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保健养生护理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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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护理心理学教学大纲

(供护理、助产专业用)

一、课程任务

《护理心理学》是中等卫生职业教育护理、助产专业的一门重要的专业课程。结合社会发展的需求和学生实际,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包括心理学基础知识和医护心理学初步知识两大部分。本课程的任务是使学生明确心理社会因素在人的健康中的重要意义,树立心身统一观念;熟悉和掌握心理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概念;了解病人心理,明确心理护理;学会识别异常精神活动的典型表现;掌握基本的心理评估、心理治疗的方法;注意培养个人心理素质,并将学到的心理学知识运用到实际的工作和生活中去,有效提高临床护理工作。

本大纲规定了该课程教学的基本范围以及基本知识的广度和深度,作为教师教和学生学的依据,在每章的“教学要求”项中指出了要掌握、熟悉和了解的三级要求。

二、课程目标

1.了解心理社会因素在疾病转归过程中的意义及对健康的影响。

2.掌握普通心理学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概念。

3.了解心理应激和心身疾病之间的关系,熟悉病人心理,树立心身统一观念。

4.明确自身心理素养的培养,在实践中运用。

5.熟悉临床心理评估,掌握基本的心理治疗方法。

6.熟悉典型的异常心理表现。

7.初步具有运用心理卫生知识进行心理健康宣传教育能力。

8.建立整体护理的观念,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

(一)本教学大纲主要供中等卫生职业教育护理、助产专业教学使用。本课程的总学时为40学时,其中理论教学34学时,实践教学6学时。

(二)教学要求

1.本课程对理论部分教学要求分为掌握、熟悉、了解三个层次。“掌握”是指学生对所学的知识和技能能熟练应用,能综合分析和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熟悉”是指能够领会概念、原理的基本含义,记忆主要的知识要点;“了解”是指对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有一定的认识或有大致的印象。

2.本课程重点突出以能力为本位、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理念,在实践技能方面分为掌握、学会、了解三个层次。“掌握”是指能独立、正确、规范的完成常用技术操作;“学会”是指能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实践操作;“了解”是指知道某些心理疾病的临床表现及治疗方法。

(三)教学建议

1.教师在教学时应理论联系实际,由浅入深、循序渐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学生积极主动的学习热情,鼓励学生创新思维,引导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解决实际问题。

2.教师可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阐明要点,分解难点,联系临床实际,使学生形成系统化的能力体系。

3.本课程重点强调对学生认知水平和能力水平的测试。评价方法可采用理论测试和实践操作考核相结合,必考与抽查相结合,培养学生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基本的职业能力。

参考文献

[1]李丽华,心理与精神护理,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

[2]陆婓,心理学基础,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2

[3]吴汉荣,医学心理学,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9

[4]本书编委会,心理健康教育,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5]郭念锋,心理咨询师,基础部分,北京:民族出版社,2005

[6]易法建 彭剑 等,心理医生,重庆大学出版社,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