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农村法律法规常识——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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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农村环境保护指导与探索(2)

加大农村环境保护投入。逐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中央集中的排污费等专项资金应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农村环境保护。地方各级政府应在本级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农村环境保护,重点支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质改善和卫生监测、农村改厕和粪便管理、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农村环境健康危害控制、外来有害入侵物种防控及生态示范创建的开展。加大对重要流域和水源地的区域污染治理的投入力度。加强投入资金的制度安排,研究制定乡镇和村庄两级投入制度。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

增强科技支撑作用。在充分整合和利用现有科技资源的基础上,尽快建立和完善农村环保科技支撑体系。推动农村环境保护科技创新,大力研究、开发和推广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以及农村健康危害评价等方面的环保实用技术。建立农村环保适用技术发布制度,加快科研成果转化,通过试点示范、教育培训等方式,促进农村环保适用技术的应用。

加强农村环境监测和监管。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监测体系,定期公布全国和区域农村环境状况。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和基本农田等重点区域的环境监测。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等环境管理制度。禁止不符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在农村地区立项。加大环境监督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研究建立农村环境健康危害监测网络,开展污染物与健康危害风险评价工作,提高污染事故鉴定和处置能力。

加大宣传、教育与培训力度。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教育,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调动农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广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开展环境保护知识和技能培训活动,培养农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能力。广泛听取农民对涉及自身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的意见,尊重农民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农民的环境权益。

排放许可证制度

各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申报登记的基础上,分期分批对重点污染源和重点污染物实行排放许可证制度。

排污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排污申报登记表申请《排放许可证》。

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地区内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应根据水体功能或水质目标的要求进行总量分配,根据水污染和污染物排放现状,确定污染物削减量。

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污染排放总量控制的指标核准排污单位的排放量。对不超出排污总量控制指标的排污单位,颁发《排放许可证》。对超出排污总量控制指标的排污单位,颁发《临时排放许可证》,并限期削减排放量。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排放许可证》和《临时排放许可证》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污染物排放量:(一)跨越省、自治区、直辖市界区的排污单位;(二)特殊性质的排污单位(如核设施、绝密工程等);(三)特大型(投资2亿元以上)的建设项目(报国务院审批)。

《排放许可证》的有效期限,由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排放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临时排放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排放许可证》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排污单位必须重新申请换证。

持有《排放许可证》或《临时排放许可证》的排污单位,不免除缴纳排污费和其他法律规定的责任。

开发、利用和保护气候资源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途径气候资源主要指大气中的光资源、热量资源、降水资源和气象能源以及潮汐能、生物能等其他衍生资源。气候资源既可以作为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天然来源,如光照、降水、热量(积温)等对于农业生产就属于典型的天然资源,也可以作为生产能量的物质,如太阳能、风能。

气候资源具有以下几个特征:第一,不可或缺性。气候资源在生产和生活中是必须的。没有太阳辐射、没有有效热量、没有降水,植物将停止生长,自然界也将变得死寂。第二,自然性。气候资源是天然的,无需加工,也不因生产而产生废弃物。第三,利弊相生性。气候资源不同于其他资源,它不仅具有巨大的潜在价值,同时也会由于开发利用不当而产生严重的灾害,因此对于气候资源既要趋利,也应避害。第四,多样性。自然地理以及大气状况、时空分布决定了气候资源的多样性。在一些地方气候水平和垂直差异就很大,如我国的贵州就有十里不同天之说。气候的多样性带来生物的多样性,成为发展特色农业、特色旅游的前提和基础。同时气候的多样性使得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的潜在经济效益十分巨大,也使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的难度增大。

需要指出的是,气候条件并不等于气候资源。降水必须通过地表和地下水的储存才能形成水资源。温度只有在能够满足作物生长热量需求时才转化为热量资源。同样,太阳辐射只有在作物生长期中才能成为光合能。由于气候条件与气候资源是有区别的,就需要很好地解决它们之间的结合与转化问题,开发和利用气候资源因而变得较为复杂。

太阳能、风能等属于典型的新能源,相对于石油、煤炭等化石能源也具有一些显著的特征:第一,可再生性。太阳能、风能等可谓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能在自然界不断生成并不断地得到补充,因此又被称为永久性能源。第二,清洁性。太阳能、风能在利用中不会对环境带来污染,所以人们称之为完全清洁能源。第三,利用的便捷性。太阳能和风能在高山、孤岛、草原等电网不易到达的地方可以就地利用,其在解决偏僻地区能源问题上具有相当大的优势。第四,总量巨大,密度较低,并具有不稳定性。地球表面一年可获得7.034×1024J(焦耳)的能量,相当于燃烧200万亿t煤所发生的巨大能量。但是太阳能的密度很低,在晴天平均能量密度为1kW/m2,故必须装置相当大的受光面积,才能采集到足够的功率。风能也一样,在获得同样大的功率前提下,风轮直径至少要相当于水轮直径的27.8倍。所以说,太阳能和风能是一种稀疏能源。受天气气候的影响,太阳能和风能又具有明显的随机性和不稳定性。第五,不具有自储存性。太阳能、风能等不同于其他化石能源,不开发利用,就难以蕴藏累积。以上这些都给利用带来了很大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