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保健养生农村常见病治疗和预防常识——郁症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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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郁火与植物神经功能紊乱(2)

由于气郁则湿滞,湿滞生热,热郁成痰,痰滞则血不行,血滞而食不化,六者相因为病。因此,提出了气、湿、热、痰、血、食六郁,但以气郁为主。六郁的提出使郁症的治疗进一步具体化,并使后人治郁有所遵循,这是对《内经》五郁之补充和发展。但六郁之郁,仅是郁症病机的一部分,而且不是主要方面。郁症的病因以精神因素为主,其病机是肝气失于疏泄,以肝郁为核心。因此六郁症治之提出形成了郁症概念之混乱。

针对上述问题,明·赵献可在其《医贯·郁病论》中提出《内经》之木郁、火郁、土郁、金郁、水郁,是“因五运之气所乘而致郁,不必作忧郁之郁,忧乃七情之病,但忧亦在其中。”这就明确指出《内经》五脏之郁是因五行生克所致,和忧郁之郁不同,忧郁之郁乃七情之病,与精神有关。

赵氏认为“郁者抑而不通之义”,“凡病之起,多由于郁”。

赵氏并认为朱丹溪六郁之说出而形成了郁症概念之混乱,致郁病长期不明于世。他说:“此说出而《内经》之旨始晦,《内经》之旨,又因释注之误而复晦,此郁病之不明于世久矣。苟能神而明之,扩而充之,其于天下之病,思过半矣。”

赵献可对郁症的认识可概括为以下几点:①《内经》之五郁和忧郁之郁不同,《内经》之五郁因五行生克致郁,是五脏之郁。忧郁之郁乃七情之病,与精神因素有关。②由于朱丹溪六郁之说及《内经》释注之误,使郁症的精神因素被忽略,致郁症的证治发展停滞不前。③郁症在临床上甚为常见,几占各种疾病之半。基于上述认识,赵氏选用逍遥散以治肝郁,“而诸郁皆因而愈”。“继用六味地黄加柴胡芍药服之,以滋肾水,俾水能生木”。赵氏认为:“逍遥散者,风以散之也;地黄饮者,雨以润之也,木有不得其天者乎。

此法一立,木火之郁既舒,木不下克脾土,且土亦滋润,无燥塙之病,金水自相生。予谓一法,可通五法者如此。”

从以上的讨论,对郁症的病因可归纳为以下几点:①郁火是情志病,其发与精神因素有关,其病变中心在肝,以肝郁为主。②肝郁则气机失于条达,以此引起五脏之郁。③肝失疏泄,中焦气机失于升降,气血不和,气、湿、热、痰、血、食六郁随之而生。因此,郁症之发病与以上几种因素均有关,但以情志因素及肝郁为中心,所以,治疗也不应局限于“统治六郁”的越鞠丸。

郁症概念的含糊,也影响到郁火概念之不清。

为了探讨郁火,首先要明确火的概念。火、热为病,《内经》早有记载。如《素问·至真要大论》论病机时指出:“诸热瞀瘛”,“诸禁鼓栗,如丧神守”,“诸逆冲上”,“诸躁狂越”,“诸病脯胕,疼酸惊骇”,皆属于火。又指出:“诸病有声,鼓之如鼓”,“诸腹胀大”,“诸转反戾,水液混浊”,“诸呕吐酸,暴注下迫”,皆属于热。

金元四大家之一的刘完素在其《素问玄机原病式》一书中以五运六气为纲,以《素问·至真要大论》提出的病机19条为基础,将常见疾病进行了比较系统的归类,补入了“诸涩枯涸,干劲皴揭”皆属于“燥”一条,使病机由原来的风、热、火、湿、寒五气扩大到六气,将原病机19条所概括的症状由36种扩大到91种。其病机学说认为火热是引起多种病症的主要原因。在《素问·玄机原病式》归纳的几十种病证中,直接或间接与火热有关者占十之七八以上。从而确立了重要医学流派——主火派的理论,开辟了认识和治疗热性病的新途径。上述《内经》及《素问·玄机原病式》所指之火,均以实火为主,见于热性传染病、各种炎症感染及各种功能亢进性疾病。一般均具有身热面赤,心烦急躁、口苦便秘、口渴多饮、舌红苔黄燥、脉实数等特点。

郁火一词,见于多种中医文献及各家医案中,但属实火,虚火不太明确。《素问·六元正纪大论》中提到“火郁发之”,但未具体论及郁火的主证。升阳散火汤为李东垣发散郁火的名方,后人论及“火郁发之”时均列为首选。据李东垣《脾胃论》记载:该方主治“男子妇人四肢发热、肌热、筋痹热、骨髓中热,乏困,热如燎,扪之烙手,此病多因血虚而得之,或胃虚过食冷物,抑遏阳气于脾土,火郁则发之。”从此方的主治看:①郁火具有“四肢发热、肌热、筋痹热、骨髓中热,热如燎,扪之烙手”等症状特点;②郁火的原因是血虚,或胃虚过食生冷,脾阳被遏;③治疗强调“火郁发之”,说明郁火一非实火,二非阴虚。血属阴,气属阳;血虚常伴有阴亏,脾阳被遏,存在气郁,因此郁火之病机包括血虚及气机不畅在内。

