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五五普法(中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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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被教唆犯罪应判刑吗

区法院这个星期判了一个未成年犯的案子,被告叫涛涛,今年15岁,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在涛涛10岁的时候,涛涛的爷爷奶奶买了两套房子,一套给他,一套给他叔叔。由于涛涛的叔叔生活还需要人照顾,涛涛现在也不要房子住,两套房子就暂时出租了。平时,涛涛的叔叔由爷爷奶奶照顾,有时候也会来涛涛家吃饭。可是,两年前,涛涛的爷爷奶奶相继因病去世。涛涛的爸爸就把弟弟接到家里来住,两个房子的租金就都由他们家收。可住久了,涛涛的妈妈就开始嫌弃弱智的小叔子,觉得小叔子是个累赘,想把小叔子害死,把另一套房子也弄到手。想来想去,她觉得怂恿涛涛在他叔叔的饭菜里下毒是个安全的办法。对于妈妈的主意,涛涛开始不愿意,但禁不住妈妈的多次教唆,最后还是勉强答应了。这天中午吃饭的时候,涛涛就把毒鼠强放在了叔叔的饭里。叔叔像往常一样,拿起饭就吃。叔叔吃了几口之后,涛涛实在不忍心,就把叔叔的饭碗给摔了,把叔叔送进了医院。虽然抢救及时,但叔叔的身体还是受到了严重的伤害。涛涛和妈妈都被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起诉到法院,法院判了她妈妈10年有期徒刑,考虑到涛涛是未成年人,就只判了3年有期徒刑。

法院不应该判处涛涛三年有期徒刑,涛涛只有15岁,下毒毒害叔叔是被妈妈教唆的。而且涛涛下毒以后,很快有所悔悟,将叔叔的饭碗给摔了,又把叔叔送进了医院。虽然给叔叔的身体造成了伤害,可毕竟及时挽救了叔叔的生命,这些行为是属于犯罪中止。所以对于涛涛的一系列行为,综合考虑刑法有关中止犯的相关规定,应该免除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六岁的人被胁迫、诱骗参与犯罪,被教唆犯罪,或者属于犯罪预备、中止、未遂,情节一般的,可以免除处罚或者不认为是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交流苑

小南今年15周岁,是一个游戏迷,想玩游戏又没有钱。邻居老石告诉他,在车上人多的时候可以偷钱,这样就有钱玩游戏了。后来小南偷钱被抓住了。

思考题

1.你同意下面哪一种说法?说说你的理由。

(1)老石教唆小南偷钱,已构成犯罪。

(2)老石自己并没有去偷钱,不构成犯罪。

2.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被教唆犯罪在处罚上有何特别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