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农村法律法规常识——农村信访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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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农村信访知识概述(2)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促进一个地方经济繁荣和发展的保证,因此,认清新时期信访形势,推动信访重心下移,加强乡镇信访工作,对做好新型下的农村信访工作不仅意义重大,而且显得尤为迫切。

信访工作包罗万象、涉及面广,乡镇处于一线,面临的信访问题更是纷繁复杂。乡镇要以构建信访工作大格局为总抓手,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建立信访工作新机制。一是建设一个好的工作平台。即建立一个功能比较齐全、软硬件设施比较完备的人民来访接待中心,统一集中接访,统一运行机制,统一工作管理,为上访群众提供“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服务。二是建立一支好的工作队伍。就是要建立一支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信访队伍。同时,在村级选聘信访联络员,负责对本村重点信访人员进行掌控、帮教和信息报告。三是制定一套好的工作制度。就是要建立一个能够明确责任、规范运转的制度体系。建立不稳定因素排查机制、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信访事项交办、会办工作机制、信访秩序管理机制、上下联动及齐抓共管的信访运行机制等。

乡镇处理信访事项要严格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和相关信访法规政策规定的程序操作,做好受理、处理、送达等每一个细节,完善相关文书手续。同时,要注重实质,本着“事要解决”的原则,创新方法,因案施策,力争结案息访。一是对群众反映有道理的问题,一定要早办、快办、抓紧办,尽量把矛盾化解在芽状态、把问题处理在基层。二是对生产生活确有困难,反映的问题又有一定道理、横向联系面不大的,可以从实际情况出发,变通予以处理。三是对处理得当、上访人员长期坚持过高要求、无理取闹的,在掌握证据的前提下,要依法处理。四是对问题已经处理到位、本人不服长期上访但又没有过激行为的,做好思想疏导工作争取就地稳定。五是对于乡镇处理难度大,需要上级研究解决协调的问题,写出书面报告,由县及以上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研究、专案会办、公开听证,集中处理。

当前,农村一些群众对信访工作存在误区,如,信“上”不信“下”、信“多”不信“少”、信“闹”不信“理”、信“访”不信“法”等。这些误区的存在不利于乡村稳定,必须加强教育,正确引导,在乡村树立起合法有序的信访新风。一是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认真宣传国务院《信访条例》及有关信访政策法规,教育群众依法有序上访。二是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在情感上尊重上访人,对其诉求合理部分尽快予以解决;对其不合理部分通过做过细的思想政治工作,使有过高要求和过激行为者放弃过高要求、纠正过激行为,接受合理的解决办法。三是疏与堵相结合。对于一般性的群众上访,采取教育疏导的方法,以求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对于聚众闹事、串联上访、集资上访及利用重大政治活动和节庆等敏感期上访的必须坚决批评制止,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由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第八节)农村信访的常见问题,信访人应当向哪个机构提出

《信访条例》第16条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那么,哪个机关是依法有权处理自己问题的机关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农村信访的主要问题,我们对有关机关及其信访职责作简单介绍:①涉及超生、早育,计划生育中违法乱纪,结扎后遗症等问题,应找乡镇或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问题较严重的,也可直接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局;②涉及盲聋哑人、残疾人员就业安置等问题,应找区残联;③涉及军烈属、残废军人、复退军人要求优抚安置、补发证件,要求解决生活困难等问题,应找区民政局;④涉及农村经济和土地调整等农村政策问题,应找区农业局;⑤征占地补偿问题,应找区土地管理部门;⑥涉及水库移民安置等问题,应找当地的移民办;⑦涉及水利纠纷等问题,应找问题发生地的水利部门;⑧涉及公办、民办教师问题,学籍处理,招生、大专毕业生分配等问题,应找区教育局以及教育局下属的招生办公室;⑨涉及城镇房屋管理和私房改造等问题,应找区房管局;⑩涉及拆迁回迁、城镇建设应找区建设局;涉及环境污染等问题,应找区环保局;涉及医疗事故等问题,应找区卫生局或事故发生地卫生局;涉及劳保工资、劳动福利、工伤争议、劳动就业等问题,农村的 (包括县城),找区劳动局;反映的问题涉及好几个部门,或者问题不好归口,无口可归,以及重大疑难问题,可直接向区信访局投诉或面谈。

