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农村法律法规常识——农村妇女权益保护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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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农村妇女权益保护对策

农村妇女权益问题是“三农”的重点内容

我国将农村妇女权益问题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点内容之一,不断加强农村妇女的权益保护力度。民政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村民代表由村民依法推选产生,妇女代表要占一定比例的规定,通过编写教材,培训领导干部和妇女群众,召开“促进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论坛”等措施,为提高农村妇女当选村委会成员比例创造有利条件。他们还在指导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过程中,推动湖南、河南、甘肃、西藏、重庆、浙江等地出台地方性法规,对农村妇女当选村委会成员、村民代表的名额或比例作出硬性规定,保障了农村妇女的民主权利。

农业部结合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和土地承包制度建设,推动地方探索出一些处理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纠纷的行政措施。

保护农村妇女权益的建议

农村妇女权益保障问题必然会对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不利影响,成为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面临的重要问题,应引起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为此建议:(1)继续加大国家法律、法规,特别是妇女权益保障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可通过司法、妇联等部门联合,采取送法上门、发放明白纸、开辟电视、电台法律知识专栏、寓教于乐的文艺演出等形式,多层次、多渠道重复宣传,使基本法律、法规知识、司法程序家喻户晓,使广大农村人人形成知法、用法,遵纪守法的意识,使广大妇女进一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妇女权益保障立法。对农村妇女权益保障方面区别对待,采取政策倾斜,特别立法,保证立法的贴切性和可操作性。

(3)加大农村妇女维权执法力度。对侵害农村妇女合法权益的案件进行严厉打击,提高对维护农村妇女合法权益的震慑力,在广大农村形成尊重妇女的良好社会风气。

(4)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加大对关心、爱护农村老年妇女的宣传力度、教育力度,在农村形成尊敬关爱老年妇女的社会氛围,使农村老年妇女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得到生活、精神的双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