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好自己,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下都是非常重要的。不要总寄希望于别人主动来救助,自护、自助永远都是青少年最重要的能力之一,培养自护、自助的习惯,刻不容缓!
遵守规则是自护的第一课
名人名言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
——孟子
世界上的一切都必须按照一定的规矩秩序各就各位。
——莱蒙特
古语云:“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人们用这句话来比喻规则对人的行为要求。
柏林弗莱蒙学校校长凯梅尔博士也说过:“行为文明是衡量一个社会、一个民族的文化层次和文明程度高低的一个标准。”所谓的行为文明多指“遵守各种规则”,它的范围很大,一切社会公德、法律法规、各种场合的行为规范都在此列。
社会是一个大集体,必须要有某些规则来保证它正常有序地运行,这样才能保证社会的安定和发展。因此,为了保证人们井然有序地生活、工作、学习,形成了许多社会行为规范或约定俗成的规则。法律、纪律、日常活动中定的规矩都属此类。身处这个大集体中的每一个人,都必须遵守这些规则,按照这些规则办事。
生活中处处有规则,个人的任何行为都必须遵守相应的规则,受一定的约束,否则社会就不能正常运行,这是青少年应该懂得的道理。就像玩游戏一样,任何一种游戏都有自己的规则,参与的人都必须遵守这种规则,这个游戏才能玩得下去,否则就成了捣乱者,影响了自己也影响了他人。比如,一个学生要想取得好成绩,却不肯为好成绩而努力学习,只想着如何作弊,被发现后还把老师的批评当成是对他个人尊严的侵犯,当成是“故意和自己过不去”,有时还会做出强烈反应,打骂老师,严重时还会造成犯罪,耽误了自己的前程。这就是典型的因为不守规则导致的伤人伤己事件。
可以说,是否遵守规则,往往是青少年能否适应社会、实现梦想的一个重要决定性因素。同时,青少年养成遵守规则的好习惯也是遵纪守法的基础,是建立良好形象的开端,更是保护自己的最基本方法。有的青少年把遵守规则和丧失个性混为一谈,并以此作为不遵守社会规范的借口,这是荒谬的。追求个性,无可厚非,但前提是在规则的范围之内,要知道,遵守规则,你才能成为规则的受益者,遵守它,首先有利于保证你自己的利益。违反它,首先伤害到的也必然是你自己。比如,很多青少年为了节省时间,常常闯红灯,并对自己的这种行为很不以为然,认为等着绿灯的才是傻瓜,对自己来说,容易出交通事故伤害自身;对他人来说,会给别人带来很大的麻烦!再如吸毒。为了追求个性、潇洒,有些青少年不顾规责,最终误入歧途,悔恨终生。
作为未来的主人,青少年应该培养自己的规则意识。所谓规则意识,包括规则的知识以及遵守规则的愿望和习惯。也就是说,不仅要了解,还要真正能做到。这既是一种约束,也是一种矫正。首先得从遵守学校的纪律和一些社会公德开始,约束自己的不良行为开始。生活中还有很多的规则是青少年并不了解的,那些不曾接触的领域的规则也总被认为“与我们没有关系”而被忽视,实际上,你应该尽量地去了解更多各种领域的规则,如,交通法规、博物馆游览规则等等,进而保护好自己,避免给自己带来麻烦。
你可以这样做:
1.培养自己的规则意识。要知道,遵守规则不是做给别人看的,而是保护自己的好办法。了解尽可能多的规则,并逐渐养成自觉遵守的好习惯。
2.和几个同学一起建立监督小组,相互监督对方的不良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改正。
3.寻找榜样。善于发现自己身边的榜样,用他们的言行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并逐渐形成习惯。
4.训练自己遵守规则,从提醒自己遵守到进入一个遵守规则的自然境界,让遵守规则成为自身的一种道德素质。
知法守法,做个合格的小公民
名人名言
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
——苏格拉底
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然亡于法律。
——拜伦
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对青少年来说,也不例外。作为社会的一分子,你也应该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不违法。
由于青少年学生正处在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阶段,具有很大的可塑性。在心理上表现出幼稚、半成熟状态。他们渴望独立,又往往不能自制;有较强的求知欲又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这种特点决定青少年思想的不稳定性,容易受到社会上的不良习气的影响和感染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这些不得不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担忧。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比例一直较高,约为65%,处于居高不下的状况。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14-18岁的少年发案率上升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并以侵犯财产型犯罪与性犯罪居多,团伙作案数量剧增。
