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周家后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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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朱安,母亲的礼物 (1)

一个盛大的颁奖晚会。

主持人宣布:封建婚姻牺牲品代表的获得者———朱安。

掌声雷动。

朱安,一个瘦弱的老女人踮着小脚,在礼仪小姐的搀扶下颤巍巍地上了台,从颁奖人手中接过证书和奖杯。未开言泪千行。全场鸦雀无声。台上的追光和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她的脸上。平静,又平静。然后,她踮了踮脚,这才够着麦克风。她说,感谢……也感谢……更感谢……

大家都知道,有一个人她不得不感谢,而且要重重地感谢,否则她哪里能得到这个奖。这个人,就是鲁迅。

朱安是鲁迅的原配夫人,鲁迅却只把她当作母亲送给他的礼物。一个女人等于一件礼物,那这个女人还是女人吗?不是。

说朱安,还得从朱家说起,从朱家和周家的关系说起。

朱安的父亲叫朱耀庭,绍兴城里凰仪桥(又称黄泥桥)丁家弄人。丁家弄的朱宅,人称“朱家台门”。台门,通俗地说,大宅门,大宅邸。大宅门里住着的当然是大户人家,不是有权人就是有钱人。周家也称“周家台门”。照绍兴人的说法,朱安和鲁迅兄弟都属于台门货。

朱家何以成台门,缘于朱家先辈曾任过江苏省扬州府官吏。朱耀庭先做过幕僚后又经商,一度还准备在宅门里开当铺。

这样的朱家和那样的周家,门当吧户对吧。

两家结亲,非始于鲁迅和朱安,而是鲁迅的开蒙塾师、叔祖(周氏义房族祖父)周玉田和丁家弄的朱氏。周玉田谱名兆兰,夫人就被人称作兰太太。这位叔祖母兰太太是个有趣的人。有一次她把晒衣服的竹竿架在珠兰的枝条上,细枝受不了力断了,竹竿倒下来。她见状,愤愤地骂一句,死尸。为什么要骂死尸呢?谁是死尸?是那折了的枝条,还是倒了的竹竿?没人搞得清她心里怎么想。她平时爱跟小孩子玩,称鲁迅他们这帮小孩子为小友。

嫁到周家的兰太太常常回娘家丁家弄,又常常把娘家的亲戚带到周家串门,特别是她的兄弟朱霞汀和内侄孙朱可铭,周家的门槛几乎都让他们踏破了。朱可铭是谁?朱安唯一的弟弟。周家,弟弟去得,姐姐当然也去得。兰太太也带朱安去周家玩。一来二去,鲁瑞注意上了这个安姑娘,也喜欢上了。

鲁瑞为什么会喜欢朱安呢?论貌,论才,朱安实在不是鲁琴姑的对手。她长得——客观地说——不好看,个子很矮,长长的脸,皮肤有点黑,前额外突。一个女人好不好看,有时并不仅仅在于相貌,更在于神情。她有些木讷,也就显得呆板不生动。连貌都不在乎,鲁瑞还会看重才?女人无才便是德。我是挑媳妇,又不是选女状元。这点,不论。

一个无貌无才的女人还会有什么值得夸赞的东西?心灵美啊。鲁瑞眼里的朱安就是这么一个内在美远大于外在美的姑娘。她知礼仪懂规矩有礼貌,尊老爱幼性情温顺,她还爱劳动讲卫生,生活节俭不爱慕虚荣。

日子是过的,不是看的。鲁瑞自信地断定,朱安是会过日子的好媳妇。

这还不够,还得问清楚生辰八字,再也不能犯鲁琴姑那样的错误了。这个时候,轮到媒妁出场了。鲁瑞请托的媒人,是周玉田和兰太太的长媳谦少奶奶(她老公叫周伯撝,小名谦)。

谦少奶奶家和鲁迅家住前后院,中间隔着一个小天井和一道曲尺形的墙。谦少奶奶婚后生了一个孩子,后来发高烧死了。不知为什么,她再怎么使劲儿也生不出第二个孩子了。因为感同身受,她对也死了孩子的鲁瑞怀有一份特别的感情,常去探望鲁瑞,陪她说话,安慰她。两个都死过孩子的女人,成了闺蜜。常常的,谦少奶奶隔着围墙向鲁瑞喊话,吃过饭没有?鲁瑞隔着围墙回答,吃过了(还没吃呢,你吃过了吗?)

