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突然明白过来。不是他。是蔡文良。他爱吃苹果,他经常教导我,别什么都不吃,哪怕咬个苹果也好。
一个人生活总是不太有规律。吃饭也好,睡觉也好。一切都懒洋洋地。尤其是对于吃,我不擅长厨艺,也不耐烦把过多时间消磨在厨房里,实在饿了就胡乱嚼几块饼干,偶尔也会叫外卖。
蔡文良最看不惯我这点。他说,“这样你会老得很快。”
因为还不够老,所以并不害怕吓唬。
呵。我又想起蔡文良。
我突然觉得十分厌烦。我想一个人安静一下。对于陈良,我不知道接下来要和他聊点什么。
我不动声色地拿过手机,长摁“8.”
是拨通夏欧的快捷号。
然后,挂断。
不一会,手机便响起来。
夏欧问,“干嘛?”
我装模作样地,“什么?呀,这么严重啊?好好好,那我马上过去。你别急。”
我挂了电话,对陈良说,“我有点急事,要出去一会。”
他很关切的模样,“我送你吧。去哪儿?”
他又让我吃了一惊。原来他竟然开着一辆国产宝马,我对车虽然不太有研究,但总还算识得好坏。车子不算得昂贵,但对我这种人来说,也足够震镊了。
心里颇有点难过。
谁都有变。只有我,仍然在原地踏步。
我不肯让陈良送我。他也没有坚持。只在临走时对我说,“宝儿,我离婚了。”
车子疾驶着离开,丢下一声意味深长的喇叭声。
我呆了好一会。他离婚了。他也许酝酿许久,就等着一个合适时机,告诉我这么一个事实。
这话太让人浮想连翩了。
看他今天整个的表现,再加上这个颇让人惊讶的收场,分明是在告诉我,我们俩,有望重续前缘。
我应该配合一下的,起码表现一点惊喜和期待来。只可惜我总是不够聪明,该逢场作戏的时候就失去耐心。
我重新给夏欧打电话,“出来出来,我在八0馆。”
八O馆就在我家附近,听说是附近一带最有名的酒吧。我一直都想去,但一直都没去。
夏欧嗞嗞笑,“OK!”
她喜欢我放肆一点,她处处像比我更懂得这人生,无数次用过来人的口气告诫我,人生得意须尽欢。今朝有酒今朝醉。我以为我的生活已经足够糜烂,但对于她而言,只觉得我沉闷如修道院女道士,而且还总是一根筋,每次都在一棵树上吊死。
我反省过许多次。我是不是真的非常愚笨。我不懂得左右逢源,我喜欢着一个人,就没心思再去眷顾另外一个人。
夏欧做了总结:死脑筋。
这个在外人看来钓着了一只金龟婿的老女人,其实私底下仍然和前度男友藕断丝连。
我忘了说,她之所以迟迟不结婚,不是因为没男人娶,而是因为她身边男人众多,她挑花了眼。
在我以为她最后一定会和一个最相爱的男人结婚时,她却毅然把自己嫁给了如今的这个老男人。她再一次批评我,“恋爱可以随便谈谈,婚姻却需得慎重。它得为我未来的衣食住行负责。吃不饭穿不暖的爱情,就只能是爱情。还得是有闲心的时候谈的爱情。”
我向她做了保证,就这么持续着把我教育到底,我总会变聪明起来。
要聪明得真正能够把别的东西,置放于爱情之前。
事实上八0馆比我想像的更漂亮更安静。一点也没有那种我以为所有酒吧都该有的乌烟瘴气。
穿着旗袍的年轻小姐引领着我穿过长长走廊,轻轻推开一扇门,微笑着示意我,就是这里了。
只不过小小一扇门,里边却豁然洞开。
灯光黯淡且暧昧,音乐像汹涌的海浪扑面打来。我站了好一会,眼睛和耳朵才一齐适应过来。四下里打量一会,我找了张角落的位置坐下,然后给夏欧发短信,“我到了。”
在等待夏欧的过程中,我独自一人喝掉了两杯薄荷酒。
是吧台里的酒水小弟向我推荐的。他模样很年轻,有一张异常漂亮的面孔,我看到好几个女人,都咬牙切齿地掐他面孔。是的,美貌和青春总让人恼恨。
他告诉我,这酒由他调配,最多微薰,绝不会醉掉。
为着他的青春和美貌,我乐意听从他。
他的声音又那么好听。
只喝了两杯,我果然就有点小小醉意。我再叫一杯,那漂亮小弟看了我一眼,水杯递过来,却是热的。
他说,“糖开水,喝一杯吧。”
许是那一点点微薰让我胆子变大了,我调笑着问他,“对每个姐姐都这么体贴?”
