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心智不够成熟,遇事容易冲动,性情所至,所以常常脱口而出地许诺人。轻于许诺者只图一时说得畅快,没有想到践诺的难度。青少年的能力、精力都是有限的,如果在不经意时许诺过多,则其结果必然是无法一一践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信口而出的诺言恰似透支的现金支票,往往发挥不了作用。
有时候,轻于许诺者只是随口说说而已,但获得许诺者却对受诺之事信以为真,极为看重。但当获诺者望穿秋水之时,许诺者倒忘于脑后,待获诺者得知践诺无望之时,此事对人家的打击之大则可想而知。
有时候,获诺者见许诺者无心践诺,有的人竟会较起真来,他们会像老债主讨债一样,缠着许诺者不放。这时轻诺者要践诺可能又有困难,不践诺又有失脸面。由此可见,轻诺之举既害人又害己。诺言是条绳索,它一端系在自己的颈上,一端握在别人的手中,所以说,承诺或许诺是以丧失自己为人处事的部分自由为代价的。
轻于许诺是修养欠佳的反映,是虚荣心强、责任感差的表现。轻于许诺者往往在说话办事时不留余地。
说话办事不留余地是自套枷锁、自断后路。真正理智的人在说话办事时,即使有十分的把握,也会留有两分余地。
许诺留有余地,是对自己负责,以免情况发生变化,许诺难以兑现而弄得自己下不了台。许诺留有余地,是对对方负责,免得对方过于乐观而放弃了其他的努力,当事情办不成时而遭受意外的打击。
说话留有余地,既是对客观情况复杂性的正确认识,也是对主观判断能力局限性的明智估量,可以使人避免犯言不符实或言过其实的错误。
办事留有余地,可以使人在事前保持清醒头脑,在事中把握分寸,在事后留有回旋空间,使人在复杂的情况面前进退自如。
轻诺者必寡信,所以人们说话与办事不可自断后路、自找麻烦。“留有充分的余地”,这是成功者行事的方式,一切在行事时不想自寻烦恼的人,都应自觉地将其应用到日常生活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