青少年犯罪成了一个令人关注的社会问题,而更加悲哀的是,有相当一部分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并非有意地违法,而是因为对法律一无所知。前几年发生过这一件既可笑又可悲的事:
某中学的一名男同学,向一名女同学借钱,女孩没借给他,两人发生口角后,他就用菜刀把女孩砍死了。当公安人员逮捕他时,他全然不知道自己犯的错误的严重性,竟然还跟警察说:“警察叔叔,你千万别告诉我妈妈,告诉她,她就不让我上学了。”
类似这种不知法而触犯法律的青少年还有很多,某中学七八名学生结成一个偷盗集团,多次入户行盗,罪行十分严重。当他们在法庭上被问及自己犯了什么罪时,却说不知道,并声称偷盗是出于好奇,想试试本事。
这些孩子因为不知法、不懂法犯下了罪行。但是,司法机关不会因为他们不懂法而不予追究,不懂法并不能减轻他们的罪过,当他们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时才追悔当初不该不学法,以致糊里糊涂地就触犯了法律,受到了处罚。当这些青少年罪犯在铁窗高墙之下怀着忏悔之心开始真正学习法律时,岂不是悔之晚矣?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中至为关键的一个时期,是人从幼稚儿童期向青年期的过渡阶段。处于这一特殊时期的人,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经历着一场巨变,从青少年的心理变化来看,主要表现为:求知欲增强,交往需要增加,有虚荣心,喜欢刺激,富于幻想,易接受暗示,模仿力强,有好胜心,易于冲动,爱感情用事,有较强的独立意向,希望根据自己的想法、兴趣去行事,认识问题直观、片面,缺乏成年人具备的分析判断、辨别能力。
这种身心发展的不平衡,使青少年抵抗外部世界的干扰能力显得相当脆弱,一旦遇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很容易作出越轨的举动,触犯法律。因此,青少年必须要知法、懂法,并以法律来约束自己,以守法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并修炼成内心自觉的行为。
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是首要的,只有懂得法律知识,才能有效地避免违法。通过学习,懂得法律允许什么,提倡什么,禁止什么,违反了法律规定将要受到什么制裁,这是守法的前提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还特别指出了“未成年人不良行为”。该法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十种不良行为: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六、参与赌博和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和读物等;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九、吸烟、酗酒;十、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因为青少年的自我约束能力不强,这些不良行为,都极有可能成为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直接诱因或导火线,我们应该像远离毒品一样远离它们,并要努力克服自己身上已发生或已出现的不良行为的苗头,远离犯罪。
另外,不要以自己年龄小来当借口,认为自己和犯罪不沾边。殊不知,发生不发生犯罪行为不是以年龄大小来界定的,而是以你的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伤害结果来认定的。因此,你必要守法,从小处做起,防微杜渐,自觉遵纪守法,远离违法犯罪。也只有从小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以至优秀的公民,才能更好地适应社会,才能充分实现个人的人生价值。
你可以这样做:
1.尽可能地多掌握一些法律知识,知道当自己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如何利用法律武器正确地保护自己。
2.培养自控能力,冷静、理智地处理问题,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避免一听到片面之词就冲动行事,做出违法的事。
3.坚守自己的原则,不要受他人的影响。很多青少年犯罪都是受了别人的教唆,你应该提高醒惕,对那些犯法的事,不管谁做你也不能做,不管谁叫你做你也不能做。