(第九节)农村的新矛盾不断出现,缺乏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从客观来看,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村的新矛盾不断出现,信访量不断攀升,信访内容具有广泛性和复杂性,使得社会矛盾集中体现在信访活动中,出现大量的群体信访或矛盾激化的各类个体信访,面对如此繁重的工作量,信访部门的工作存在一定的问题不可避免。

从主观上来看,信访工作人员对信访工作不够重视,工作的责任感不强;业务素质差,办案工作不规范,结案质量偏低以及信访部门仍在一定程度存在官僚主义作风等都给信访工作带来很多问题。

现阶段我国的信访制度还不够完善,没有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是信访工作存在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

信访工作人员应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消除官僚主义作风。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信访工作更应加强思想教育,消除官僚主义作风,由管理型政府职能转为服务型政府职能。

不断教育工作人员要重视人民信访工作。老百姓上访,反映揭发问题,是对真理、正气的追求;是对党和政府信任和寄予希望的表现;是发现我们党政干部工作不足的重要途径。在新的形势和任务面前,稳定压倒一切,信访工作人员必须对农村信访工作有一个十分清醒的认识,做好农村信访工作,才能不断开创信访工作的新局面。

不仅要在思想上转变,行动上也要付诸实践:信访部门应该认真学习《信访条例》,将法律法规贯穿到群众工作中和信访工作的全过程,强化工作人员依法办案的意识,维护农民的利益与法律的公正。信访工作人员应着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业务水平。

群众的合理诉求解决的如何关键在于信访工作队伍的素质建设,所以不仅要强化信访工作人员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而且必须着力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通过进一步规范信访接待登记、受理、交办等程序,提高案件办结率和办结质量。提高工作人员解决问题的协调沟通能力,妥善地处理各种矛盾,防止矛盾激化,特别是防止造成越级上访。积极开展信访工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把学习贯彻《信访条例》宣传到群众中去,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

(第十节)建立以人民监督为手段,以人民评价为标准的考评制度

为了更好地推进农村信访工作,提高其业务素质的同时也要加强制度建设和改善工作方法,建立以人民监督为手段,以人民评价为标准的考评制度,为此,笔者有几点建议:(1)将个人包案与奖惩制度相结合。以是否实现农民合理诉求为标准来衡量工作人员的业绩,用激励和约束机制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心。

(2)畅通农民对工作人员的投诉渠道。各地区信访领导在“领导接访日”不仅要接待反映合理诉求的上访群众,而且要鼓励农民积极到信访部门反映工作人员的办案情况,使信访工作人员在人民的监督下工作。

(3)定期进行民意调查并对群众公示。我们党一贯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路线,所以信访工作要接受农民群众的监督,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让农民参与到工作的考评中来。

(4)拓宽信息收集渠道。建立信访信息网,既可以方便信访者在网上投诉,又可以收集各地区各种类型的信访案件,以便工作人员查找相关信息,借鉴好的经验,更好地处理信访案件。

(第十一节)农村信访工作要不断探索、积累经验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发扬民主、体察民情、接受监督、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反映社情民意的“寒暑表”“减压器”。在新的形势下,必须以创新的精神做好农村信访工作。

(1)增强创新意识,确立信访工作的新思路。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正确认识改革发展所带来的一些社会矛盾的必然性以及妥善处理各类社会矛盾的紧迫性,坚持把发展经济作为解决各种矛盾的根本措施,把实现好、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信访工作的根本目的,切实增强政治观念、整体观念和责任观念,彻底扭转信访工作消极被动局面,克服畏难消极情绪,将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农村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尽心竭力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