明·张景岳在《景岳全书·火证》中指出:“郁热之火宜散而解之,如外邪郁伏为热者,宜正柴胡饮、小柴胡汤或升阳散火汤之类主之。若郁热在经而为痈疽,为疮疹者,宜连翘归尾煎。”其中“郁热之火”,似指郁火;郁热在经之“痈疽”、“疮疹”似为实火。

明·孙一奎在《医皆绪余·论五郁》中指出:“火郁者,心郁也”。“火性炎上,拂逆不遂,则郁”。“因此凡瞀闷目赤、少气疮疡、口渴溲黄、卒暴僵仆、呕哕吐酸、瘛疯狂乱,皆火郁症也。”孙氏从“心主火”立论,他所指的“火郁症”,实际是指实火,源于病机19条。

明·赵献可在《医贯·五行论》中指出:“人身肝火内炽,郁闷烦躁,须以辛凉之品发达之。经曰:木郁则达之,火郁则发之,使遂其炎上之性。若用寒凉药下之,则愈郁矣,热药投之,则愈炽矣。”从“肝火内炽,郁闷烦躁,”

治疗既不能用寒下,又不能用温热,而取“木郁达之,火郁发之”的治则及选用辛凉之品来看,显然是指肝经郁火。

明·皇甫中在《明医指掌·火证》中将火分为君火、相火、郁火、五志之火、虚火、实火。说明郁火不同于其他诸火。皇甫氏认为:“四肢发热、肌痹热、骨髓中发热如燎,扪之烙手,此血虚而得之也。”“或胃虚多食冷物,抑遏阳气于脾土,升阳散火汤。”“手心热,属郁热,用火郁汤。”

清·李用粹在《证治汇补·发热》中指出:“郁火发热,左关弦数有力,或缓弱有力,肌肉如火,筋骨如烧,扪之烙手,或昼夜不减,或夜分即热,天明暂缓,其热必手足四肢更甚,缘脾主四末,热伏地中因此也。此证亦有因血虚而得者,亦有胃虚过食生冷,阴覆乎阳,郁遏阳气于脾土之中者,宜用火郁发之的方法,火郁汤主之”。李氏之“郁火发热”引自《准绳》,实则其对郁火症状的描述和皇甫中类同,均源于李东垣之升阳散火汤。

从以上文献,可以看出郁火概念之混乱。李东垣之升阳散火汤源于“火郁发之”的治则,目的是发散郁火。主治症状虽类似阴虚,但阴虚忌汗,而实火又非发散所能解决。显然郁火不是阴虚,更非实火。李氏是脾胃论者,因此认为郁火的原因是脾胃虚寒及血虚。张景岳所指“郁热之火”,既包括外邪郁伏为热,应予“发之”之郁火,也包括实热为患之痈疽、疮疹。孙一奎从五行“心主火”立论,认为“火郁”乃“心郁”,所列举之病证,皆引自病机19条中火、热的内容,因此孙氏所称之“火郁症”实际指实火。赵献可所指之郁火,从用药看,显然是肝经郁火。皇甫中虽将郁火从君火、相火、虚火、实火中分出,但引用郁火的症状、病因,仍出自李东垣之论点。李用粹的《证治汇补·发热》是一篇热病的综述,其“郁火发热”的基本论点,仍源于李东垣。上述郁火的论点,各人侧重不同,有些虽属实火,但选方均用升阳散火汤及火郁汤,这就有必要弄清郁火的实质,因为这涉及郁火的治疗和对升阳散火汤发散郁火的重新估价。

二、总结

前人认为“百病皆兼郁,久郁必化火”,这确实是经验之谈。从临床实践看,郁症可见于“百病”,郁火则发于久病。但是不论郁症的形成、郁火的激发,又都与情志不舒、精神因素有关。因此,肝在郁症与郁火的发生中,起着主导作用。另一值得注意的情况是,同为情志不舒、精神压抑,但在不同的年龄和不同的个体身上,可分别表现为肝郁、肝气、肝火之不同。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肝以血为体,气为用;血属阴,气属阳,因此肝被称为“体阴用阳”之脏。肝之体用充盛,则气机条达舒畅,心情开朗,自然无病。若肝之体用充盛,偏于用阳有余,此时激怒,则易发为肝气、肝火。因“气有余便是火”,用阳有余,蕴火于内,遇激怒则一触即发,轻者发为肝气,重者发为肝火,属实证。若肝之体用不足,而且偏衰,长期的精神压抑,使肝之气机失于条达,日久则肝阴暗耗,郁热内生,此时一遇情志不舒,肝经郁热随气火上逆,则发为郁火。此火虽一触即发,但非实火,因此发作为时短暂,常因肝经郁热随汗外泄而诸症消失。激发时虽表现为标实,其本质仍是肝之体用已虚,属虚证,但具有静则为热,动则为火之特点。因此,郁火具有本虚标实之特点。了解此点非常重要,一旦有郁火标实,即可采取“急则治标”之法,先予发散郁火。若虽见郁火,但症状轻微,且以正虚为主,此时可取“缓则治本”之法,正复则郁火自消。因为并非一切郁火都需要采取“火郁发之”之法,而且升阳散火汤也解决不了各种疾病引起的郁火。这一点在后面评价升阳散火汤时还要论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