他笑了,很配合地答我,“你是例外。”
我笑了。
你看。
这么小就这么知情识趣。
我还要再说,夏欧已然来到,她站在身后拍我肩膀,瞥一眼吧台里的小弟,笑意盎然,“我要啤酒。唔,弟弟叫什么?”
小弟笑而不语。转身为夏欧拿酒。
夏欧也不介意,凑到我耳边说,“再漂亮也不过一个小屁孩。我没兴趣,让给你了。”
我瞪她一眼,骂,“滚!”
她两杯啤酒下肚,就疯起来,嘻笑着拉我,“走,跳舞去。”
正是最劲爆的的士高。池子里的人一个个忘我地摇着头晃着脑。舞台上跳上去一个人,舞姿奔放热烈,却又缠绵悱恻,看得人脸红心跳。
夏欧递杯啤酒给我,“来,为我们不复存在的青春干一杯!”
这理由好充分,我拒绝不了。于是接过杯子,一饮而尽。我甚少喝啤酒,一大杯这么灌下去,连喉咙都辣起来。
夏欧一拉我,低喝一声,“走!”
我猝不及防,已经被她拉至舞台上。
我的天。
侧头看到下边黑压压一片,心紧缩成一团。
一辈子没有做过瞩目的人。从没有哪一刻,光芒四散过。突然之间,像是舞台下的人们都看了过来,我窘得手足无措。
夏欧丢下我,顾自热舞起来。舞台上原来的那名舞者,边跳边凑近了我,我这下看清楚了,竟然是那个调酒小弟。他脸上戴着一个骷髅面具,看上去既恐怖又充满媚惑。
他轻声说,“来。跳舞吧。跳舞会让你快乐。”
我笑而不语。随着他步上舞台。
我其实从小就会跳舞。
从我五岁,母亲就把我送到距离家里不远的一个女人家里学舞蹈。女人据说是某学校的舞蹈老师,收了几个女孩,赚点外快。
我学得很认真,因为母亲告诉我,学费很贵。
我想得很简单,我不能辜负那点钱。
上了小学,中学,再到大学,没人知道我会跳舞。但凡班里有活动,需要一些会跳舞的人,从来没有人想过我。
我只在家里跳。自己的房里跳。
从镜子里看到一个舞蹈着的妖娆的自己,那种感觉是奇异的。做惯了不为人注意的普通人,此刻却觉得,全世界只剩下自己,我是唯一的。
此时此刻,站在酒吧的舞台上,这其实只是一个比地面稍高一点的台阶,只高了这么一点点,却仿佛带了君临天下的气势。
那种感觉又来了。震耳欲聋的音乐声里,一种莫名的骄傲感,突如其来的表现欲,像一根绳子,紧紧地勒住了我的喉咙。
人群在下边欢呼起舞。谁会在乎我是谁?到了明天,谁还记得今夜?
