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经济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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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借款纠纷剪不断(3)

凡此种种,现在弄得银行也没了辙——一部分贷款购车的人,欠银行的钱不还好像是得过且过光荣的事,你欠我也欠,形成了攀比的怪风。某银行一位副总一想起前些日子的清欠经历,就让他哭笑不得。一位开着别克轿车的老板已经拖欠了银行至少三期的贷款本息,催收人员三番五次地寻找,这位老板就是躲着不见。一个星期前,银行的清收员终于取得了“重大突破”——迎面撞上了在车里与客户谈“大生意”的别克车主人。当银行亮明了意图后,洽谈方对这个老板产生了“信用危机”,当场取消了合作的打算。银行的工作人员本以为这位老板会因此“觉悟”,没想到他非常气愤地说:“你们催我还钱也不挑挑时候,害得我飞了一单大生意。”据了解,清欠中像这种被“倒打一耙”的事情非常普遍,遭受人身威胁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怪圈:清欠缺少“杀手锏”

买车的人都知道,向银行贷款时需要过“三道关”——车辆抵押、保证人担保、保险公司上保险。然而目前银行面临的难题是,即使有三位“铁将军”把门都锁不住贷款流失的豁口,原因就在于银行“手太软”,架不住欠款人“心太硬”,一旦贷款人恶意拖欠,三把锁的约束力非常有限。根据银行的有关规定,欠银行贷款本息6期不还,银行就有权依法扣车,而车辆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自身贬值很快。所以银行即使收回了车,并最终转手卖掉,也是在做“赔本生意”。说到第二道锁,业内人都称它不“禁事”——虽然有了保证人担保,但是具体清欠时保证人只是答应帮着“联系联系”、帮着“催催”。至于保险公司,它也并非在做“公益事业”,社会上信用体系的缺失,让保险公司也开始或明或暗地收缩相关业务。

如今,面对车贷的怪圈,银行没法、经销商挠头、保险公司躲着走。银行的相关统计数据表明,在所有车辆当中,营运性车辆的清欠难度较大。许多人在石家庄买了车以后,却在新疆、内蒙古、山西等外省区市拉活,导致了清欠难度骤然“加码”,银行不得不抽调专门的催收人员,追着欠款人也踏上了“走南闯北”的路。

除了追讨,掌握在银行手里的武器就只剩下向法院起诉这条路了。那么这个办法究竟可行与否呢?某银行老总直言不讳地说:“不实用。虽然银行打清欠官司一打一个嬴,但是架不住多。在银行贷款的至少有几千人,如果一一起诉,简直就是‘汪洋大海’,银行要因此付出巨大的时间和金钱成本。”

目前,银行也在寻找其他有效的清欠方式。工行河北分行营业部正考虑在媒体上刊登“催收公告”,将欠款达到一定数额的欠款人姓名、单位公布出来。但此举是否会产生负面效果,目前在业内仍存在较大争议。

【法眼点评】银行“手太软”架不住欠款人“心太硬”

买车的人都知道,向银行贷款时要过“三关”,一是车辆抵押,二是保证人担保,三是保险公司上保险。根据银行的有关规定,欠银行贷款本息6期不还,银行就有权依法扣车。但是,车辆自身贬值很快,即使银行收回了车,并最终转手卖掉,也是在做赔本生意。虽然有保证人担保,但是在清欠时保证人也是答应帮忙,并无实质性动作,更没有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也不是在做公益事业,他们也是要赚钱的,由于社会信用体系的缺失,让保险公司也颇为头痛和伤心。那该怎么办呢?

