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维不但是一个典型的理论和批评的实践者,还是一个出众的评论家,这一点从他与《红楼梦》颇深的渊源上便可看出。
《红楼梦评论》概述
1904年,王国维的《红楼梦评论》在《教育世界》杂志疯狂连载。当时王国维正沉迷于叔本华哲学,这种中西方的碰撞使他在《红楼梦》中找到了共鸣,于是便进行了以西方哲学理论观照中国小说的可贵尝试。
在评论的第一部分,王国维提出欲望是人的本质,解脱之道必须是超脱现实利害之物。美术能使人超脱利害,“故美术之为物,欲者不观,观者不欲。而艺术之美所以优于自然之美者,全存于使人易忘物我之关系也。”这是用西方著名哲学家叔本华理论来谈艺术和人生关系。
王国维认为《红楼梦》的主旨在“示此生活此苦痛之由于自造,又示其解脱之道不可不由自己求之者也”。“书中真正之解脱,仅贾宝玉、惜春、紫鹃三人耳”,其中惜春、紫鹃的解脱是“存于观他人之苦痛”,而贾宝玉的解脱则是“存于觉自己之苦痛”,是“自然的”、“人类的”、“美术的”、“悲感的”、“壮美的”、“文学的”、“诗歌的”、“小说的”。因此,“《红楼梦》之主人公所以非惜春、紫娟,而为贾宝玉者也”。
王国维认为,“《红楼梦》一书与一切喜剧相反,彻头彻尾之悲剧也”。这种悲剧是属于那种“剧中之人物之位置及关系而不得不然”的悲剧,是“悲剧中之悲剧”。《红楼梦》具有“厌世解脱之精神“,而且其解脱与”他律的”《桃花扇》不同,《红楼梦》的解脱为“自律的”。《红楼梦》的价值正在于其“大背于吾国人之精神”。
王国维指出,《红楼梦》与《创世记》相同“所述人类犯罪之历史”,即原罪说。“则夫绝弃人伦如宝玉其人者,自普通之道德言之,固无所辞其不忠不孝之罪,若开天眼而观入,则彼固可谓干父之蛊者也。”
最后,王国维还客观批判了旧红学的索隐观念,“索此书中之主人公之为谁”与“作者自写生平”的观点皆是错误的,因为“美术之所写者,非个人之性质,而人类全体之性质也”。
该评论各部分之间逻辑关系明确,层次分明,说理透彻,即先确立基本理论和批评标准,然后再谈其和《红楼梦》的契合关系,并从美学、伦理学的角度给予说明,最后对研究状况进行评述,点出将来的研究方向。从表述方式上看,这是一篇十分规范的学术论文,相对于传统的点评式的片段印象式表达,无疑给人耳目一新之感。
评论选摘
犹覆舟大海之中浮沉上下而飘着于故乡之海岸也,犹阵云惨淡而插翅之天使赍平和之福音而来者也,犹鱼之脱于罾网鸟之自樊笼出而游于山林江海也。然物之能使吾人超然于利害之外者,必其物之于吾人无利害之关系而后可。易言以明之,必其物非实物而后可。然则非美术何足以当之乎!夫自然界之物,无不与吾人有利害之关系,纵非直接,亦必间接相关系者也,苟吾人而能忘物与我之关系而观物,则大自然界之山明水媚,鸟飞花落,固无往而非华胥之国,极乐之上也。岂独自然界而已,人类之言语动作,悲欢啼笑,孰非美之对象乎?然此物既与吾人有利害之关系,而吾人欲强离其关系而观之,自非天才,岂易及此!于是天才者出,以其所观于自然人生中者复现之于美术中,而使中智以下之人,亦因其物之与己无关系而超然于利害之外。是故观物无方,因人而变。濠上之鱼,庄惠之所乐也,而渔父袭之以网罟;舞雩之木,孔曾之所憩也,而樵者继之以斤斧。若物非有形,心无所住,则虽殉财之夫、贵私之子,宁有对曹霸、韩干之马而计驰骋之乐,见毕宏、韦偃之松而观思栋梁之用,求好逑于雅典之偶,思税驾于金字之塔者哉!故美术之为物,欲者不观,观者不欲。而艺术之美所以优于自然之美者,全存于使人易忘物我之关系也。
而美之为物有二种:一曰优美,一曰壮美。苟一物焉,与吾人无利害之关系,而吾人之观之也,不观其关系,而但观其物,或吾人之心中无丝毫生活之欲存,而其观物也,不视为与我有关系之物,而但视为外物,则今之所观者,非昔之所观者也。此时吾心宁静之状态,名之曰优美之情,而谓此物曰优美。若此物大不利于吾人,而吾人生活之意志为之破裂,因之意志遁去,而知力得为独立之作用,以深观其物,吾人谓此物曰壮美,而谓其感情曰壮美之情。普通之美,皆属前种。至于地狱变相之图,决斗垂死之像,庐江小吏之诗,雁门尚书之曲,其人故氓庶之所共怜,其遇虽戾夫为之流涕,讵有子颓乐祸之心,宁无尼父反袂之戚,而吾人观之不厌。千复格代之诗曰:What in life doth only grieve usThat in art we gladly see凡人生中足以使人悲者,于美术中则吾人乐而观之。此之谓也。此即所谓壮美之情,而其快乐存于使人忘物我之关系,则固与优美无以异也。
至美术中之与二者相反者,名之曰眩惑。夫优美与壮美,皆使吾人离生活之欲而入于纯粹之知识者。若美术中而有眩惑之原质乎,则又使吾人自纯粹之知识出而复归于生活之欲。如(米巨)(米女)(注)蜜饵,《招魂》《启》《发》之所陈,玉体横陈,周(日方)、仇英之所绘,《西厢记》之《酬柬》,《牡丹亭》之《惊梦》,伶元之传飞燕,杨慎之赝《秘辛》,徒讽一而劝百,欲止沸而益薪。所以子云有靡靡之诮,法秀有绮语之诃。虽则梦幻泡影可作如是观,而拔舌地狱专为斯人设者矣。故眩惑之于美,如甘之于辛,火之于水,不相并立者也。吾人欲以眩惑之快乐医人世之苦痛,是犹欲航断港而至海,入幽谷而求明,岂徒无益,而又增之。则岂不以其不能使人忘生活之欲及此欲与物之关系,而反鼓舞之也哉!眩惑之与优美及壮美相反对,其故实存于此。
今既述人生与美术之概略如左,吾人且持此标准以观我国之美术,而美术中以诗歌戏曲小说为其顶点,以其目的在描写人生,故吾人于是得一绝大著作曰《红楼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