我把手抚在胸上,开始扭动身体。
舞蹈一开始,我便全身心地投入到我自己的世界里,在这个世界里,我是倍受宠爱的,万人瞩目的,永远不会忧伤,永远不害怕失去。
一直跳着。一直到灯光聚然熄掉。一切突然间都变得异样的安静下来。
我吃了一惊,张皇失措地四处张望,什么灯光都没有了。只有几扇在玻璃窗里,隐约地透出长廊外细弱得几乎让人忽略的光亮。
夏欧已经不见了。
男男女女们亲昵地搂在一起,像十分地相亲相爱。像再没有以后。
我突然明白过来,这是一个节目。是酒吧提供给客人恣意放纵的一个刹那。
正懵懂间,突然有人狠狠一拉我,我径直从舞台上跌落下来。
迎接我的是,是一个男人的怀抱。
我之所以这么确定,是因为我闻到了他身上淡淡的烟草味道。
他搂着我,声音里不无惬意,“这人生,真是何处不相逢啊。”
我努力挣扎着把他推开一点,抬起头来,我看到了一双熟悉的眼睛,他正探究地看着我,说,“你带给我的惊喜还真多。一样接着一样。”
竟然是他。蔡文良。
生活很会捉弄人。真的。
当你最惧怕一件事的发生,它最终就会发生;当你想要躲避一个人,你总会与他不期然地就相遇。而你所盼望的,所期待的,偏偏就永远不会来临。
当看清眼前的人是蔡文良,我真恨不得地下裂条缝,要不然就干脆晕掉算了。
只可惜,我清醒得很,眼睛睁得老大。
他微笑地再次搂紧我,低声说,“还认识我吧。我们只分开了18天,432个小时。”他凑到我耳边来,炙热的呼吸就在我耳际,“这么快就耐不住寂寞了?”
我挥起手想要打他。他动作敏捷,捉住了我的手,然后,他轻轻地亲吻了它。
我被吓住了。
他像哄孩子一样,“来,咱们跳舞吧。”
他的身体紧贴着我的,脸颊也贴着我的。我闻到他嘴里的酒气。
呵。他醉了。
我一下就原谅了他。
没什么。真的没什么。我如果醉了,我也想要放肆一点。仗着酒醉的借口,做点什么,做错了,总不会有人责怪,而自己,也容易原谅自己。
我横下心来。好吧。就这么一晚。
我这么小心翼翼,让我自己也觉得失笑了。我是一个单身女人,要和一个男人,无论他是谁,在这样的夜里,在这种地方,暧昧一下,又或者,甚至是一夜情,又有什么不可以?
可他是蔡文良。大约我顾忌的还是这个吧。
我迟疑着,把自己靠在他怀里。
他穿着毛衣外套。我的心动了一下。记忆里我第一次爱上的那个小男生,直愣愣的小平头,冬天里永远穿着厚毛衣。
我们在黑暗中紧紧依偎,音乐是一首老歌:看着你慢慢地走过身旁,眼神中透露着一丝感伤,当天色渐亮却泪眼相望,我的错无可原谅,我和你走过的每个地方,都变成捆绑我记忆的墙,我无法抵挡也无处躲藏,这幕戏如何收场……
蔡文良跟着音乐轻声唱起来。他的声音带着点暗哑的磁性,我听着,心神恍惚起来。
突然听到他说,“为什么一个电话也不打给我?”他微微把我推开,凝视着我,“我在海南,每天都在想这个问题,你为什么连一个电话也不肯打给我?一点也不想念我?”
不等我回答,他已经吻住了我。
像天地间只剩下我和他。所有人都消失了。所有的一切,都不存在了。
他醉了。我慌乱地想。是的。他确是醉了。
我狠狠地推开他,几乎是慌不择路地逃出了八0馆。
外头冷风清咧。
我突然觉得懊恼。我的表现总是这么不尽如人意。不过是一个男人,我怕什么。不是十五岁,不是二十五岁,我已经三十岁。经历过爱情,经历过婚姻,经历过不只一个男人。这么丰富的人生经历,我干嘛要害怕蔡文良?
