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日常行为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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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培养学生交际的能力(4)

1.生活中形象的调节作用。我们应该承认这样一个事实,人们在社会实践中所形成的认识客观事物的角度、深度等有所不同,其认知的结果也很不一致。其中有正误之分、深浅之分和精粗之分。由此就出现了交际心理的差异,从而导致交际行为的失调。比如深化改革,如果把它放在发展经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角度来认识,就会方向明确,行为坚定果断,大胆进行实践;如果从权宜之计来考虑,那就会缩手缩脚、顾虑重重,甚至由于看不清方向而踌躇不前;假使想趁此机会大捞一把,不顾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结果就会误入歧途。所谓交际活动的冲突、拉锯、内耗,许多都是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就是进行调节,以富于说服力和感染力的人物行为影响失调者,使他们改变角度、恢复常态,达到认识上的一致。

生活中形象的调节作用是不能低估的,“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之所以无穷,是因为榜样认识的深刻性和行为的规范性。人的认识、情感、意志、行为是可锻炼和培养的,我们借榜样的形象,影响和感染他人,让他人自觉地对照分析、深入细致地体察,正确区分善与恶、美与丑、正与误的界线,也会收到消除疑虑、改变看法的效果。

2.艺术形象的调节作用。如果说,现实生活中的形象具有调节作用的话,那么艺术形象的调节作用是勿庸置疑的。因为艺术形象是对生活中形象的高度概括和集中,它更富有典型意义。我们知道,艺术形象是一种社会形态,它具有认识作用、教育作用和审美作用。一部优秀的艺术作品,例如一部小说、一幅名画、一首美妙的歌曲,都具有净化心灵、陶冶情操和培养人们崇高的、美好的思想情感的作用。美同善是联系在一起的,一部好书就是一个社会的缩影,读这样的书就好像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它可以缩短作者与读者的心距。列宁说:

“我不知道还有比《热情奏鸣曲》更好的东西,我愿每天都听一听,这是绝妙的、人间所没有的音乐。我总带着也许是幼稚的夸耀想:人能够创造怎样的奇迹啊!”列宁这种审美感受,说明一个基本的事实:好的艺术形象可以激发人们的感情,促使人们以友善、体谅和同情的行为和态度对待别人,其调节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调节的作用,就是要沟通人们的心灵,交流感情,缩短彼此间的距离。交际的目的是多方面的,但交际的效能只能建立在双方情感相融、心灵接近的基础上。从这个意义上讲,形象调节是十分有效的。

以刚制柔,迫使就范

与“以柔克刚”相反,“以刚制柔”则带有强制性和规范性,它是一种弹性较小的控制手段。如果说“以柔克刚”是采用感染、劝说和开导的手段的话,那么“以刚制柔”则是采用一种硬性的、强迫性的手段。即是说当“以柔克刚”仍不能达到调节的目的时,就只得换一种手段,“以刚制柔”,迫使对方就范。

由于交际关系的复杂性和交际对象的无确定性,实行交际心理和交际行为的调节也是复杂的。有些人的心理奇异、行为不拘,即使百般的劝说,进行道德感染、心理剖析,都无法使之改变。

如流氓成性的人,任何教育都无法改变其习性。这就需要采用铁的手段,进行控制,强制其改变。一般说来,控制的手段有如下几种。

政治控制

政治控制是国家党政机关通过政治的力量,采用有力的手段和方式协助解决某种不协调的交际关系,使交际关系向着良好的方向发展。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各级政府,要负责一系列重大政务,如维护国家安定、组织生产、发展经济、巩固国防等,同时它还有另外的职责,那就是协调人际关系、调解人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不同性质的国家,尽管协调的内容和解决的办法并不相同,但毫无例外地都要行使这样的职能。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政府机关,更要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纠纷中尽职尽责,协调广大群众建立和发展良好的交际关系,合情合理地控制人们的交际过程。许多不协调的因素,有些交际双方难以解决的问题,必须依靠政治手段进行排除和解决。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的党政领导当然要责无旁贷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唯有如此,交际中的不协调现象和由此产生的矛盾冲突,才能得以协调、解决。

