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农村法律法规常识——农村户籍户口制度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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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全国户籍制度改革趋势和新举措(3)

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在广大县城区及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着公安派出所与单位或村居二级管理户口的状况,群众户口必须挂靠在单位或村居管理,且户籍登记住址为单位地址而不是居民实际住址,群众办理日常户籍登记变动手续繁杂。随着经济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群众流动速度逐年加快,实际居住状况日趋复杂,这一管理模式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据介绍,户口属地化管理是依据国家户口登记条例和现行政策规定,对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按实际居住地进行登记的管理模式。届时,济南市将对农村地区具有当地户籍且符合迁移条件的常住人口,按实际居住地进行户口登记迁移,对暂不具备迁移条件的,纳入寄住或暂住人口登记。

云南省昆明市新的户籍政策

一、取消户籍“二元”管理模式后的问题与政策解读政策:取消户籍“二元”管理模式,建立统一的户籍登记制度。即在全市取消农业户与非农业户的登记管理模式划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城乡人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

个案:1月1日起,住在沙朗乡的刘大爷和本乡6 000余名村民有了一个新的称谓:居民。他们的户口上将以“居民户”代替了原来的“农业户”。而让大家感到高兴的是,国家为解决农民困难而制订的各种减免政策和措施将不变。

也就是说,刘大爷的户口本将与城镇居民的户口本一样,统称为“居民户”。据辖区派出所民警介绍,取消“非农业人口”“农业人口”的“二元制”户籍登记管理模式,并不等于取消了“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存在的事实。户籍登记管理模式的改革,并不能改变城市和农村的差别,也不能改变每个居民的职业、实际登记户籍关系的居住地环境等客观事实。

在10余年前就“农转非”的杨女士则认为,此次户口改革根本影响不了她的生活。杨女士原来是白马庙村的村民,土地被征用后她和父母都变成了城里人,但他们每年都可以拿到村里的分红,当然也不是所有村里的人都可以拿到分红。“拿分红是要入股的,没有入股的人就拿不到。原来和我一起‘农转非’的,只要有单位接收,都不能参加入股。现在有的单位倒闭了,原来村里的人也没有机会入股。”杨女士的女儿户口和她在一起,1997年出生的女儿也没有资格参加入股。“但我的股权可以转给我女儿。”

解读:户改新政施行后,将重在解决“农转非”后农民的医疗、养老等后顾之忧。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了解到,新的户籍政策对农民并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但细微变化会有。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对城乡一体化后,对原农村人口在医疗、养老、就业等方面如何实现城乡统筹一体化的相关方案进行研究、拟订。

据介绍,之所以说户籍新政对农民不会产生太大影响,是因为从养老保险等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方面仍然不会有变。“农转非”后,失地农民仍然可以办理养老保险,并像城镇职工一样能按月领取养老金。而且他们申办及领取养老保险的方式与前期试点的失地农民一致。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保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保障被征地人员的利益,政府通过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原则,多层次筹集保障资金,实行统账结合、市级统筹、财政专户管理、建立抗风险专项资金的基本养老保险模式。 据悉,昆明市共有250万农业人口,其中有60余万为失地人员。开展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采取的是个人承担30%,集体补助30%,剩余由市(县)补助的原则。

此外,在医疗保障方面,目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正在研究,是否将城中村内的农村居民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如果纳入,他们将可以和城镇居民一样,不再为看病贵而发愁。目前相关方案正在研究。

二、昆明市二手房交易,原产权人户籍应迁出政策:凡在昆明市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生活来源,且实际居住的,本人可申请落户。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公民个人取得昆明市房屋所有权证的住宅(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高新区、经开区、旅游度假区“即主城区”及呈贡县范围内,银行贷款未结清的按揭房除外);单位具有合法产权,分配给职工长期居住,但尚未出售产权给居住人的住宅。稳定生活来源是指:有合法收入、能自食其力生活、不需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

个案:赵先生是河南人,到昆明后一直在物流公司工作,生意稳定的他想在昆明落户。去年,他以29万元的价格在太阳星城买了套3室2厅的房子。本以为可以就此落户,但根据当时的规定,在昆明买一套30万元以上的房子,且一次性将款付清,才可以持房产证、发票等相关手续到派出所申请任1人(直系亲属中的任1人)落户。若想按揭,那还得等下发房产证之日起满5年,同时付清款才能申请1人落户。然而,若根据此次政府1号文件,赵先生无需受5年的年限困扰,只要拿到了房屋的产权证,有稳定收入的赵先生完全可以在昆明落户。

政策:昆明地区的单位住宅,具有该单位的房屋产权证,并分配给本单位职工居住满5年以上的,职工本人可申请落户。

在昆明市主城区及呈贡县,购买面积120m2以上住宅的房屋所有权人,可一次性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落户。

主城区及呈贡县以外的9个县(市)区,购买面积90m2以上住宅的房屋所有权人,可一次性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落户。

解读: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与稳定收入落户与购买120m2以上住宅的房屋落户昆明,有什么区别呢?

