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游斌毕业于某大学的计算机专业,他于 2005年 7月 1日与西安的一家研究所签订了为期 6年的劳动合同。 2007年 9月 10日,王某瞒着这家研究所与深圳的一家公司签订了为期 2年的劳动合同。
为了自己今后的事业发展,即将去新公司报到的付游斌竟然利用还在这家研究所工作之便,从计算机中拷贝了一些重要的技术文件。 2007年 10月 4日,付游斌带着自己负责保管的设计图纸、资料和这些重要的技术文件从西安前往深圳报到。不久,这家研究所发现付游斌下落不明,其负责保管的设计图纸和资料在离所之前也未办理交接手续,遂向公安机关报案。案发后,付游斌负责保管的设计图纸、资料和这些重要的技术文件被追回,经鉴定,均属于这家研究所的核心机密。
由于付游斌以窃取的方式非法获取了这家研究所的核心机密,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遂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陷阱解读”
诚实守信,是市场经济对公民的最基本要求,现在虽然许多单位尚未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但要 “跳槽 ”的员工也应该自律,如果采取非法的方式获取单位机密,并非可以一走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