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道路交通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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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公安机关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程序有哪几步?

公安机关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程序是指公安机关和事故处理人员在事故责任认定过程中必须遵循先干什么、后干什么的行为准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程序,一般分为审核材料、分析起因、上报审批、宣布认定和受理复审五个步骤:

(1)审核材料。一是审核证据是否收集齐全,二是审核证据是否已按法定形式形成文件。

(2)分析起因。在根据已收集到的证据的基础上,分析造成事故的各种原因及其内在的因果关系,经办人将分析研究的结果载入《交通事故成因报告表》。

(3)上报审批。经集体研究分析交通事故原因,提出认定意见后,由经办人填写《审批报告表》附上交通事故的全部档案材料,按规定的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审批。

(4)宣布认定。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事实,找出交通事故原因,从而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后,应及时向各方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宣布认定结果,并说明认定责任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同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5)受理复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审,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受理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