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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盲道难,难于上青天

2001年北京市成立了唯一的一所专门为残疾人服务的高等教育学院——北京特殊教育学院,隶属于北京联合大学。学生大多是来自北京和全国各地的盲、聋哑、肢残等残疾学生。学院内部环境针对特殊的学生们进行了改造,以适应这些残疾学生的特点和需要,方便他们的学习和生活。但是,学校门外的道路弯曲、狭窄、不平、坡陡等不利条件仍然造成了残疾学生出行难的问题。

通过实地调查了解到,自该校大门向东有一条150米的道路通向大街,这条路未曾进行任何整修。临近大街的60米路,有些临时搭建物妨碍直通,需向北绕行通过S型坡道才能到达大街。就在这条路上,险象和纠纷时有发生。有的学生使用盲杖与过路骑车人发生冲突,有的聋哑学生听不到汽车鸣笛,在转弯处险些被撞。

路,对于眼前一片黑暗的盲人或是对于下肢有残的人而言,永远充满了坎坷:一块小石头、一段不平的路、一棵树、一辆车或是任何其他的障碍物都可能成为他们的路障。残疾人行路实在是难!

1999年,我国残疾人日的主题是——无障碍,这一主题给残疾人带来了福音。方便盲人、肢残人行进的残疾人通道,开始成为各大城市关心残疾人工作的主要议题。随后,全国各大城市相继建起了残疾人通道。

当年,在江苏省南京市火车站附近的龙蟠路建起了市内的第一条盲道。南京市盲校的学生代表高高兴兴地参加了剪彩和通车仪式。就在那一天,盲童们第一次尝试了走在盲道上的感觉:那棱角分明的直条代表直行,那圆点代表暂停,借助拐杖,就能知道前面是要拐弯、还是要下坡。简单方便的盲道,犹如黑夜中的明灯,为盲人行路带来了极大的方便。近年来,残疾人无障碍设施的建设越来越受到重视,诸如“新铺的马路人行道必须设有盲道”等规定,已经被列入全国不少城市新的城建验收标准。但是现实仍然不容乐观,许多已建好的残疾人通道由于种种原因而成了“死路”,残疾朋友根本无法行进。

例如,有些商店的残疾人通道坡在商店开业之初还畅通无阻,但过了一些时候就几乎无人问津了,甚至被杂物给堵上或通道门紧闭,成了摆设。某市的烈士陵园有一条新铺的盲道,一个修自行车的摊点将它拦腰截断,再过一段路,又有其他占道经营的,把整个盲道给挡了。盲人只好退出盲道,回到人车混杂的马路上。

类似残疾人通道被早点摊、修车摊、擦皮鞋摊或者停放的车辆所占用的情况,在全国各个城市都有。对于健全人而言,绕开这些障碍并非难事,但对于残疾人来说,无疑是一个新的困难。残疾人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在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下得到了很好的落实,但是,关于残疾人无障碍设施作用的宣传不到位,有关部门对残疾人通道的后期管理没有跟上,造成了残疾人出行的种种不便。

由于残疾人通道不畅而造成残疾人受到伤害的,那负责通道的有关单位或法人是要负法律责任的。这在加拿大已是一条成文的法律条款。

在加拿大安大略省的新市,一名四肢瘫痪的24岁青年克雷泽坐着轮椅去买东西,在经过商场的残疾人专用坡道时轮椅翻倒,头部受伤,以致被迫退学和终生失去就业的机会。根据加拿大的法律,陪审团判处发展商卡迪拉克·法尔沃公司赔偿200万加元。

克雷泽18岁时在一次潜水中由于脊椎骨受到严重创伤造成残疾,只有两臂可以微动,生活起居全靠轮椅维持。但是他意志顽强,在安大略省滑铁卢大学修读数学和电脑科学,并获得学士学位。1994年10月,他在渥太华大学攻读到一半研究生课程时,克雷泽去乔治湾商场,经过商场出口处的坡道时,突然轮椅的轱辘卡在坡道一边的缝隙中。轮椅一下子翻倒了,克雷泽的头部受到了创伤。

经过4周的法庭调查,安大略省高等法院法官詹金斯向陪审团陈述,根据克雷泽律师的声明,坡道的宽度不符合规定,比安大略省建筑条例所规定的窄1/3.因此,陪审团判定,克雷泽受到伤痛及精神创伤,应获得20万加元赔偿金,支付医疗及护理费36万加元,其它开支共147万加元。“其它开支”一项所占比例最大,这是由于这次创伤迫使他停学,以致影响到他今后的工作。如果不能恢复,将会造成终生残废,失去工作能力。

一条缝隙,赔了200万,它既维护了伤残人的权益,也体现了法律的严肃、公正与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