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办公室攻略:中国人不可不知的123个职场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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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缺乏法律意识

王京和周锡是上海一所大学的毕业生,和很多同学一样,他们想留在上海,打算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闯出一片天地。于是,他们开始了四处找工作的日子。老天不负有心人,最后他们一起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为期 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如果他们因个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应赔偿违约金 4万元。

就这样,王京和周锡开始了为自己的理想而打拼的日子。可是工作半年后,他们觉得自己在这家公司学不到什么东西,继续这样待下去,无疑是在浪费青春,混日子,于是他们便向公司提出辞职。

按照当初签订的劳动合同,王京和周锡提前解除合同,应当赔偿违约金。但他们认为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是公司故意刁难他们被迫签下的,因此拒付违约金。公司领导非常恼火,要知道,为了吸引他们来公司工作,公司不仅帮他们解决了户口,免费提供宿舍,而且他们的月工资也大大高于一般职工。所以,公司领导坚持必须先付违约金,才能办理调档手续。

双方因此僵持不下,最后闹到法院。法院认为,王京和周锡二人违约,当然应该赔偿违约金;而公司不办理调档手续,会影响他们寻找新的工作,给他们造成经济上的损失,这也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不论哪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原单位均应在两周内办理调档手续。如果原单位不办理调档手续,导致劳动者经济损失的,应该予以赔偿。因此,法院最后判决王京和周锡二人各自赔偿违约金2.5万元,公司则分别赔偿他们经济损失 1.1万元和 0.9万元。

“陷阱解读”

有道是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 ”。为了高薪和个人发展,“跳槽 ”已成为现代职场的一种常态,人们早已从道德的层面接受 “跳槽 ”的行为,而且只要 “跳槽 ”的人跳得不是过于频繁,用工单位大多也不会介意。但是, “跳槽 ”的人也一定要注意相关的法律问题。

实际上,职场中风云多变,你应该注意培养自己的法律意识。求职时,对用人单位拟定的劳动合同,你要认真研究,尤其对最低服务期限和违约金的约定更应慎重,如有异议要大胆明确地提出,不要留下后患;劳动合同签订后,你则应认真履行,不可随意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