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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什么是无效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是指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它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劳动者自始至终都无须履行无效劳动合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对无效合同的相关规定有: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劳动合同。

(2)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3)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4)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