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行政事业收费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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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十三、工商收费

94.工商机关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是什么?

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价费字[1992]414号《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的规定,工商行政机关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如下:

(1)企业法人开业注册登记费:按注册资金的0.80收取;注册资金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0收取;注册资金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

(2)营业单位、分支(办事)机构开业注册登记费:300元(国家核拨部分经费的事业单位和科技性社会团体100元)。

(3)筹建企业注册登记费:50元。

(4)来华承包工程的外国(地区)企业开业注册登记费:以承包合同额计算,按企业法人开业登记收费标准执行。

(5)外国企业(地区)来华承包经营管理注册登记费:按管理年限累计管理费的50收取。

(6)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注册登记费:600元,延期注册登记费300元。

(7)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雇员登记、延期和变更费:100元。

(8)企业变更登记费:100元(国家核拨部分经费的事业单位和科技性社会团体20元)。

(9)增加注册资金变更登记费:注册资金未超过1000万元的,增加部分按0.80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0收取;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收取增加注册资金注册登记费的,不再收取变更登记费。增资收费最低为100元。

(10)年检费:50元。

(11)补换执照工本费:50元。

(12)执照副本工本费:10元。

(13)专营广告业务的企业注册登记费:按企业法人开业注册登记费标准执行。

(14)兼营广告业务的事业单位注册登记费:中央级200元,省级150元,省辖市级100元,县级50元。

(15)兼营广告业务的事业单位变更登记费:20元。

(16)临时性广告经营活动登记费:每次每个单位50元。

(17)合同鉴证费:购销、订货、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收取价款或工程造价的万分之二;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科技协作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收取价款或酬金的10;上述各类经济合同鉴证费最高收取3000元,最低收取2元。

(18)市场管理费:工业品、大牲畜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成交额的1%;其他商品最高不超过成交额的2%;收取了交易手续费的不再收取,收取了市场设施租赁费的减半收取。

(19)商标注册证验证费:70元(两年一次)。

(20)印制商标单位证书工本费50元(含登记注册费),验证费70元。

(21)个体工商户:开业注册登记费20元,换照费20元;变更登记费10元;补发执照工本费10元;执照副本工本费3元。

(22)个体工商户管理费:从事购销活动的,按营业额的1%收取;从事劳务活动的,按劳务收入额的2%收取。

(23)租赁柜台登记费:按企业营业登记收费的标准收费。

95.经济合同的鉴证费如何收取?

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财政部1994年1月8日发布的《关于经济合同仲裁费和鉴证费收费标准及其使用范围的规定》,鉴证费按下列标准收取,由当事人双方各负担一半。

(1)购销、订货、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收取价款或工程造价的0.20;

(2)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科技协作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收取价款或酬金的10。

上述各类经济合同鉴证费最高收取3000元,最低收取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