的表示,它们对人类的举止采取冷漠与恐惧的态度。

在城市里,彩色的鸟儿几乎都灭绝了。对鸟类这种视觉发达的昼行性动物来说,羽毛着彩,是它们生存与繁殖的重要标识。但人类的视觉也很发达,因此彩色的鸟儿都消失了,只剩下麻雀。麻雀和老鼠成为人类在城市里最多的动物伴侣,而昆虫伴侣则有蟑螂和蚊蝇,至少对我所在这座城市是如此。

我喜欢麻雀,把它看作是所有鸟类派驻在这里的代表,像两国交恶留在使馆的工作人员一样。它们傻,无论环境多么嘈杂局促都快乐地飞来飞去。它们具备鸟儿所有的一切,强健的胸肌,身上有交错的骨梁,骨骼中空而质轻。麻雀像其它鸟儿一样,有良好的听力,可以分辨百分之一秒内两个不同的频率,这对人类则不可能。第比尔根和罗依那的鸟类学著作表明,鸟类有可能听到比人类音频能力低的频率,这让发烧友嫉妒,人们对音箱的奢求就是低些,再低些。但你耳朵不行,就怨不得别人了。我在操场跑完步之后,常观察麻雀飞翔、行走、啄食。麻雀走路是可笑的,不能用左右爪交替前进,像被地面电着了一样,双爪一并被弹向前方。鸟类里仿佛只有水禽会左右爪开步走。但看麻雀窜蹦时间长了,忽见操场外有人双腿交错递进,而觉得可笑。鸟类的阶级无论怎样划分,麻雀都应该是贱民。它们自己也知道,但不思进取,苟活就行。瓦砾上、废井里、草丛中,哪儿都有麻雀之旅。它们简直就像天上的老鼠。麻雀也可能是愚蠢的。有一次,我见它嗖地钻进了学生废弃的破足球鞋里,然后扑棱,半天才退出来,吓坏了。它可能又遇到了1958年人人敲锣消灭麻雀那个事件。在全国范围内,人人动员起来剿灭某一种鸟类,这在历史上一定是一个创举。

麻雀喜在小树上俯冲落地,再飞跃而上。我有时觉得这和它觅食并无关系,而在炫技,像庄子写的那只鸟儿一样,它鄙夷鲲鹏展翅,起飞太过隆重麻烦。如果看到麻雀炫技,感到鲲鹏升空是太麻烦了。而麻雀,如某电梯广告词所夸赞过的,是“上上下下的享受”。而麻雀在空中的一掠,也给城里人的视觉带来悦意,我们的天空毕竟还有飞翔的生物,这也得感谢麻雀。

很多年前,我随父母到五七干校,在当地一所学校读书。老师中有一姓姚的,教英语,是南方人。他右腿因为踢足球受伤而把髌骨摘掉了,走路像木头一样直。姚老师是清华毕业的,被其他工人出身的老师所冷落,而他对我们也很冷落。冬日的晚上,姚老师要艰难地走到一口石砌的井旁,罩上捕鱼的网。第二天早上,有无数麻雀在网上叽喳冲撞,小爪子攥在网线上,十分绝望。当姚老师挪着腿来收网时,井边已有许多围观的同学,他们喷喷称奇,而姚老师冷峻地把网绳一拉,拎着一堆麻雀回屋了。别人说,他用盐花椒水和的黏土糊住活的麻雀,一个个扔到火盆里。烤了吃。我不太信,姚老师一个人能吃那么多麻雀。但在他屋后,我看到许多细细的洁白的骨头。而在他屋后很远的渠里,也见到了小细骨头,泛黄了。这是夏天被雨水冲到这里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