这是一幅很田园很温馨的生活画面。

你当真相中了我婆婆的内侄女?谦少奶奶问鲁瑞。

当真,当真,我还骗你么?鲁瑞加重语气回答。

那我这个媒做定了,而且一定给你做成。谦少奶奶几乎在发誓。

谦少奶奶真有做媒人的天赋,领命后立即奔忙起来,很快拿来了生辰八字。鲁瑞一看就乐了:朱安比鲁迅大三岁,又是一个抱金砖,好耶!谦媒人还用她能说会道的那张嘴,为朱安掏尽了人间所有华丽词藻。归根结底,一句话,朱安这个媳妇一定胜过鲁家所有的表姐表妹们。

可怜的周家长子鲁迅,又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有了老婆。

1901年,周福清被释放了。这是周家的一大喜事。单喜还不够,还要双喜。就择日让长子和安姑娘完婚,凑成一个喜上加喜吧。鲁瑞主意拿定,立即着手行动起来:向朱家发头盘财礼,然后请庚(就是正式问明女方生辰,以便择定良辰吉日),接着发二盘财礼。她忙前忙后,唯独不去问问儿子中意不中意,同意不同意。她包办得来劲。

儿子的结婚之喜,不是儿子本人的,而是他的妈妈的。

可是鲁瑞未料到,就在这节骨眼上,儿子跑掉了。别急别急,儿子不是听说了婚事而出走的,他出国留学去了。到日本。鲁瑞的如意打算落了空,不得不推迟婚礼。

婚事都已经进行到了这个程度,鲁迅真的还是一无所知吗?不可能。因为家有小“暗探”,是谁?二弟周作人。这兄弟俩当时非常要好。收大哥信听大哥绘声绘色于外面精彩的世界,是周作人每天最阳光灿烂的时候;给大哥写信诉说青春期少年特有的烦恼愁闷(不是强说愁,是真的愁),是他最好的发泄方式。三天两头给大哥写信,他当然会把家里的事告诉他,何况是他的婚姻大事。

如果鲁迅在接到作人的信知道母亲的安排后,立即返家跟母亲作坚决的斗争,誓死反抗,闹,大闹,狂闹,闹他个天翻地覆天旋地转,闹他个鸡犬不宁人仰马翻,那么,是不是就不会有后来的不幸呢(他自己不幸,朱安更可怜)?

“扼杀在摇篮里”这句话,是真理。

但是,鲁迅什么也没做,原因大概是:

一,做听妈话的乖孩子,他做惯了。跟着妈的指挥棒转,他也跟惯了。他坚守着为人子女不忤逆不反叛的传统。他一直都认为,妈是苦过的,是苦命的女人,对这样的妈,他只有顺,没有抗。他也信任妈,妈那么爱他不可能害他,她替他找的老婆,能差到哪儿去?

二,此时,他尚没有生成强烈的反封建传统(当然包括封建婚姻)的意识。他也还没有认识到封建腐朽扼杀人性的包办婚姻的危害性,更没有体会过自由恋爱的愉悦。“包办”怎么啦?妈不也是被包办给爸的嘛,爸妈不是在一起生儿育女风平浪静地生活得不错嘛。对爸来说,鲁瑞这个老婆,包办得好。

什么也没做,意味着什么?默认,默许。这就造成没有被扼杀的“婴儿”在摇篮里一天天长大,直到撑破摇篮弄得事情无法收拾。什么也没做的鲁迅因为他的不做而一步步走向谷底,也拖拽着朱安一步步走向深渊。等到清醒过来,男人的他一跃而起跳上了崖头,女人的朱安却爬不出来了,永远地沉没。

也不能说鲁迅什么都没做,他做了,只是后来做的——他到日本大开了眼界后,对未过门的小脚媳妇有了不满。他给母亲写信,给这桩没有经当事人同意批准的亲事附带了两个条件:让安姑娘放足,让安姑娘进学堂读书,否则……(下面的话就不用说了)。

这是条件吗?这是天方夜谭。

你如何让一个已经缠了十几二十年的女人放足?她的足,早已骨裂了筋断了肉烂了,流过了血淌过了脓。缠得变了形也定了形的足,怎能放得开?

少废话,我妈鲁瑞不是就放足了吗?我妈还比她安姑娘年长呢。是是是,鲁瑞放过足,可她放出来的足,跟普通大足女人的足一样吗?不管怎样,我妈的足放得,她安姑娘的足也就可以放得。至于放成什么样,不论?是的,不论。

明白了,你要的不是一双大足,而只是放足行为本身?也许是吧。即便安姑娘依你的条件放了足,你以为她就跟你一样立即具有了反封建思想反封建意识,跟你成为同一战壕的战友,跟你有了共同话题共同语言,跟你相合相配了?她还是她,不会因为放足而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