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五五普法(中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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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绑架他人勒索钱财定何罪

17岁的郭某原是A市某重点中学一名成绩不错的学生,最近却因涉嫌绑架罪被公安机关逮捕了。很快地郭某就承认并交代了自己绑架勒索的犯罪事实。原来,郭某的父母双双下了岗,只好靠摆路边小摊谋生。夫妻俩在感叹挣钱不易的同时,也时常在儿子面前发发牢骚,痛斥当前的腐败现象是如何如何地害人,郭某将父母的话听在耳里、记在心里,开始从骨子里痛恨起那些贪官来。正好郭某的班上有一个同学是县里某领导的“公子”,平时花钱大手大脚,还经常在同学们面前炫耀他的各种名牌衣服、手表和学习用具。

郭某于是断定这个同学的父亲是个贪官,不然的话哪有那么多钱给他买这些很昂贵的东西,于是便想学梁山好汉“替天行道”,绑架那位同学,然后狠敲他父亲一笔钱,反正这笔钱说不定都是他父亲贪污得来的。一切准备就绪后,郭某便打算找机会下手。

一天晚上下晚自习后,郭某借故和那位同学单独走在一起,把一瓶事先掺有速效安眠药的“可口可乐”饮料递给那位同学,说让他解解渴。那位同学毫无戒心,揭开盖子就咕咚咕咚一口气喝了下去,不一会儿就觉得全身发软,昏昏欲睡。郭某雇了一辆电动三轮车,将那位同学拖到江边一废弃的小屋里,用绳子绑好,并用风湿膏把他的嘴巴封住。

然后出去用公用电话打到那位同学的家里,向其父亲勒索10万元人民币,并威胁不准报警,否则就杀死他的儿子。那位同学的父亲很镇定,在电话里佯装答应郭某提出的全部条件,双方约好了交钱赎人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挂断电话后,那位同学的父亲立即向县公安局报了警。次日凌晨,郭某到达约定的地点准备领取赎金,但等候他的却不是钞票,而是早已埋伏在那里的民警带给他的一副锃亮的手铐。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构成绑架罪。所谓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麻醉或者其他使人不能反抗、不知反抗的方法,挟持他人,或者挟持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这是一种性质特别严重的犯罪,因此我国刑法对其规定了十分严厉的刑罚。本案中,郭某因痛恨腐败现象,理所当然地认为同学的父亲是贪官,并采取在饮料中掺入安眠药的方法绑架了自己的同学,以此向同学的父亲勒索10万元人民币,其行为已经构成了绑架罪。广大青少年应增强对我们党和政府反腐败的信心,避免意气用事,触犯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交流苑

2005年8月,小飞接到了大学本科录取通知书,但因家庭困难无钱就学。他不甘心就这样屈服于生活的压力,选择复读一年。但小飞心里非常清楚,家庭经济条件一年内不会有大的变化,他即使再考上大学,依然可能没钱上学。如何改变这样的命运,是小飞复读一年中经常思考的问题。慢慢地,一个“恶念”在小飞头脑中产生。

2005年10月的一天,他准备好胶布、绳子、小弹簧刀和手机卡,找到平时关系非常好的一名高二学生小刚一起,把他们当地一个远近闻名的“小富豪”军军骗至租来的空屋子。他们从军军的口中套出了他家里的电话号码、家庭存款等情况后,就用胶布封住军军的嘴巴。随后,小刚负责看管,小飞则给军军的父母打电话。称军军已经在他们手中,只要在48小时内按指定账户汇款10万元,他们保证军军的人身安全。军军的父母接到电话后,一方面答应了他们的要求,另一方面向警方报案。

就在小飞去银行取款时,早已埋伏的警察突然出现,逮个正着。很快,小刚也依法被捕。军军被安全解救。

思考题

1.小飞、小刚的行为构成什么犯罪?

2.假如你是审理小飞、小刚一案的法官,你会作出怎样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