一是银行要改掉“手太软”的不足,变得硬起来。可以考虑采取与媒体联合,与执法机关配合,自办催缴机构加大工作力度等多种方法,提高贷款清欠率、返还率。二是以法治欠,欠款人要受法律制裁。没有法律做后盾,欠款人是不会害怕的,所以要完善有关法律法规,银行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利益,使那些“心太硬”者变得明理懂法。

但是,运用法律手段追讨欠款,对于银行来说时间和金钱成本太高,难以承受。这就要求我们想一些新办法,也可以借鉴外国的经验。总之,只要有关方面都重视起来,行之有效的方法是一定能够找到的。

(武安邦)

贷款人购车后去向不明

文/孙慧丽周广健

付了“宝马”轿车的首期款后,曾在北京风险工程贸易总公司任经理的刘先生不见了踪影,随之“消失”的还有那辆崭新的宝马车。丰台法院法官费尽了周折,终于顺利执结了这起财产侵权案。

事情发生在2001年2月20日,曾在北京风险工程贸易总公司任经理的刘先生与北京宏伟工贸集团签订贷款合同。合同约定,宏伟集团以价款572250元将宝马318i型汽车一辆出售给刘先生,首付172250元,余款400000元由刘先生向农行朝阳支行申请贷款,宏伟集团提供担保,而所购车作为抵押。同年2月6日刘先生与农行朝阳支行签订汽车消费借款合同,约定农行朝阳支行向其提供贷款4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01年2月9日至2004年2月8日,刘先生从同年3月起每月向农行朝阳支行归还贷款本息12157.90元,宏伟集团在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中承担连带责任。同年2月1日,宏伟集团将上述车辆交付给刘某。刘某支付了首期购车款172250元,并支付了同年3月至6月的购车款本息48631.60元。此后,刘先生未按贷款合同约定偿还银行本息,宏伟集团代刘某偿还了全部贷款本息共计362578元,并向银行交纳了滞纳金3628元。

随后,刘先生去向不明,宏伟集团无奈,一纸诉状递交法院,请求解除与刘先生签订的购车合同,收回车辆,并要求刘先生给付拖欠款项。法院认为,宏伟集团与刘先生签订的贷款购车合同合法有效。刘先生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偿还银行借款本息的义务,系违约行为。因此,法院判决,解除宏伟集团与刘先生签订的贷款购车合同;刘先生返还宏伟集团宝马车318i型轿车一辆,如逾期返还,按每日500元支付使用费,至实际返还时止。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刘先生却突然下落不明。2年里,法官多次到其工作单位、家庭住址查找无果。2003年4月的一天,法官的传呼机突然响起:“宝马车在黄村露面,请速回电话。”原来被追踪的“宝马”高级轿车终于在黄村枣园小区被发现。事不宜迟,正在昌平某公司执行的法官立即驱车赶到了北京南郊的黄村,在大兴区黄村枣园小区某号楼下,经过核对车牌号码,确认了停放在楼下的正是要找的那辆白色宝马318i型高级轿车。

因为不清楚被执行人刘某是否住在这栋楼里,执行法官又开始仔细挨户查询,终于在6楼的一个房间找到了刘先生。随后,刘先生和这辆失踪了2年的“宝马”轿车被一起带回丰台法院。自知理亏的刘先生当庭履行了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法眼点评】要坐“宝马”就要还贷

刘先生是一家公司的经理,想买一辆“宝马”开一开,这没有什么不对。于是由宏伟集团提供担保,从农行朝阳支行贷款40万元,首付17.22万元,办完手续后,刘先生便将“宝马”开走了。

猜想,有了“宝马”的感觉那肯定是不一样的。刘先生开着“宝马”,不仅觉得舒服,而且顿时身价倍增。可是要付贷款,刘先生就不那么舒服了。他是一个“聪明人”,开着“宝马”隐藏了起来。但是,“宝马”就是“宝马”,不是一个电动玩具,总会被人发现的。在得到确切消息后,法官赶到了停放“宝马”的大兴区黄村枣园小区某号楼下,然后挨家挨户查询,终于找到了刘先生。

刘先生的行为是明智的,他舍不得“宝马”,于是当庭履行了判决书确定的各项义务。

俗话说:“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千万别自作聪明,以躲蔽、隐藏等笨拙的方法来逃避债务。

(杨诚)

