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中国的转型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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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市场经济既是自由经济,也需要社会和政府的调节

在经济自由主义的理念中,市场经济是自由经济的代名词,市场机制作为“看不见的手”自发调节和引导着资源的合理配置,它不受政治和其他社会力量的左右。经济自由主义的理念对于打破封建制度的束缚,促进市场经济和生产力的发展,曾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在当代它却具有了更多的意识形态色彩。市场经济强调个人利益、自主决策和自由竞争,在这个意义上说它是一种自由经济。但是,它从一开始就包含了一个基本矛盾,即以社会分工为基础的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分工一方面造成了不同生产者的相互分离,使他们成为自由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另一方面造成了它们之间全面的相互依赖,每个人只有依赖他人才能存在。从市场经济的这一基本矛盾中既内生出了经济自由的要求,也内生出了否定自由市场的种种因素:个别企业是有组织的,而整个社会生产却是无政府的,自由的市场不可避免地导致宏观经济的失衡,使宏观调节的出现成为必然;生产具有无限扩大的趋势,而市场需求却由于分配关系中存在的劳动与资本的对立而相对狭小,从而使国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和社会福利制度的建立成为必要;人与人的关系在市场经济中被彻底物化,个体在获得更大自由的同时,他们之间的相互依赖和相互冲突却不断加深,从而在市场竞争之外,社会合作和社会调节同时也得到广泛发展;交换过程中形式上的平等掩盖了事实上的不平等,自由竞争必然导致两极分化,一方面引起财富的集中和权力的垄断,另一方面导致弱势群体被边缘化,这就需要经济的民主化和平等化;市场交易的顺利进行需要与市场关系相适应的产权制度和市场秩序,而产权制度和市场秩序的形成与完善,只能是人类政治活动的产物。因此,事情就不会像经济自由主义者认为的那样,当每个人追求自己私人利益的时候,也就达到了私人利益的总体即普遍利益。“从这种抽象的说法反而可以得出结论:每个人都互相妨碍别人利益的实现,这种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所造成的结果,不是普遍的肯定,而是普遍的否定。”因此,纯粹的自由市场经济是不可持续的,市场机制必然要以非市场的因素来保证,自由必然要以约束为条件,自由市场经济向有调节市场经济的过渡、国家干预主义的出现、宏观政策的广泛采用、公共选择范围的扩大以及各种非市场组织和非市场因素对市场过程的渗透,就成了市场经济生存和发展的历史趋势。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中,政府直接干预的减少和个人自由的增加代表了改革的方向,但是,不应忽视的是,任何制度都是由国家来创造和推动的,充分发挥政府在经济转型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也是举足轻重的。有效发挥政府的调节作用在中国的经济转型过程中具有以下一些特殊的理由:

1.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的。在这样的经济体制中,国家不仅要作为宏观经济的调节者,而且要作为生产资料的所有者介入经济运行过程,发挥其作为所有者所承担的分享收益、战略决策、资产监督、管理人员的任命等重要的职能。

2.作为一个处在经济转型过程中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的市场经济是一种不发达的市场经济,而且要经历一个新旧体制长期并存的双重体制阶段,市场失灵的范围和规模要比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大得多,这不仅要求政府调节的广泛存在,而且给政府提出了培育市场、建设市场和组织市场的改革任务。

3.后发工业化国家所面临的赶超任务要求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加速国内资本的集中和积累,推动重点部门和重点企业的迅速扩张,加快产业结构的重组和高新技术的发展,增强国民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尽快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

4.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中,中国面临着人口膨胀、生态环境恶化、失业率上升、收入差距扩大、社会阶层分化、国际竞争激烈以及新旧观念冲突等各种矛盾和冲突的威胁,在这种特殊的历史条件下,如果没有一个强有力的政府,经济和社会就会陷入严重的混乱和无序状态,改革和发展会受到阻碍。

在肯定政府在经济转型中的主导作用的同时也需要注意的是,强有力的政府既可能成为现代化的强大杠杆,也可能导致更大的政府失败,因此,转换职能、精简机构、提高效率、强化约束、反腐倡廉、积极推进民主与法制建设对于经济转型来说同样是不可缺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