法律控制

许多问题,单靠政治手段是无法解决的,尤其是涉及到法律纠纷。这时就必须诉诸法律,依法办事,避免人为的因素影响。所谓法律控制,就是按照法律程序对民众违法中发生的不协调现象进行合理的控制和妥善的处理。法律是国家立法机构按照立法程序制定、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它体现了统治阶级的意志,对于巩固和发展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有着重大的作用。任何人都必须遵守国家法律,一切言论和行为都必须控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违背了法律,就会受到制裁。因此,法律是人们言行的准则,交际关系中凡涉及到法律的问题,只能靠执法机关依法协调和控制,决不能意气用事、自行处理。生活中有些法盲运用武力解决双方的争端,不知道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结果反而触犯了法律,自食其果。这些都充分说明了法律的巨大威力,法律对解决重大的矛盾冲突具有协调和控制作用。

经济控制

经济控制是一种强有力的手段,它已为许多部门所普遍运用。所谓经济控制,即是通过钱财的给予或剥夺来解决双方矛盾冲突的一种控制手段,如罚款、赔款等。我们知道,物质、经济关系是人们社会生活中最基本的关系,它是各种社会关系的基础。社会生活中常常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矛盾,个人与个人之间、团体与团体之间、个人与团体之间,都存在着矛盾和冲突,然而其中最基本的便是经济利益的矛盾。兄弟间的财产纠纷、朋友间反目相残,凡此种种,无不包含着经济关系,无一不是由于利益不均而引起的矛盾冲突。物质经济关系直接或间接地制约着人们的行为,我们不能忽视这个基本的事实。

如果承认这一点,那么我们就可以进一步认为,交际双方也存在着物质经济利益上的矛盾冲突,并由此而出现心理失衡、交际关系失调。个人之间、团体之间、个人与团体之间,都存在一个交际欲望问题。达到了要求,心中就舒畅,行为就果断;达不到要求,心中就不满,行为就缓慢。所谓心理失衡,说到底都是由于心中的欲望造成的。这些欲望,如果是由物质经济利益的考虑产生的,那么就需从这方面予以解决。

经济问题的失控,只有实施经济控制手段来解决。比如说出版社交付某印刷厂印一本书,这本书的时效性很强,如果延误时间,便会失去书的时效价值,甚至会造成经济损失。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出版社特别强调这一点,印刷厂也表示同意。结果印刷厂拖延了时间,以致影响书的销售。这样双方就会发生矛盾冲突。如何妥善解决呢?我们认为采用政治手段是无济于事的。批评、教育、行政处分,也弥补不了出版社的经济损失。最有效的方法就是采用经济控制的手段,以既成的事实为依据,以合同法为准绳,对印刷厂给予经济处罚,责成其赔偿损失。这样处理对恢复双方的正常交际关系是十分有益的。

刚柔互济,相得益彰

事实上调节和控制的目的在于协调人际关系、恢复正常的心态,虽然各有其特殊的意义和作用,但二者又是紧密联系的,我们不能将它们截然分开。

交际过程是一个复杂的心理过程,存在着许多矛盾和冲突。治理心理失调也是一个复杂的工程,只有综合治理才能有效解决。因此,仅仅依靠“以柔克刚”或“以刚制柔”,都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

“以柔克刚”,可以通过心灵的感染,外物内化,改变心理结构,形成新的定势,以适应新的需要。然而感召、教育并不是万能的,它对于心理定势十分稳固的人来说,可能发生的作用较小,生效较慢。

“以刚制柔”的强制手段,对于处理重大的问题,或针对心理不十分稳固者,会发生特有的效力,有时还可以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过于强制在某种情况下是必要的,但也容易引起一些对抗的情绪,使交际心理趋向极端化。因此,单一实施,或调节,或控制,都具有某种程度的片面性。

客观来看,对交际心理异常的矫正,必须采用综合治理的方法,看准对象,灵活运用。“柔”与“刚”,从词义上讲本来就是相对的。我们平常说“柔中有刚”、“刚中有柔”,说明二者之间不是排斥的,而是相容的。就方法而言,柔的方法和刚的方法都是治疗心病的有效方法。如同医生治病一样,有时一剂药就奏效,有时则需要双管齐下。我们说的综合治理的方法,就是既刚且柔,刚中有柔,柔中有刚,互相补充,相得益彰,这样医治的效果可能更快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