对此,西山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长张巧丽表示:“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落户等问题上。前者第一步只能申请本人落户,待本人落户手续完成后,根据相关投靠政策,才能再次申请配偶、子女落户。而若在昆明市主城区及呈贡县,购买面积120m2以上住宅的房屋所有权人,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落户问题可一次性解决。”

政策:二手房上市交易时,原房屋所有权人及家属的户籍关系应当迁出。

三、应届大学毕业生可落专设集体户

政策:凡参加国家统一高考,被昆明地区大中专院校录取的学生,本人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毕业时,本人应将户口迁回原籍或就业地。

在昆明市就业的,且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若用人单位与其依法签订1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其不间断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满1年以上的,凭本人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可在专设的人力资源集体户落户。

大学本科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尚未就业的,可先落户后择业,户口可落入专设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体户。

个案:今年23岁的小李是怒江兰坪县人,去年他从云南农业大学毕业后,应聘到昆明某传媒公司工作,户口则从学校迁回原籍。今年2月,他即将与公司签订2年的合同。小李想就此留在昆明发展,可落户昆明却让他犯了难,若买房落户,刚毕业的他因经济实力有限,短时间内,只能是梦想。在小李身边,与他情况相似的朋友也不在少数。

新户籍政策出台后,小李等人落户昆明的愿望将不再是泡影。只要小李的公司与其依法签订了1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其不间断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满1年以上,小李就可以凭相关证件在专设的人力资源集体户落户。

四、违反计生政策开证明可为新生儿落户

政策:依法收养弃婴的,凭弃婴捡拾地县以上民政部门的收养登记证明,在收养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申请落户。

收养未成年孤儿的,凭孤儿户籍所在地县以上民政部门的收养登记证明,在收养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申请落户。

赡养孤寡老人的,凭孤寡老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或县以上民政部门的证明,在赡养人的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申请落户。

违反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凭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证明,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申请新生子女落户。

五、配偶投靠落户不受婚龄限制

政策:户籍关系属昆明市的房屋所有权人,可在合法固定住所申请接迁配偶、子女、父母落户,申请时应具备下列条件:被接迁人不需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该住宅户籍人均住房面积应达到当年城镇人均居住面积的标准;房屋所有权人应为成年人。

个案:已大学毕业3年的张小姐在昆明某私企工作,张小姐的户口在人才中心一放就是3年。“我怕到时候户籍政策又有变化,心里就发慌。”张小姐的姨妈在昆明买了套二手房,打算把张小姐的户口落在自己的这套房子里。

“除非这套房子的房产证上是张小姐的名字,而且面积达到标准,否则她不符合投靠条件。投靠只针对直系亲属,比如父母、子女、配偶,特殊情况可以投靠亲友,比如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长期在外工作,适龄儿童上学需要。”派出所民警解释说。

解读:户籍改革前,昆明有房并落户,婚后爱人欲从外省迁移户口至昆明的,将受婚龄满5年的限制;父母投靠子女,父亲要年满60岁,母亲要年满55岁等条件限制。改革后,结婚后,配偶投靠不受婚龄限制;父母无条件投靠成年子女。

此次的《意见》中,取消了“三投靠”的限制条件。一是夫妻之间相互投靠并共同生活的,按被投靠方合法实际居住地登记、迁移户籍关系,不受婚龄限制。二是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并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不受条件限制,准予在子女合法固定居住地办理迁移落户。三是不能独立生活的残疾子女投靠父母并由父母供养共同生活的,不受年龄限制,可在父母居住地落户。

但直系亲属投靠落户,不仅要强调申请人必须具有合法固定住所,能保证与申请人共同居住生活;同时不需领取“低保”;该住宅户籍人均住房面积应达到当年城镇人均居住面积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