4.不到危险或易诱发犯罪的场合去,减少违法行为发生的几率。
自我保护,屏蔽危险
名人名言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洪应明
有资料显示,我国每年有一万多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这其中近80%是由于缺乏安全防护意识而受到意外伤害。
数字是枯燥的,事实是残酷的,同时也是发人深省的。这一组组数字反映了一个严重的问题:这些还未成年的孩子为什么这么早就失去了花季的生命?在这个问题的背后,展现的是一个亟待解决的、严酷的现实——青少年自保意识的缺乏。
社会环境是复杂的,没有谁能够确保自己一生平安无事。很多发生在青少年身上的惨剧,都是这个群体自我保护意识的缺乏造成的。因此,青少年们必须得学会一些自我保护的知识,以避免在生活中发生悲剧。
首先,理智地应对犯罪分子。
在受到不法分子的威胁时,不要只想依靠自己的力量,应多寻求帮助。如,在遭遇抢劫时,如果双方实力悬殊,尽量不与他们发生正面冲突,最好先放弃财物,记清不法分子的重要特征,待自己安全时再报警。如果学校里发生了这种情况,可以先把钱物给他们,然后报告老师、家长。在劫持者经常出没的地带,同学上、下学时最好结伴一起走,还可以请警察出面干预。不可忍气吞声,否则那些不法分子就会越来越嚣张。
当发现有人一直跟踪你时,你不要害怕,尽快到繁华热闹的街道、商场等人多的地方,想办法摆脱尾随者,也可以向身边的大人求救。如果是在学校大门口,可以向老师求救或打电话让家人来接你回家。关键是当只有你一个人时,要有警惕性,要动脑筋。生活中要多观察,记住家庭、学校周围的环境特点,尤其要注意治安岗亭、派出所、大的机关单位、部队营区等,在紧急情况下,这些地点都能给你一些帮助。
其次,帮助别人时,要珍惜自己的生命。
可能你已经注意到这样一个现象,就是现在对青少年的教育中,并不提倡他们见义勇为。这并不是说,将见义勇为这个我们提倡了很多年的优秀品德剔除出去,而是完全从青少年自身出发,不鼓励和提倡他们去做他们还没有能力做好的事。因为,处于生长发育期的孩子,本身就是弱者,他们在思维判断和行为能力上还不成熟,尤其是身体还很单薄脆弱。他们的见义勇为往往会造成更大的悲剧。正确的做法应该是首先保证自身安全,然后通过报警、求助等方式进行救人。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不必要的伤害,减少无谓的牺牲。
你必须要知道:越是紧要关头,越是要冷静,量力而为。要善于变“勇为”为智为、巧为,在自身安全能够得到保障的条件下,再去考虑如何助人。相反,如果不计后果贸然行事,则往往可能是事倍功半,如此“奋不顾身”,代价也是相当惨重的。
第三,遇到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时学会自救。
在意外灾害和意外事故面前,懂得自我保护的人能够死里逃生,而那些不懂得这些知识的人就可能受到伤害,甚至搭上自己宝贵的性命。
在1994年克拉玛依的那场大火中,死了有300多名中小学生和教师,引起极大的轰动。
当时,克拉玛依的优秀老师、优秀学生、三好学生在礼堂里看演出。忽然,幕布着火了,礼堂里马上变得混乱了,人们拥挤着往外跑。可在这关键时刻,人们发现十个大门九个是锁着的。唯一留下一个并不安全的“安全门”。
有的人使劲顶着这个唯一的门往外冲,但是人太多,冲不出去。有的老师在危难面前保护学生,站起来喊:“同学们,快……”还没有说出“快什么”就倒下了。因为他们没有面对自然灾难的知识,不了解火一燃烧就会释放出一氧化碳,而一氧化碳往上升,所以人站得越高,就越容易窒息,越容易晕倒,实际上很多人都是窒息而死。
如果工作人员有最起码的防火意识,就不会把门都锁上;老师、学生们懂得最起码的火场逃生知识,就不会发生混乱,暂时不能逃出的学生能在地上匍匐前进,那损失就会小得多。
生活是美好的,但生活中也处处存在着危险。再安全的环境,也难免会有意外,会有不测。帮助青少年提高自我防护意识,是减少意外事故发生的主要途径。广大青少年在面对这个纷繁复杂的社会时要时刻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切不可麻痹大意,否则,就会给自己和家庭带来伤害。
你可以这样做:
1.多看一些法律、自助、自救类的书和电视节目,掌握相关的知识,尤其是常见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理。如怎样救助中暑者,怎样做人工呼吸,被毒蛇咬时应如何处理等。
2.掌握事前预防的安全知识。如在公共场所或参加大型活动时,注意紧急疏散路线,注意防盗、防抢、防拥挤踩踏;到正规的游泳场所游泳,严防溺水和传染病;自助游要结伴而行,按不同气候、地区、出游方式,带好个人防护用品、常用药品、证件和通讯工具,不要在没有安全保障的野外过夜;遇到雷电、暴风雨不在树下躲藏,不接打手机。
3.及时拨打“119”(火警)、“120”(救护)、“110”(匪警)求救电话。在发生意外危险时,要及时拨打110、119等救援电话,不可手足无措,静待事态发展;自己或家人、同伴受伤或出现突发疾病时应及时送到医院或向拨打急救120热线。在这里特别提醒青少年,许多同学知道遇到状况时打这些电话,但电话一接通只知道一个劲地喊“出事了”、“有窃贼”、“快来救救我”等话语,却不知道说出出事地址或出事地段的主要特征,不仅耽误了宝贵的时间,也会导致警察难以确定详细方位而难以迅速实施救助。你要简明扼要地交代事件并详细地说明你的位置。
