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
资,取也。
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
言爱父与母同,敬父与君同。
故母取其爱,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
言事父兼爱与敬也。
故以孝事君则忠,
移事父孝以事于君,则为忠矣。
以敬事长则顺,
移事兄敬以事于长,则为顺矣。
忠顺不失,以事其上,
能尽忠顺以事君长。
然后能保其禄位而守其祭祀,
则常安禄位,永守祭祀。
盖士之孝也。《诗》云:“夙兴夜寐,毋忝尔所生。”
忝,辱也。所生,谓父母也。义取早起夜寐,无辱其亲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