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语言与文字(和谐教育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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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最早的标点和符号

西方国家使用标点符号最早不早于11世纪,而中国则早在5世纪便开始使用标点和符号了,到北宋时,中国使用的标点和符号已达17种。

在西凉至北宋的敦煌遗书中,可见到许多有标点和符号的文献资料,其中有句号、顿号、重文号、省代号、倒位号、删除号、敬空号、篇名号、章节号、层次号、标题号、界隔号、绝止号、勘验号、勾销号、图解号等,其中顿号、句号、勾销号等与今天的大致相同。重文号“N”,表示重读;省代号也写作“N”;“倒位号”、即颠倒前后二字之位置;废除号有“……”与“、、”等,点数多少不定,一至四点均可,标于字上;删除号一是在字上划黑线,一是黑框圈;篇名号“”亦不再使用;章节号“○”用以分条;标题号“△”至今仍为非正式行文或用于特殊场合,如广播稿。

图解号形状为翔燕形,使用时起提挈纲领、综析要旨、快速记忆的作用,类同于批注文章精要重点句段之法。

5至11世纪,中国标点和符号,有一符多用或一号多符的特点,表明尚处于有待规范标准化、科学化的不成熟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