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县官让马石替一个姓郁的代笔写状子,结果他把“郁”字的耳朵写在了左边,成了一个字。县官看了大怒,便叫衙役将他责打二十大板。从此,他便误认为,凡是“阝”都应写在右边。
过了几天,又有位姓陈的人来请他写状子,他不加考虑便将“阝”写在了右边,成了一个“东阝”字。结果又挨了县官二十大板。
又过了几天,一位姓聂的托他代写一份状子,他一听就吓得胆战心惊,连连摆手说:“为两只耳朵,我已经挨了四十大板,你的字长着三只耳朵,如果再替你写状,那还不把我活活打死!我可不写了,可不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