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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

(1)用人单位要合法。按照相关法律,用人单位应当是经过合法登记或备案的单位。非法用人单位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农民工在求职应聘时对此应加以注意,查证招用人员的单位是合法的,以免被类似“黑砖窑”的非法单位欺骗。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查看用人单位是否经过法定部门登记、备案以及注册登记、备案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会是一份无效合同。

(2)合同内容要合法。用人单位应当与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首先必须是合法的,否则是无效的。劳动部门制订了劳动合同范本,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劳动合同内容进行适当增减,但是以下内容是劳动合同必须包括的: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就业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此外,还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3)合同条款应明确细化。有些用人单位在招人时,将工资定得似乎很高,应聘者上班后才发现,劳动合同中的工资不是标准工资,而是总的收入,这样一来,务工人员的加班费、奖金等都没有了。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应该是标准工资,指正常工作时间内的正常劳动应得的报酬,而不包括加班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等内容。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农民工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的劳动报酬要明确、具体。

劳动报酬问题是劳动合同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报酬,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此外,工资的计算方式要明确,特别要注意按件、按时或按天、按级别等内容。扣减劳动报酬的理由也需要在合同中详细规定,对这些条款需特别留意。此外,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拖欠工资,拖欠工资的后果也应该明确。

签订劳动合同时还应注意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包括职业中毒)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4)违约责任要合法公平。关于违约责任的问题,这主要是看哪些条款加大了农民工的违约责任,如一般用人单位都有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违约金的规定,只不过表现形式不同,有的是在劳动合同文本中,有的是在劳动合同附件的岗位协议中,有些违约金方面的内容是在用人单位内部指定的规章制度中。为维护自身权益,在涉及违约责任的条款时,农民工要注意自己可能承担的违约责任是否过大。

(5)农民工和用人单位双方要签字、盖章。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让企业负责人同自己一起当面签字盖章,并仔细鉴定单位所盖公章,看其是否与自己即将进入的单位一致。在签订劳动合同涉及数字时,一定要用大写汉字。劳动合同至少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求职者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劳动合同。另外,还要注意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时间。

(6)保存好自留的一份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向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用工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