我在夜色里冷冷微笑。
如果。假如这世上有如果。如果可以,我宁愿我是一张白纸,即便不能做张白纸,离婚之后,我也没有因为要安慰自己那颗寂寥的心而与一些男人纠缠不清。至少,我站在蔡文良面前,我是可以骄傲且坦荡的吧。
呵。我已经开始在乎他。当我感觉到他开始让我自卑,我就不得不承认,我在乎他。
也许,感情的绝望之处就在这里。明知道又是一条荆棘密布的路,除了遍体鳞伤不会再有别的收获,却是执迷不悟地啊,孜孜不倦地走下去。
我请了两天病假。也只能请这么多。
靳总在电话里的声音很不高兴,“两天,是我的极限了。”
两天就两天,总比没有的好。
我只呆在家里。整天整夜开着电脑。饿了就喝一点水,吸支烟,吃一个苹果。
多么腐败多么幸福的生活。假如可以不用思想,更好。
事实上我一直想着那一晚。
那一晚他略微冰凉的唇。掌心里的微温。那一种脑海里充血的感觉。
我很清醒。清醒到会得嘲笑自己的念念不忘。
他轻而易举地丢给我一个梦。他这样的男人,怎么可能不知道自己的杀伤力?他是故意的。
我用冷水洗把脸。看到镜子中的自己,脸色苍白,眼角有了细纹,因为不快乐,目光冰冷。我努力地对自己笑了笑,并不美。
百无聊赖地回到电脑前,随意地点开QQ好友头像,浏览着或打扮精美或不着一字的QQ空间。
然后,我看到了这个:独居生活小经验。
1、家里配备点男人的东西,男式大裤衩阳台上时常挂一条。
2、没事的话,少看勾起过往情绪的东西,尤其是晚上。什么“不如不见”“好久不见”啦,什么“十年”啦,什么“我们说好的”啦,少听。虐文啦,少看。单身挺好的,不要找那些东西来刺激自己。该遇到的时候,不想也遇得到,抱着枕头边听歌边哭,没意思也没价值。
3、至少会换电灯泡、搬煤气罐、打扫天花板、拼装折叠衣柜。
4、家中常备药箱。夜里突然肚子疼的时候,没有人下楼为你买药。
5、没事外出晃晃,没事多抬头看看天空和白云。
说得多么好。
我想起我刚开始一个人住的时候,房子没装防盗网,整晚上都不敢睡踏实,屋子里稍有丁点响声就会猛地惊醒过来。然后愣在床上,屏着呼吸一动不敢动。
后来突发奇想,就去超市里买了双男式拖鞋,外加一条男人短裤,鞋子丢在客厅门边,短裤就隔三差五地堂而皇之地晾晒在阳台上,以向贼人昭告,我有男人。别想来欺负我。
至于换灯泡,打扫天花板,还有,会得修水龙头,准备一只药箱,我都一一经历。
当没有男人的时候,就会发现自己原来非常能干。
我也想没事的时候多看看天空和白云。
但事实上,这只能让自己显得更白痴。天空和白云永远一如既往,那么美,那么高远,不识人世悲和喜,又怎么能解人千愁。
所以,其它都很正确,就是最后这句是屁话。
我妈说的,“女人啊,最终总是得有一个男人。”
呵。多少年来她对我不管不问,可突然听说我离婚,她就像变了个人似的。偶尔电话来,必问我的终身是否重新找到着落。若是回家,更不用说,她唠叨得反常。让我也觉得惊讶。
后来我看到她坐在画架前发呆。像从前一样。等我走近一点,才发现她睡着了,嘴角边还流着口水。
我突然醒悟到,她老了。她年轻时的骄傲和坦荡,在岁月渐渐逝去之后,都变得惶恐了。
她终于觉得害怕。害怕我会蹈她覆辙。
我留意了一下,这个网友叫狼,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加上的,我顺手点开聊天记录,只有聊聊几行,“你好。”“你好。”
再无别的。
我一时兴起,发条信息过去,“小经验很实用。”
他在线,很快回复过来,“不用谢。”
呵。
这种人,要不然是真性情,要不然就是故意卖弄自己的那一点诙谐感。
我反正无聊,于是继续敲,“我没想说谢谢。”
顺手查一下他的资料。性别男。年龄100岁。
他说,“我以为你很懂礼貌。”
我索性撒泼起来,“礼貌值多少钱?”
他回我,“一块也是钱。”
我问他,“为什么叫狼。”
他说,“男人的本质就是狼。对美貌女人,男人是色狼。对自己深爱的女人,是灰太狼。”
呵。有点意思。
我继续问,“那么,女人是什么?”
他回我,“女人是蛋。”
我吃了一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