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世界教育艺术大观·百年教育人物传记第37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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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胡适的家庭教育观

仅就中国的文化教育问题而言,胡适毕生倾注了大量精力对其进行研究,他将西方实用主义的方法论与乾嘉学派的考据学方法会通而形成的“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的治学思维方式对于学界影响极大。在家庭教育研究方面,胡适十分注重中西文化教育的融通,他将中国传统的家训文化与西方的现代精神相结合所形成的家庭教育观,有其独到之处,其思想内涵主要表现在这些方面。

培养子女的“重学”意识

胡适一向认为做人要有学问,无“学”不足以为“人”。他曾一再引用易卜生的名言,“你的最大责任是把你自己这块材料铸成器”,教导青年“不要抛弃学问”。他也强调“学问便是铸器的工具,抛弃了学问便是毁了你自己”。1929年,他十分钟爱的儿子“祖趔”年仅十岁,胡适便让他离开北京去苏州念寄宿小学。当时他给这位远离家乡的爱子写过一封长信,信中他反复教导儿子要“用功”。关于“用功”,他不但激励儿子在学习上要努力上进,“在班上要赶在一班的最高一排,在一校要赶在一校的最高一排”,而且他将“刚功”与“立志”联系起来,指出“功课要考最优等,品行要列最优等,做人要做最上等的人,这才是有志气的孩子”。

强调子女的“独立”意识

胡适让儿子小小年纪就离开家到外地求学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培养儿子“操练独立生活”。在给儿子的信中,他除了希望儿子能够照应自己的饮食、冷暖之外,明确强调“最要紧的是做事要自己负责任”,“做得好是你自己负责任,做得不好也是你自己负责任”。事实上,学问确实是胡适衡量人才的重要尺度,但是并非唯一尺度。在他的心目中,人才最重要的标准也是做人最重要的原则乃是人格的“独立”。他主张做人要有主见、有思想、有个性、有独立精神,认为做人就是要做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就是要做到“能独立思想,肯独立说话,敢独立做事”。显而易见,胡适是将“精神独立”视为人格的最高理想,这成为他家庭教育观的核心。

注重子女的“合群”意识

关于“合群”,他告诫儿子“你要做自己的事,但不可妨碍别人”,“要尽力帮助别人,但不可帮助别人做坏事”,并特别指出,“合群有一条基本规则,就是时时要替别人想想”。由此可见,胡适主张的“独立”并不是强调个人主义,他不赞成个人与社会的对立、个人对社会的逃避,恰恰相反,胡适主张的独立是与他的“淑世”思想紧密相联的。他所以倡导培养独立的人格以造就一批“能独立思想,肯独立说话,敢独立做事”的人,正是因为他深深感受到这是“现实中国的最大需要”,培养个人的“独立”正是为了整个社会更好的团结和合作。

胡适对于子女的家庭教育不仅着眼于其前期的生活和学习,更注重于子女终身的事业与做人。其家庭教育观的核心是引导子女“自立成人”,成为“自立的人”,这是胡适教育子女始终不变的观念。胡适的这种独特家庭教育观念的形成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

首先是传统文化的影响。中国家训文化源远流长,胡适的故乡“徽州”正是朱熹祖籍“新安”,素有“朱子阙里”、“东南耶鲁”之美称。作为家庭教育传统典范的《朱子家训》在徽州地区更是流传极广,影响极深,它几乎成为整个徽州地区子弟教育的共同取向。胡适的父亲是一个深受宋学影响并孜孜服膺于宋学的儒生,母亲也是传统道德的承传者与示范者。父母的言传身教对胡适一生影响很深,胡适对传统道德、传统文化的认可与接受就是从他所接受的家庭教育开始的。传统文化也成为胡适家庭教育观的重要来源,胡适注重培养子女“独立”的家庭教育观在我国古代早已有之,如《颜氏家训》曰:“父兄不可常依,乡国不能常保,一旦流离,无人庇荫,当自求诸身耳。”汪辉祖的《双节堂庸训》曰:“一仰人鼻息,便终身不能自振,惟竖起脊骨,忍苦奋厉,方为有志之士。”

其次,胡适的家庭教育观受其自身经历的影响很深。胡适故乡俗话有云:“前世不修,生在徽州,十一二岁,往外一丢。”由于山区生产条件的客观制约与徽商经济的外向发展,徽州子弟小小年纪就普遍离家外出,跟人家做生意。胡适虽然不曾当过学徒,但是他耳闻目睹,非常熟悉这种习俗。更为关键的是,他早年的自身经历也十分不寻常。他出生于1891年12月,1895年父亲去世时他还不到四岁,1904年2月他仅12岁便只身去上海求学,从1904年离开家乡到他母亲1918年去世的14年中,他仅与母亲相聚过三次,总共不过六七个月。对于这种经历,胡适感受极深,平生再三谈起,在《我的信仰》一文中他说:“(母亲)出自她对我的伟大的爱忱,她送我出门,分明没有洒过一滴眼泪就让我在这广大的世界中,独自求着我自己的教育和发展,所带着的,只是一个母亲的爱,一个读书的习惯和一点点怀疑的倾向。”这种独自求学和发展的特殊经历虽然艰辛,但是却使胡适切身体会到一种家庭教育的成功,这为他后来自觉地认同传统的重学意识和现代的自立精神奠定了心理基础。

最后是西方文化的影响。胡适以强调子女“独立”意识为核心的家庭教育观主要是接受了杜威“发展智能的个性”的思想,在教育理论上,杜威反对从外部强加的教育目的,主张根据受教育者的身心特点和实际经验去培养和发展其“智能的个性”。他所谓“智能的个性”,就是指“独立思考、独立观察、独立判断的能力”。由此胡适认为独立是为了个性的发展,也只有独立才能发展自己的个性。胡适对儿子说:“你要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不要你做我的孝顺儿子!”这“堂堂正正”除了人格独立,就是他从美国学来的个性主义,包括生活、思想、择业等的完全自主。胡适虽然主张要培养和发展独立的个性人格,但又十分赞赏杜威所主张的“须养成共同活动的观念和习惯”,这就是他所注重培养的“合群”意识。

胡适的家庭教育观既继承了中国文化的优秀传统,同时也吸纳了西方现代文化的精髓。它从子女的“为学”和“做人”着眼,核心是引导子女“自立成人”,宗旨是使子女成为“自立的人”。由此可以看出,真正的家庭教育应该是子女的自我教育,应该是父母为使子女尽早独立、让他们充分发展自己的个性进而成为“自立的人”而进行的辅助性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