4.谨慎对待陌生人。现在有许多犯罪分子以传销、抄煤气、电表、送货或以是父母的熟人、家庭的远房亲戚为借口,骗取青少年打开家门,然后实施抢劫等违法犯罪活动。你必须要小心行事,不可掉以轻心,以避免受骗。另外,还要注意不饮用、食用陌生人主动送来的饮料、食物;不理会陌生人搭讪等等。
择友有标准,不与“问题少年”来往
名人名言
择友勿急躁,弃友更须三思。
——富兰克林
选择朋友要冷静,不可操之过急,断交更要慎重,能对你开怀直言的人,便是你的挚友。
——约翰逊
“千里难寻是朋友”、“朋友多了路好走”、“人生得一知己足矣”、“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多个朋友多条路”……这些俗语都说的是交朋友的好处。每个人都会有或多或少的好朋友,这些好朋友会在你人生的道路上给你帮助和心灵的慰藉。但是,如果不会选择朋友,交友不慎,不但不会给你带来帮助,相反还会给你带来伤害。正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有的青少年因交上了好的朋友而发生了积极的、可喜的变化,也有的青少年则因交友不慎而害了自己,倍添烦恼。因此,正确地、慎重地择友是涉世不深的青少年朋友应该注意的一个重要问题。
上初中的小东原本是一个很规矩的孩子,但自从与班上出了名的问题学生小刚混在了一起,他的在校情况就发生了变化。放学回家,两人原本不同路,但他俩经常同出同进,还经常到网吧玩游戏。半学期下来,小东期中考试数学、英语考了D,语文勉强及格。后来小东竟然发展到偷家里的钱去外面挥霍,他还在小刚的指使下偷了班上一位同学的80元饭钱,并在网吧挥霍一空。随后,小东又在小刚的介绍下认识了几个校外的不良少年,渐渐地开始逃课,成为小混混中的一员。后因团体抢劫,终于进了少管所。至此,他才意识到正是自己的“好哥们”害了自己。
青少年的生活阅历很有限,对是非没有很清楚的判断,自身的思想也不成熟等,这些原因都导致他们在选择朋友时没有明确的标准,带有很大的随意性。这样,往往会交到品德不好的朋友,给自己带来伤害。而青少年本身又自控能力差,不容易抵制诱惑,这就导致他们在和“问题少年”的交往中很容易失去判断,从而走上歧途。轻者荒废学业,重者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毁了自己的花季人生。
与人交往是一个人的个性形成与发展的必要条件,每个人都有人际交往的权利和渴望,青少年对此的渴望更加强烈。随着年龄的增长,由于心态、认知等诸方面的差距,青少年与家长的交流会越来越少,与同龄人的交往越来越多,甚至可以说,在今后的人生路上,伙伴交往逐渐占据主导地位。这些交往对象的行为能对未成年人的行为起非常大的暗示和榜样作用。也就是说,和什么样的人交往,你的行为就会越来越像那个人。所以,朋友的选择是很重要的,关系着你的前程和未来。人的一生如果交上好的朋友,不仅可以得到情感的慰藉,还可以互相砥砺。朋友之间,无论志趣上,还是品德上、事业上,总是互相影响的。所以有人说,选择朋友就像选择命运。
因此,选择朋友在任何时期都不能急于求成,防止因择友、交友不慎带来的烦恼和损失。科学的择友原则是:朋友之间要志同道合、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帮助、性格互补、优点互补、共同进步。在明确“交友观”的基础上,广泛地选择不同层次的朋友时,要保持灵活性与原则性的有机结合。广泛地与人交往,在交往中观察分析他人,既要坚持应有的择友原则,选择最亲密的朋友、值得交往的朋友,也要考虑与不同的人建立层次不同的伙伴关系,决不滥竽充数,不加选择地接纳。
你可以这样做:
1.把握好择友的标准。比如具有共同的志向、兴趣,有优良的品德,能以心相见,真诚相待,诚实,可靠,正直,具有渊博的学问,在某一方面强于自己等。由于现实生活中同时具备几种条件的理想的人是很少的,因此不宜追求十全十美的人,否则就难以获得朋友。交友标准应灵活掌握。
2.朋友应是多层次、全方位的。即宜结交多种类型的朋友,以满足各方面的进步。从而为自己的发展和个性的完善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3.正确认识,深入了解对方。与别人建立某一种类型的朋友关系,必须在较全面、深入了解的基础之上,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对对方进行深入地了解。要特别注意观察了解对方在你背后的真实表现,掌握对方的真实动机,以免误解别人或上当受骗。
4.要积极主动出击。交友需要相互间的双向交流与交往。要交朋友,得有一定的主动精神,可利用课后、学余时间,特别是假期多与同学谈心,交流情况、信息、思想及感情,取得相互的了解及信任。
5.珍惜友谊,发展感情。相交容易相处难。朋友之间的友情是需要不断培养和增进的。有的人交友仅仅满足于泛泛之交,忽视朋友的情感;有的搞实用主义,需要时是朋友,用不着时成路人,一旦有点矛盾就翻脸变敌人,这样的交友方式是不对的。不管在什么时候,都要与人为善,珍惜友谊,要明白:好朋友就是你最大的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