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第一个让她有安全感的人,是第一个让她疯狂的人。第一次见到蓝景枫是在一次篮球比赛,当初她一点也不喜欢这个运动,刚入学不久她也没什么心思去看这种比赛,可是丁语晴一定要拉着她去篮球场,说什么去看帅哥。到了篮球场她才知道什么叫夸张,什么叫震惊。篮球场被围了个水泄不通,很多女生高举类似‘蓝景枫,我爱你’一类的牌子,这种场景只有在电视上才看到。她知道这个学校有个传奇的人物叫蓝景枫,长得帅,家世好,篮球一流,是无数人心目中的王子,只是她从未真正见过这个人,听说他几乎不来学校上课。丁语晴拉着她拼了命似的往前挤,一直挤到篮球架旁边。她一眼就看出穿着23号球衣正控制着球的便是蓝景枫,因为她身上所散发出的贵族气息是无人能比的。她看着他入了神,直到篮球以很快的速度飞向她,她都不知道闪躲。直到她的眼睛只看得到球时,直到她意识到这样站着有多危险时,一双手精确的落在她眼前,球被挑到另一个方向。全场一阵虚惊。手的主人转过身,气汹汹地瞪着她,“想死吗?”他的话吓得她不由自主的颤栗了下,接着条件发射似的摇摇头。“不想死就闪远点!”丁语晴以为她被吓傻了,拉着她从角落溜了出去。
往后他们交往以后,她经常会抱怨他,“第一次见你就被你吓到了,你好凶!”每次他都会说“还不是你笨,看帅哥看得命都不要了。”
那次篮球比赛之后,杨晓芸开始了漫长的倒追行动,引起全校人的关注。她每天都会跑到高二教学楼,往蓝景枫座位里塞一封情书。她申请成了校篮球队后勤人员,凡是蓝景枫参加的比赛,她永远是场上尖叫声最响亮的一个。她会在蓝景枫最需要水的时候递上一瓶矿泉水,在他需要擦汗的时候递上一条干净的毛巾,虽然每次都会遭到蓝景枫的不屑和白眼,但她从未放弃。
蓝景枫是出了名的跷课大王,开心的时候一个星期去一次教室,不爽的时候一个月不踏进去半步。那天他心情大好的走进教室,再次看到座位里塞满的一封封有着同一个署名的情书后,他终于发怒了。以前收到这种情书对他来说是正常的,可自从他恐吓过递他情书的女生后,再也没人敢偷偷送他情书。这个杨晓芸是吃了熊心豹子胆吗?他已经很好心的派人恐吓过她,她居然敢把他的话当耳边风。
“杨晓芸!”高一(6)班的门被猛得踹开,所有学生和老师齐看向门外,蓝景枫像发怒的豹子似的走到杨晓芸座位边,这个可恶的女人居然瞪大眼睛无辜地看着他,这让他瞬间怒到极点。一封封情书砸在杨晓芸座位上,有的散落到地上,“杨晓芸,以后再敢往我座位里塞这些可恶的东西,你死定了!”
以后的日子杨晓芸每每想起那天都觉得是自己人生的奇耻大辱,可是自尊心强的她当初居然没觉得受伤,也没有放弃,她居然对丁语晴说“他知道我叫杨晓芸,他记得我。”丁语晴还开玩笑说“情窦初开的女生真是没得救”。从那以后杨晓芸仍然不怕死的给他写情书,只是一个星期才偷偷塞那么一封。她仍然会去篮球场给他加油,只是声音不再那么大。仍然会递水,递毛巾给他,只是不再敢看他的眼神。
日子不紧不慢的过着,情窦初开的杨晓芸没有放弃心中的爱,坚持不懈地追求他,默默的关注他。即便付出的一切永远得不到回报,她也不后悔。当一切都变成习惯时,改变似乎变成一种错误。蓝景枫习惯了每个星期去一次教室,查收杨晓芸的情书,当一次课桌被翻过来也没找到情书时,他便理所当然的去找当事人算账。
“杨晓芸,情书呢?为什么这个星期没有情书。”
埋在题海中的杨晓芸抬起头,看到的是一脸不爽的蓝景枫,“额……因为上个星期月考,我没时间写。”
“下个星期开始,每天一封。如果敢少一封,你死定了。”
事情从那天之后似乎变得不太一样。她只要偷懒一个星期就会被他发现。篮球场上他只喝她手里的矿泉水,只用她手里的毛巾。她不在,他不打球。高二(4)班那个无往不胜的球队,因为一次杨晓芸回老家没去观赛,破了记录败给了高三(7)班。那天蓝景枫上场后在人群里找了许久都没看到她的身影,扔下篮球离开了篮球场,直接导致高二(4)班的惨败。杨晓芸记得那次她回学校后费了好大的劲才求得他的原谅。
跟蓝景枫越来越熟悉后,杨晓芸觉得真的是长见识了,她没想到那么潇洒的大众偶像蓝景枫居然那么小气。更让她想象不到的是寒假在家蓝景枫居然会去她老家找她。除夕夜那天蓝景枫居然打电话给她说他在她家门口,她匆忙跑出去竟真的看到蓝景枫倚在一辆拉风的跑车上。
“你怎么来了?”已经记不清当初是什么心情,大概是兴奋伴随着感动吧。
蓝景枫向他伸出手,“情书,我是来拿这些天的情书的。”
“放假了,我没写。”
“杨晓芸,你不想活了吗?居然敢偷懒。明天我还会来,你今晚最好补齐,否则,你真的死定了。”
后来外公外婆看到蓝景枫,还邀他回家一起吃了年夜饭。蓝景枫居然给爷爷奶奶准备了丰厚的红包。杨晓芸怀疑他是不是计算好来蹭年夜饭的。那一夜杨晓芸赶了十几封情书。
蓝景枫似乎很守信用,第二天下着很大的雪,他居然不顾安全开着车来拿情书,杨晓芸有些甘拜下风。第三天他依然很有耐心,开着车来拿情书,顺便退了两封情书。
“杨晓芸,这封跟另一封重复,重写。这一封一看就知道是别的地方抄来的,也重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