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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3章 孕事来袭【332】

“什么是开心?”

被他这样一问,辛蒂倒是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了。她好像已经很久没有开心了,而上一次开心是因为忻沛在房间里布置了很多玫瑰花瓣和蜡烛……那样最简单的惊喜,现在想来心里酸酸的,当时却是甜甜的,让她体会到了前所未有的快乐,如饮甘蜜。

见她垂首摸着泪,不知如何作答,他自嘲一笑,“年幼时,他得到一个礼物就是最开心的,但是长大之后,心变得复杂了,越来越难有惊喜,越来越难有开心。”

更荒谬的是,他还曾经喜欢过玖音,曾经那样执着的每天在房间里画着玖音的画像……不求她能看到,只是那样痴傻的画着,便觉得开心了。

与辛蒂相遇之后,他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爱情。她的柔情,她偶尔流露的羞涩,还有她的小任性,交织成一张无边无际的网,彻底网住了他曾经盲目的心,他就这样越陷越深,有时也迷惘,但只是简简单单握住她的手,那怕两人不说话,却也感觉快乐……

所以,那天晚上他做了一件傻事,去找杜克——辛蒂的亲生父亲去谈婚姻,但,他怎么都没想到,杜克会直接用死来恐吓他,用血淋淋的讽刺把他伤得体无完肤。

到现在,他已经成为真正的吸血鬼,那些话语却仍是能刺伤耳膜……

“纪忻沛,你有什么资格娶我的辛蒂为妻?她是我梵卓族的公爵小姐,以后还可能会升级为公主,而你呢?不过是一个低贱的人类。你手无缚鸡之力,甚至连自己都保护不了,你凭什么保护她?永远生活在她的羽翼之下吗?”

杜克当时拍着桌子,只差一把掐死他这个“低贱的”人类。

“在我要杀你之前,你最好打消这样的念头!我的辛蒂,只与血族最有力量的男人匹配……”

然后,亚摩斯到访,他就被一群吸血鬼包围,关进了密室内……在黑暗中,他的感官如同失灵,不知过了多久,他就这样被亚摩斯带走。

不过几个小时,到了一处城堡似的房子里,他便被亚摩斯咬住了脖子,再后来,当他恢复知觉时,就发现自己已经不是原来的自己。

现在想来,经历的一切可怕的就像是一场恐怖电影。他脆弱的生命在吸血鬼手上也的确不堪一击,所以,他不后悔自己变成吸血鬼,也不后悔与辛蒂在一起,更不后悔当初的经历——现在他已经彻底脱胎换骨,他要反击!也有能力反击!

对于某些力量强大的人来说,最大的讽刺便是,用他们施展的力量,反击他们自身。

亚摩斯会向得到,他这个曾经不堪一击的人类,会凭空拥有了两千多年的力量吗?

见他若有所思,安静地吓人,习惯了他呼吸与心跳的辛蒂乍还有些不太适应,以前,他只一个眼神,她便明白他在想什么,现在他剔透璀璨的眼眸看上去似乎一片空白,却又幽深地不见底。

她刚才被他的那样温情脉脉的话语感动,可此时,又被他眼神里的幽冷冷却了满心的暖意。“忻沛……在想什么?”

“遇到你之前的,我的生活平淡如水,预见你之后,才发现血液已冷竟也可以心潮澎湃。”

“……”为何他说出来的话总是让她惊讶?他已经不是以前的纪忻沛了呀,她以为他在变成吸血鬼之后,会不再喜欢她,不再爱她,不再如以前那样温柔……可他似乎比以前对她更温柔了。

“有你,有我们的孩子,无论贫穷,无论富有,无论我们的生命有多漫长,无论我们经历多少磨难,我们都要长相厮守。”他发誓似地说道,“我还要给你一个最隆重的婚礼,让我们的宝宝名正言顺冠以纪姓!”

名分,只是虚名,只要和他在一起,这些都不重要。但此刻,被他这样凝重地说出来,她却还是感动地血泪盈眶,狂喜投入他怀中,泪簌簌滚落,沾满他洁白的睡衣。

他吻着她的发顶,无限珍宠,心里也唏嘘感慨——谢天谢地,虽然辛蒂是杜克的女儿,却不是由杜克一手带大的,他相信威廉姆的浩然正气和教导方式,也相信辛蒂会是他的好妻子。

= = =

而纪毅的卧室内,莫子衿正在帮他收拾行李,天亮之后,他就要赶去梵卓族皇宫。

纪毅因失血过多,太虚弱,只能躺在床上休息,不知不觉便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莫子衿站在更衣室里有些茫然,纪毅的衣服倒是不用多带,只带两套西装,两套衬衣便可,两双鞋子……不过两天便回来了。

