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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咫尺天涯,木偶不说话

白日光照得着两个人。风不吹,云不走,天地绵亘。

“她”叫红衣。

“他”叫蓝衣。

他们从“出生”起,就同进同出,同卧同眠。简陋的舞台上,“她”披大红斗篷,葱白水袖里,一双小手轻轻弹拨着琴弦。阁楼上锁愁思,千娇百媚的小姐呀,想化作一只鸟飞。“他”一袭蓝衫,手里一把折扇,轻摇慢捻,玉树临风,是去京赶考的书生。湖畔相遇,花园私会,缘定终身。秋水长天,却不得不分别。“她”盼“他”归,等瘦了月亮。“他”金榜题名,凤冠霞帔回来娶“她”,有情人终成眷属。观众们长舒一口气。剧终。“她”与“他”,携手来谢幕,鞠一个躬,再鞠一个躬。舞台下掌声与笑声,同时响起来,哗啦啦,哗啦啦。

那时,“她”与“他”,每天都要演出两三场,在县剧场。木椅子坐上去咯吱吱,头顶上的灯光昏黄而温暖。绛红的幕布徐徐拉开,正宗的金丝绒呢,高贵华丽。戏就要开场了。小小县城,娱乐活动也就这么一点儿,大家都爱看木偶戏。工厂包场,学校包场,单位包场。乡下人进城来,也都来赶趟热闹。剧场门口卖廉价的橘子水,还有爆米花。有时也有红红绿绿的气球卖。进场的孩子,一人手里拿一只,高兴得不得了。

幕后,是她与他。一个剧团呆着,他们配合默契,天衣无缝。她负责红衣,她是“她”的血液。他负责蓝衣,他是“他”的灵魂。全凭着他们一双灵巧的手,牵拉弹转,演绎人间万般情爱,千转万回。一场演出下来,他们的手酸得麻木,心却欢喜得开着花。木盒子里,她先放进红衣,他把蓝衣跟着放进去,让“他们”并排躺着。他在“他们”脸上轻抚一下,再轻抚一下。她在一边看着笑,他抬头,回她一个笑,彼此就很心安了。

都正年轻着。她人长得靓丽,歌唱得好,在剧团被称作金嗓子。他亦才华不俗,胡琴拉得很出色,木偶戏的背景音乐,都是他创作的。偏偏他生来聋哑,丰富的语言,都给了胡琴,给了他的手。他的手,白皙修长,注定是拉琴和演木偶戏的。她的目光,常停留在他那双手上,在心里面暗暗叹,真美啊。

呆一起久了,不知不觉情愫暗生。他每天提前上班,给她泡好菊花茶,等着她。小朵的白菊花,浮在水面上,淡雅柔媚,是她喜欢的。她端起喝,水温刚刚好。她常不吃早饭就来上班,他给她准备好包子,有时会换成烧饼。与剧场隔了两条街道,有一家周二烧饼店,做的烧饼很好吃。他早早去排队,买了,里面用一张牛皮纸包了,牛皮纸外面,再包上毛巾。她吃到时,烧饼都是热乎乎的,刚出炉的样子。

她给他做布鞋。从未动过针线的人,硬是在短短的一周内,给他纳出一双千层底的布鞋来。布鞋做成了,她的手指,也变得伤痕累累,——都是针戮的。

这样的爱,却不被俗世所容,流言蜚语能淹死人,都说好好一个女孩子,怎么爱上一个哑巴呢,两人之间的关系肯定不正常。她的家里,反对得尤为激烈。母亲甚至以死来要挟她。最终,她妥协了,被迫匆匆嫁给一个烧锅炉的工人。

日子却不幸福。锅炉工人高马大,脾气暴躁。贪酒杯,酒一喝多了就打她。她不反抗,默默忍受着。上班前,她对着一面铜镜理一理散了的发,把脸上青肿的地方,拿胶布贴了。出门有人问及,她淡淡一笑,说:“不小心磕破皮了。”贴的次数多了,大家都隐约知道内情,再看她,眼神里充满同情。她笑笑,装作不知。台上红衣对着蓝衣唱:“相公啊,我等你,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她的眼眶里,慢慢溢满泪,牵拉的手,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心在那一条条细线上,滑翔宕荡,是无数的疼。

