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五五普法(中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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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打桌球输赢钱算是赌博

小新和乐乐是好朋友,两人一起在初二(3)班上学,经常一起学习、一起玩耍。两人都挺聪明,又都挺争强好胜,平时不管干什么,都喜欢暗暗地比一个输赢。最近,两人迷上了打桌球,一放学两人就直奔文化宫开的一家桌球馆,经过一段时间,两人的技术都有了很大的长进,每天都要比赛一局。久了,他们觉得很不过瘾,今天是小新赢两局,明天乐乐又会扳回两局,总也拼不出个高下来。

一天,小新提议说:“我们来点奖惩吧,一人打7个球,谁先打完自己的球再把多余的那一个球打进去就算赢,对方还剩下几个球就按每个球五毛钱输给赢球的人。”乐乐一听,觉得很有意思,就一口答应了下来。这天两人打得特别认真,球也打得特棒,结果乐乐赢了三个球,小新只好给了他一块五毛钱。这样一来,两人打桌球的积极性就更高了,还没下课就想着要把昨天输的钱赢回来。

周末的时候,他俩更是一天到晚泡在桌球室里,有时候还变换点花样,他们觉得这样玩起来特别刺激,于是玩游戏、打扑克,或者其他竞技性的游戏,他们都要来点“奖惩”,输赢钱的数目也越来越大,两个人都将私自藏起来的压岁钱花在了上面。这天,乐乐上大学的表哥放假在家,闲着无聊就和小新、乐乐去玩桌球,乐乐向表哥说了他们的规矩,谁知表哥把他们狠狠地批评了一顿,说这是赌博行为,还叫他们以后再不要这样玩了。乐乐和小新都很纳闷,打桌球时有点“奖惩”也算赌博吗?

乐乐表哥的话是对的。桌球本来是一种有益的娱乐项目,能丰富课余生活。乐乐和小新通过输赢钱的方式,让桌球变了味。这样一来,不仅影响了他们的学习,而且会让他们养成不良的习惯,很有可能会陷入赌博的深渊。有的人就是因为从小赌发展到赌博成性,从瞒着家里把零花钱用在赌博上,发展到从家里骗钱,偷抢同学的钱物。正是有这样的前车之鉴,因此有人说,赌博是走向犯罪的前奏。乐乐和小新应当听取表哥的意见,接受批评,立即改正这样的坏习惯,通过正当的方式来娱乐和游戏,互相促进,在竞争中不断学习和进步。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七条未成年人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因不满十四周岁或者情节特别轻微免予处罚的,可以予以训诫。

交流苑

黄某是高二学生,在校期间经常与他人打牌赌博,结果欠下几百元赌债。为了还清赌债,一天下午,黄某携带工具撬门入室盗得现金1950元。案发后,黄某如实向公安部门供述犯罪事实,并通过其家人退出了所得赃款。法院以盗窃罪酌情对黄某从轻处罚,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思考题

1.黄某的经历给我们的警示是什么?

2.我国哪些法律对赌博或者变相赌博的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