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生肖文化:戌犬通灵
15409900000033

第33章 一、犬与汉字

汉字是典型的象形文字,它既表音又表意。汉字中的偏旁部首,其实就是我们的先民对自然界与现实生活诸类事物的分类归纳和根源探究。在汉字中,凡与“犬”组合而成的方块字,几乎都与狗及它的同类发生关系。

许慎在《说文解字》中收入“犬部”的大约有86字,梁代顾野王《玉篇》的“犬部”所收约293字。当然,这还不包括与犬有关的全部文字。

这些与犬有关的文字,对于研究古人的动物知识,尤其是其对狗的认识,对于研究狗在古代民族生活的作用、人们的原始宗教观念、图腾崇拜心理等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先看看“狗”字。按照许慎的说法,人们之所以称犬为狗,就在于狗字的音形可以表示犬的狂吠特征。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中云:“有洸洩谓之犬。叩气吠谓之狗。皆于音得义。”也就是说“狗”是一个形声字,从“犬”,表形,从“句”,表音。《说文注》中又引孔子曰,“狗,叩也,叩气吠炤守。从犬,句声”;还说,“犬,畜之以口吠守者也。属言”,也都是强调“狗”善吠的特征。

甲骨文和金文中,狗还以守护者的形象出现。比如金文中的“牴”字,我们在殷代的牴父丁卣(古代酒器)的铭文上,能清楚地见到“牴”字与犬的关系,如:

[金文中的牴字]

□□□□

两犬相背,当中是臣,犬在此看上去似乎是个很好的守卫者。《说文》中说:“牴”为司狱之官,而牴又与狱相通。在古文字中“狱”分别写为:

□□□

无论这些字的书写如何变化,但都从郃从言,形声中有会意。许慎说:“二犬,所以守也”,就是说用狗看守犯了罪的人,监狱的“狱”字由此发展而来。

“献”字,在古今汉语里都是一个频繁出现的字。“献”字从南,从犬。《说文》解释说:“宗庙犬名羹献,大肥者以献之。”段玉裁注曰:“献,本祭祀奉大牲之称。”犬为什么叫做羹献呢?孔颖达说:“大曰羹献者,人将所食羹余以与犬,犬得食之肥,肥可以献祭于鬼神,故曰羹献也。”所以“献”就是用肥犬来祭祀。这说明“献”字一开始就与上古时代的宗庙祭祀相关,而且是以犬作牺牲的。

“臭”字,又作“倣”,在六书中分别作:

臭字在古汉语里专指狗的嗅觉。但今天我们说“这东西很臭”时,已经很少想到“臭”字与狗的关系。《说文解字》以“臭”字入《犬》部,曰:“禽走,臭而知其迹者,犬也。从犬,从自。”《说文》又曰:“自,鼻也,象鼻形。”造字者正以嗅觉为犬之特长,故借“大鼻”泛示百凡人禽闻根之所能。臭就是“嗅”。《论语·乡党》之“三嗅而作”正同《荀子·礼论》之“三臭不食”。

“哭笑”二字几乎天天都与每个人发生关系,但谁也没想到其本意却与犬有密切的联系。长沙马王堆汉墓帛书里出现的哭字,上面双口,下面一条犬:

段玉裁认为笑的小篆也写得和哭一样,下面也是一条犬。如小篆所写:

人的哭笑究竟与狗有何关系,为何“哭”“笑”二字偏要从犬呢?这是很有意思的问题。

《说文》卷二“哭”部曰:“哭,哀声也。从倖,从狱省声。”段玉裁提出不同的看法,他在“从狱省声”下注道:

按许书言省声,多有可疑者。取一偏旁,不载全字,指为某字之省,若哭之从狱省,皆不可信。狱固从枓,非从犬……窃谓从犬之字如狡、狯、狂、默、猝、猥……皆从犬而移以言人,安见非哭本谓犬嗥而移以言人也……愚以为家入豕部从豕宀,哭入犬部从犬況,皆会意而移以言人,庶可正省声之勉强皮傅乎?哭部当厕犬部之后。

近代学者徐灏进一步论述了段玉裁的观点:

段说是也。凡禽兽字义多借以言人事,如笃本训马行顿迟,而以为人之笃实,特本为牛父而以为人之奇特,群本谓羊群而以为群辈之称。若犬之借义尤不可枚举。哭为犬嗥而移以言人,可推而知也。

用犬哀嗥之哭来形容人的悲哀心境,从今人的观点看,似乎有伤人的尊严,但古人造字和用字时并不在乎这一点。而且,大量的民族学调查资料也表明,古人对动物如犬、豕、虎之类的观念与今人不同,特别是对犬的崇拜更要胜于其他动物。因而以狗之哀吠借喻人之悲情不是没有道理。

“笑”字是否与犬有关联,古人说法不一。梁人顾野王的《玉篇》中收有笑字,作堉,或屘,从竹从犬。唐人孙崁《唐韵》直接引用了《说文》为解:笑,喜也。从竹,从大。

所以有学者认为原本《说文》中是有“堉”的,但传抄过程中遗漏掉了。唐代其他一些字书如《千禄字书》(颜元孙)、《五经文会》(张参)也作堉,只有《九经字样》(玄度)把笑堉并列,并引杨承庆《字统》说:“从竹从夭。竹为乐器,君子乐然后笑。”

看来唐代以前的笑,一般写作从犬的堉。宋以后“堉”逐渐被“笑”所替代,所以宋之后的经籍中有“笑”而无“堉”。这大约是字形和字意在应用过程中发展变化的结果,从犬之笑好像也成了人们开玩笑的话题,所以大诗人苏轼有“以竹鞭犬,有何可笑”的戏说。

“厌”字,繁体为“餍”。《说文》释为:“饱也,从甘,从恥或从献”,“厌”字最初大概表示狗吃饱。其后借义表示人吃得很饱。厌字后来的字义已转化许多,由吃的方面转变到表达好恶态度方面,原意逐渐消失。

“畎”字,在今天的使用频率很低,但是在古代,这是一个常用字。从字面看字义已很明确:从田,从犬,也就是田猎之犬。用清人邹汉勋的话说,其长喙喜猎者,用为田犬。在古代的围猎活动中,犬是十分重要的助手和伙伴。“畎”字在构字上充分考虑到了犬的功能与取象用意。

“器”,也是一个与犬有关的形声字。许慎《说文》解释说:器,皿也。象器之口。犬所以守之。

段玉裁认为器是人们食器的统称。但何以将人们用的器皿与犬联系在一起呢?“器”的本义也可能是容纳动物的地方。故孔颖达疏曰:“凡虚中而受物者,皆谓之器。”何新认为器的最初义应为动物的巢穴。因而,器可视为犬的洞穴。

综上所述,我们可知古人在犬旁造字的取象立意时,都充分考虑到了犬属动物本身的特征,以及它们与人、与事、与物所发生的特殊关系,这说明古人造字不但有动物学方面的依据,而且通常是借犬之情状来引喻我们人类自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