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鹫没想到纪恒晞会问出如此白痴级的问题,这个男人不爱公主吗?怎么连公主的婚期都不知道?他怜悯地在心底叹了口气,可怜的人类,就像是低等动物一样。可他还是耐心说道,“公主的婚期本该是几个月前的,可因为公主重病,一再延迟,有些大臣猜测公主早已经暴尸荒野,有的人说,公主得了不治之症,不过,公主若出嫁的话,一定会在皇宫举行大婚典礼。”
纪恒晞疑惑不解,“你说什么?玖音重病?”也就是说,玖音和凯里根本没有在度蜜月。“你知道玖音现在在哪里吗?”
“这……不太清楚,这种事,也并非我们做属下的该过问的。”飞鹫怕他对其他事也不知情又解释道,“只有凯里公爵见过玖音公主的病,据说,她的双手溃烂,惨不忍睹,恐怕身上也……公主已经几个月没有消息了,此时恐怕已经……”
到了茶室门口之后,纪恒晞把酒杯暂时放在地上,从西装内侧的口袋里取出支票本,填写了数字进去,撕下来给他,“飞鹫这里是十万,我只买玖音的具体住址,你知道我是不会伤害她的,我爱惨了她。”
“不,纪先生,我这……公主的下落没有人知道,你就算给我支票,我也不知道。”飞鹫看了眼走廊尽头的监控器,“很抱歉,我该离开了。”
“飞鹫……”纪恒晞还是第一次见到不稀罕钱的人。
他庆幸自己刚才没有冒然喝下威廉姆的血,不然,他此时可能会像个白痴一样对玖音的一切一无所知了。进入茶室之后,他把血装进一个小酒瓶内,从冰箱里取了几个冰块击碎放进去,以防血液变质。
他用便签纸给汪一墨留了言,让他等到天黑后离开,而他……则悄然流出了血族皇宫,以最快的速度返回纪家。
他的一举一动都被威廉姆看在眼里,可威廉姆不但没有生出厌烦,却反而更是对他充满好奇。一般的人类得到这种赏赐,都兴高采烈,贪婪地当即饮下那杯血,并且还恋恋不舍地把杯子****干净,可纪恒晞却……他带着那杯血到底去哪呢?
他看着监控屏幕上,纪恒晞驱车而去,忍不住按下桌上的对讲键,“飞鹫,去盯着纪恒晞,不要打草惊蛇,把他的一举一动都告诉我。”
“遵命。”飞鹫从内心深处并不想接受这种职务,跟踪一个痴情的白痴,还不如守在殿内做保镖来的舒服。更何况,人类都是日间行动的动物,一不小心,恐怕会被晒死。
威廉姆这个指派任务的血族王陛下却并不关心属下们是否乐意接受任务,随即,他又派人去茶室将汪一墨带离,给他安排客房,并找了一个年龄在两千岁以上的保镖专门教导他生存技能。
既然他是血族人,总不能跟在纪恒晞身边引人怀疑,血族人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避世,若是肆意招摇,迟早会命丧黄泉。
至于那个莉莉丝,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他本不想过问,却又因为纪恒晞与汪一墨的朋友关系,而忍不住插手。他打电话给助理,让他将莉莉丝带到皇宫见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