他见不得她脸上贴着胶布。每看到,浑身的肌肉会痉挛。他烦躁不安地在后台转啊转,指指自己的脸,再指指她的脸,意思是问,疼吗?她笑着摇摇头。等到舞台布置好了,回头却不见了他的人影。去寻,却发现他在剧场后的小院子里,正对着院中的一棵树擂拳头,边擂边哭。她站在两米外,心里的琴弦,被弹拨得咚咚咚。耳畔响起红衣的那句台词:“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白日光照得着两个人。风不吹,云不走,天地绵亘。

不是没有女孩喜欢他。圆脸,一笑,嘴两边现出两个浅浅的酒窝。那女孩常来看戏,看完不走,跑后台来看他们收拾道具。她很中意那个女孩,认为很配他。有意撮合,女孩早就愿意,说喜欢听他拉胡琴。他却不愿意。她急:“问,这么好的女孩你不要,你要什么样的?”他看着她,定定地。她脸红了,低头,佯装没懂,嘴里说:“我再不管你的事了。”

以为白日光永远照着,只要幕布拉开,红衣与蓝衣,就永远在台上,演绎着他们的爱情。然而某天,剧场却冷清了,无人再来看木偶戏。出门,城中高楼,一日多于一日。灯红酒绿的繁华,早已把曾经的“才子”与“佳人”淹没了。剧场经营不下去了,先是把朝街的门面租出去,卖杂货卖时装。他们进剧场,要从后门走。偶尔有一两所小学校,来包木偶戏给孩子们看。孩子们看得索然无趣,他们更愿意看动画片。

剧场就这样,冷清了。后来,剧场转承给他人。剧团也维持不下去了,解散了。解散那天,他执意要演最后一场木偶戏。那是唯一一场没有观众的演出,他与她,却演得非常投入,牵拉弹转,分毫不差。台上红衣唱:“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她和他的泪,终于滚滚而下。此一别,便是天涯。

她回了家。彼时,她的男人也失了业,整日窝在十来平方米的老式平房里,喝酒浇愁。不得已,她走上街头,在街上摆起小摊,做蒸饺卖。曾经的金嗓子,再也不唱歌了,只高声叫卖:“蒸饺蒸饺,五毛钱一只!”

他背着他的胡琴,带着红衣蓝衣,做了流浪艺人。偶尔回来,在街上遇见,他们怅怅对望,中间隔着一条岁月的河。咫尺天涯。

改天,他把挣来的钱,全部交给熟人,托他们每天去买她的蒸饺。他舍不得她整天站在街头,风吹日晒的。就有一些日子,她的生意,特别的顺,总能早早收摊回家。——他能帮她的,也只有这么多。

入冬了。这一年的冬天,雪一场接一场地下,冷。她抗不住冷,晚上,在室内生了炭炉子取暖。男人照例地喝闷酒,喝完躺倒就睡。她拥在被窝里织毛线,是外贸加工的,冬天,她靠这个来养家糊口。不一会,她也昏昏沉沉睡去了。

早起的邻居来敲门,她在床上昏迷已多时。送医院,男人没抢救得过来,当场死亡。她比男人好一些,心跳一直在。经过两天两夜的抢救,她活过来了。人却痴呆了,形同植物人。

起初,还有些亲朋来看看她,在她床前,叫着她的名字。她呆呆地看着某处,脸上无有表情,不悲不喜。她不认识任何人了。大家看着她,唏嘘一回,各自散去,照旧过各自的日子。

没有人肯接纳她,都当她是累赘。她只好回到八十多岁的老母亲那里。老母亲哪里能照顾得了她?整日里,对着她垂泪。

他突然来了,风尘仆仆。五十多岁的人了,脸上身上,早已爬满岁月的沧桑。他对她的老母亲“说”:“把她交给我吧,我会照顾好她的。”

她的哥哥得知,求之不得,让他快快把她带走。他走上前,帮她梳理好蓬乱的头发,抚平她衣裳上的褶子,温柔地对她“说”:“我们回家吧。”三十年的等待,他终于可以在光天化日之下,牵起她的手。

内心的柔软一直在的,它被一只叫八公的狗唤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