借款二千万夫妻玩失踪

文/赵峻姚建国何萍苑

近百名债权人被一家烧腊店老板夫妇俩借走总额达2000万元的巨款。一日,老板夫妇突然不知去向。为讨回血汗钱,债权人向公安机关报了案……一个在广州小有名气的连锁烧腊店老板,3年间向街坊、员工、食客近百人借款2000多万元,在“一定会还”的承诺下,日前被发现一家人不知去向。2003年7月19日上午9时,40多位债权人齐聚此人在荔湾区宝华路开的锦记烧腊美食店,商量如何追讨借款事宜。

街坊:这次被她害惨了

据《新快报》报道,记者赶到荔湾区宝华路金记烧腊店时,里面聚集了40多人,这些人都是来讨账的。已经70岁的崔伯向记者出示了他的8张借条,借条上借款人均为唐某、王某两夫妇,并按有指印。他们夫妇以分店装修为由,先后向他借了39.5万元人民币。

据崔伯介绍,女老板王某今年54岁,因为是邻居,从小就认识,所以特别信任她。

关姨和女老板王某同住一个巷子,两家世交。王曾经分几次向她借了39万元,直至上个月才还了3万元。既是街坊又是烧腊店员工的伍小姐借给王9万元,而且从2002年10月至2003年9月的工资分文未取……可是没想到唐某一家人就这样跑了!大家都说:“街坊们这次被她害惨了!”员工:她私下给过“封口费”

据悉,锦记烧腊店的许多员工都借了钱给“王姨”。贺女士是从湖南来到锦记烧腊店做洗碗工的,她哭丧着脸说:“王姨向我借了1.6万元,那都是我和我老公的血汗钱哪!”陈先生在锦记烧腊店做了多年的水电工,后来还被提升为总店店长。2003年2月开始,王某多次向他借钱,共借了8万元。陈先生说,王每次都说下个月就还,还对他说不要告知别人借了钱给她,后来甚至给他几百元“封口费”。2003年7月14日、15日,当他发现王没回店里,后来打电话到所有分店了解到蒋也没去过,到王家也找不到人时,他成了第一个发现王失踪的人。

“王姨”:平时为人挺不错

在记者向大家了解“王姨”平时的为人时,大家都反映“王姨”不仅与大家关系处得非常融洽,而且乐于帮人,对待员工态度和蔼,性格很好。街坊们对“王姨”之前的评价也挺高,觉得她是一个很有“脸面”的人,她借了大家的钱后,大家都觉得人总有个困难的时候,而且觉得她有能力偿还,所以相互之间也不会提及被借钱的事。巨额:有人被借360万烧腊店员工说,“王姨”的借款可能涉及近百人,其中还有一人被借360万元。一个香港人借给她250万元港币,到事发时可能还不知道此事。当事人发现老板夫妇失踪后,立即向警方报了案,根据涉案债权人到派出所报案登记的情况估计,“王姨”可能“借走”了2000多万元。随后,荔湾公安分局经济侦查大队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并开始立案侦查,民警要求所有债权人到公安局做询问笔录。

【法眼点评】“为人”和“口碑”替代不了诚信

借款2000万元,涉及近百人,烧腊店老板夫妇却悄然“蒸发”不见了踪影。蹊跷的事情背后究竟隐匿了什么秘密?公安机关接到债权人报案已立案侦查。据说一名债权人被借360万元,另有一香港人借给女老板250万元港币。此案何时水落石出,结果如何我们暂且不论,先说说为何有如此多的人借钱给唐某、王某夫妇,借款数额少则几万多则数百万。唐、王夫妇不仅给借钱给他们的人打了借条,而且一再口头承诺“一定会还。”

据与这对夫妇相识的人说,他们不但平时为人挺不错,而且大家都相信二人比较有经济实力。当他们自称装修缺钱或以其他理由借钱时,善良的人们倾囊相助,甚至有的人将亲人辛苦劳动挣来的“血汗钱”也全盘托出。到头来,当二人踪迹全无时才如梦初醒,但后悔已晚矣。这起让人瞠目结舌的借贷纠纷,再一次为人们敲响了警钟——“为人”与“口碑”替代不了诚信,你有处置自己钱款的自由,但要切记三思而后行。

(林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