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五五普法(小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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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老师不能侮辱学生的人格

小勇在班里属于学习比较差的学生,每次考试都要给班级的总成绩拖后腿,因此老师对他有很大的偏见。这学期的期末考试,小勇的数学又不及格,又给班级拖了后腿,使他们班在同类班级中排最后一名。老师非常生气,当着同学的面训斥小勇:“你怎么这么不争气?真是笨死了!长得又这么丑,丑八怪,大笨蛋!”全班同学都哈哈大笑,都叫小勇丑八怪,小勇恨不得马上离开班级。从此以后,小勇变得更加内向了,不和同学们交谈、玩耍,也不喜欢上学,总是逃课。小勇的爸爸、妈妈看到他这个样子,非常着急,便询问原因,小勇哭着说出了原因。小勇的家长非常气愤地找到了学校校长,说明了情况。校长对小勇的老师进行了严厉的批评,老师在全班同学面前向小勇道了歉。

由于未成年人的心理发育还不健全,容易受到伤害。在上述事件中,小勇老师的做法已经对小勇的心理造成了伤害,属于违法行为。由于情节比较轻微,所以小勇的老师可以向小勇表示道歉来弥补。如果情节恶劣,严重侮辱公民的人格,就要负刑事责任或者民事责任。

一个人的姓名、肖像、隐私等一切与个人的形象、名誉等有关的东西,都受到法律保护,不容非法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四条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交流苑

小学生小光期末考试成绩很差,班主任郭老师在班会上批评小光不努力,简直比猪还笨。小光很生气,顶撞了老师两句,郭老师以不服管教为名,罚他面壁而站。对此,小光父亲、郭老师和王律师各有说法。

在小光父亲、郭老师和王律师的三种说法中,你认为说法正确的是:你的理由是:在我们身边还有哪些类似的现象?请你把相关内容填入下表。

具体的现象造成的后果你从中得到的教训

1.辱骂同学

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