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俗地讲,涨停板就是一直在涨,但是你想买的时候已经不能买了,只能看着别人赚钱;跌停板就是股票要跌了而且一直在跌,这时你想抛出去已经不允许你抛了,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跌。
1.涨(跌)停板的由来
涨跌停板制度源于国外早期证券市场,是证券市场上为了防止交易价格的暴涨暴跌,抑制过度投机现象,对每只证券当天价格的涨跌幅度予以适当限制的一种交易制度,即规定交易价格在一个交易日中的最大波动幅度为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上下百分之几,超过后停止交易。
我国证券市场现行的涨跌停板制度是1996年12月13日发布、1996年12月26日开始实施的。制度规定,除上市首日之外,股票(含A、B股)、基金类证券在一个交易日内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格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超过涨跌限价的委托为无效委托。
我国的涨跌停板制度与国外的主要区别在于股价达到涨跌停板后,不是完全停止交易,而是在涨跌停价位或涨跌停价位之内的交易仍可继续进行,直到当日收市为止。
我国沪市和深市的涨跌停板为10%,ST和*ST股票是5%。如果股票已经涨停或跌停就不能再涨和再跌了。因此,对于要投资涨停的股票的投资者,只能排队等待他人卖出,而不能以更高的报价直接买入。例如:股价原来是10元,涨到11元,就是涨停板了,跌到9元就是跌停板了。
2.为什么要设定涨停板和跌停板
涨跌限制起源于涨跌停板。而“涨停板”或“跌停板”,其说法起源于过去国外交易所在拍卖时,以木板敲击桌面来表示成交或停止买卖,此法运用到股市中,就是当股票价格涨到上限或跌到下限时,叫涨幅限制或跌幅限制。不过,在涨限价或跌限价上并不停止买卖,交易继续进行,只是价格不变而已。一般情况下,为了避免股票的过分波动与投机,有关部门才会设立涨跌幅度。
从1996年12月16日起,深交所、上交所对上市的股票、基金的交易实行涨跌幅限制在10%以内,此后,深沪证券交易所还对挂牌上市特别处理的股票(ST股票)实行涨跌幅度限制为5%的规定,对PT处理的股票实行涨幅5%限制,跌幅不受限制的规定。
涨跌停板盘中表现为:涨停板的股票卖一至卖五都为一条横线,跌停板的股票买一至买五都为一条横线!
另外,还有几种特殊的情况而不受涨跌停板的限制:
(1)新股上市第一天不受涨跌幅限制。
(2)权证也不受涨跌幅限制。
(3)股改当天也不受涨跌幅限制。
3.涨(跌)停板——主力行踪的记号
涨(跌)停板后成交量明显萎缩。涨停后量小,将继续上扬;跌停后量小,将继续下跌。
封住的时间早、中、晚和数量虚实——显示趋势的强势。涨停关门时间越早,次日涨势可能性越大;跌停关门时间越早,次日跌势可能越大。封住涨停板的买盘数量大小和封住跌停板时卖盘数量大小说明买卖盘力量大小。这个数量越大,继续当前走势的概率越大,后续涨跌幅度也越大。
当日涨(跌)停开封的次数,反映多空力量对比。涨停中途被打开次数越多、时间越久、成交量越大,反转下跌的可能性越大;同样,跌停中途被打开次数越多、时间越久、成交量越大,则反转上升的可能性越大。
4.涨(跌)停板的背后支持
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在股市中的涨(跌)停板比比皆是,有时候一天涨(跌)停板的股票也很多。把当天所有的涨(跌)停板股票进行归类整理,就会发现,有的股票能找到涨跌的理由,有的股票则毫无根据可言。支持股价涨(跌)停板的因素主要有:
(1)政策性因素。
政策市是我国股市的一大特色。股市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状况的晴雨表,它对金融政策的反映灵敏度十分敏感,经常提前做出反应,甚至造成过度。
(2)资产重组、整体上市因素。
股权转让、收购兼并、资产剥离、资产置换、资产抵偿、合资组建,这些是上市公司进行资源有效整合的一种方式。在中国股市中,经常演绎着由于资产重组而使上市公司股价短期内翻番、再翻番的神话。
(3)公司业绩因素。
业绩是股票的价值所在,上市公司的业绩好坏直接影响着股票市场的价格。一旦上市公司公告公司业绩大幅度增长时,二级市场中的股价涨停板顺理成章。一旦上市公司公告公司业绩大幅度下降时,二级市场中的股价跌停板也是理所当然。
(4)热点、板块、概念因素。
在“炒股就是炒未来”的股市中,板块和概念操作在二级市场中显得尤为重要。概念的制造和延伸、板块的联动和轮动、热点的发现和挖掘等会使一些龙头股票出现涨停板走势。
(5)技术面因素。
当市场处于极度弱势群体严重超跌时,往往会吸引抢反弹的资金入市,这种反弹常常以涨停板形式出现。
(6)主力因素。
主力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凭借资金、信息、技术、人才等优势,经常在盘面上按自己的意图画K线图。在一波行情的运作中,会出现涨停板的大阳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