至于其他的……她也不知道该带什么,闲着没事,便仔细参观起整个更衣室来。他的衣裳都被女佣们打点的一尘不染,挂着的次序也依照颜色深浅递进。

一如他本人的沉稳理智,他的衣柜里并没有颜色太艳丽的衣裳,从黑色到浅灰色,从深蓝色到白色,衬衣中比较特殊的色彩便是褐色和条纹的,款式也大都是商务装和休闲装,运动装只有两三套,可见他平日的生活有多简单了。

而饰品橱柜里也只有领带,手表,衬衣袖扣和皮带,另外,还有一个单独的小橱柜……

她忍不住拉开,里面是一个方方正正的黑色小丝绒盒子,很明显,这应该盛放戒指的。她的心一颤,忍不住伸手拿起来,打开,里面是一枚造型简洁的男士钻戒。

她曾经见他戴过,就在第一次见面是,他忙着为昭然装点生日宴会的亭子,左手无名指——最贴近心脏的位置,是这枚闪耀的钻戒。这是他和Coco的结婚钻戒,他们一起佩戴了好些年。

虽然她已经接纳这个事实,看到这枚钻戒,却还是觉得难过。

钻戒虽然不再佩戴,他却还是这样保存着,这是他生命中永远无法抹去的事实,每当看到这枚戒指,他就会想起Coco,虽然他们已经彻底决裂,可一夜夫妻百日恩,天长日久,他将忘却Coco那些任性,记忆中沉淀下来的,将只有美好。

她比任何人都清楚,由人类转变为吸血鬼之后,所有的情思都会被放大,就连身为人类只能沿街乞讨剩菜剩饭,在被转变为吸血鬼之后,厌倦了漫长的血腥,也会觉得那是最美好的梦。

她会是他生命中的公主吗?可就算是公主,他们会有幸福快乐的日子吗?看不见他的笑,她会很痛苦,未来呀,原本她期许的美好,此时想来,竟成了可怕的毒药,让她不敢再有任何奢望。

她也比任何人都清楚,他决定做吸血鬼的原因,而她,可能连三分之一的理由都不到。

在这宏大的更衣室里,左边是他的衣物,而另一边是空的,以前是挂着Coco那些五颜六色的名牌衣裙,现在都空了,只有鞋柜上还放着几双高跟鞋没有被带走。

她走过去,拿起一双白色的鞋子放在地毯上,把莹白的脚从鞋子里抽出来,踏进那双白色的鞋子里。

她的脚太过娇小,不,是鞋子的尺码太大了。

钟爱美鞋的女人,总是把鞋子比作幸福,这或许是从辛德瑞拉的童话开始,又或者是一种天生的情缘。

灰姑娘的故事告诉我们,一双鞋可以改变一个人的气质、身世、乃至命运。

在某种程度上,鞋子成了衡量美女与否的标准。当然,女人们并非为了买到一双灰姑娘的水晶鞋而嗜鞋如痴,更多的是在寻觅一种“找寻千里,只为自己量身定制”的专属情怀。而这种憧憬本身,就如爱情般缠绵。

而她,莫子衿,一个两千年前的女人,孤苦了两千年,憧憬了两千年,等待了两千年,或许只是为了寻到纪毅这个适合她的男人,他应该是她的专属,可是……

人无完人,纪毅的那点小瑕疵,就像是这双穿在脚上的鞋子,不太适合,而且——已经被人用过了穿过了。

床头柜上的闹铃响起,纪毅虽然困倦虚弱,却还是难敌生物钟的作用,他起身习惯性地走进更衣室准备拿干净的睡衣去沐浴,却看到莫子衿脚上穿着Coco的鞋子,站在橱柜面前怔怔发呆。

“子衿,怎么了?一大早的就发呆,行礼收拾好了吗?”

“嗯。”她转头,便看到他慵懒惺忪的模样,发丝不羁地垂在额前,身上只一件平脚裤,壮硕的胸肌与腹肌并没有因为他的虚弱稍减几分,反而看上去更具魅力,那种强悍的力量感让她隐隐心悸。她总是无法克制自己对他的爱恋,包括他完美的身体。

他走过来,自然而然将她圈入怀中,“你该不会一夜没睡吧?”

“是呀。”她倚在他怀中,说道,“毅,我好喜欢这双鞋子,可是穿着又太大,该怎么办呢?”

他失笑,女人的心思呀,真如孩子。“这还不简单?找设计师把鞋子改一改,或者依样另做一双小一点就可以了。”

“这么简单?”

“是呀,这世界上的事情本就很简单,是你们这些女人的心思太复杂,所以总无法满足。”

被他这样几句点拨,她豁然开朗,沉闷了大半天的阴郁荡然无存,勾住他的脖子忍不住主动吻上他温热的唇,“毅,在你的身体变冷之前,再让我温存一下吧!”

他无奈苦笑,默然应允。本是虚弱地并无兴致,却在她轻浅的吻中愈加难以自持,转而将她抵在衣柜上,勾下她睡裙的肩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