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年轻人要懂得的106条人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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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章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世事多变,得失无常”,所以人们不要因为得到而骄傲,不要因为失去而沮丧,古人云“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说的就是这一道理。因此,一个有智慧之头脑的人,应该知道该放弃时就放弃。

在人生的道路上,有很多的十字路口,每走到一个十字路口,都将面临着选择,而且每一次的选择很可能关系着前途和命运,所以就很难作出决断,放弃什么,坚持什么?

春秋时期,范蠡辅佐越王勾践二十多年,直至打败吴国成就霸业。越王有“孤将与子分国而有之”的美意,范蠡却毫不犹豫地谢绝了,并且离开了越国。他独自跑到齐国“耕于海畔,苦身戮力”,利用短短几年时间创下数千万产业。齐王有让其做宰相之美意,可是范蠡仍然谢绝了,有人问他原因,他这样说:“平民百姓能够在家做千金,在朝做卿相,就是最高的殊荣了,但是,这样的身份做久了,不知道会有怎样的结果。”他丝毫没有遗憾地再次放弃了高官厚禄,在齐国散尽家财后,他隐姓埋名在一个叫陶的国家,再一次开始了艰难的创业,谁想,他又在这个国家创下了巨万家资,这个地方的人都尊称他陶朱公。

可是,范蠡的儿子们却一个也没有他的胆识与魄力,尤其是大儿子,非常贪恋钱财,并因此害死了自己的亲弟弟。

事情是这样的,范蠡的二儿子在楚国犯了死罪。范蠢比较信任小儿子,所以准备了一车金银财宝,让小儿子带去楚国救回二儿子,可是没想到大儿子却不高兴了,对范蠡夫妇说:“二弟有罪竟然让小弟去搭救,那我这个哥哥还有什么用呢?”于是要自杀,做父母的怎能忍心看着儿子死在自己的面前呢?范蠡不得已,只好让大儿子去楚国。

临走时,范蠡让他去楚国找自己的老朋友庄生帮忙,并且告诉他说:“你到了楚国,把这些金银财宝全部给庄生,然后听他的安排,不要自己盲目行事,他会全力帮助你。”

于是,大儿子驱车到了楚国。来到庄生家里,见庄生家里一贫如洗,很不以为然,但由于父亲再三叮嘱,他还是把带来的金银财宝留给了庄生,庄生嘱咐他说:“楚国是不安全的地方,你赶快回去,你弟弟的事情不用担心,我会想办法。”但大儿子根本没把他的话当回事,自己在楚国住下来了。并且用自己私自带的钱,贿赂楚国的权贵们。庄生送走范蠡的大儿子后,便对他老婆说:“这些财宝都是陶朱公的东西,不要动,事情办好后,我还要把这些东西还给他。”说完,便急匆匆地去见楚王,庄生虽然贫穷,但出了名的廉洁、耿直,楚王很欣赏他的个性和才华,对他的意见也乐于采纳。他对楚王说:治国的根本在于为百姓做事,消除天灾。楚王当即下令大赦天下。范蠡的大儿子正去一位贵族家送礼,听说楚王大赦天下,弟弟出狱是理所当然的,庄生没有做任何事情,却白白地得了一车金银财宝,不能就这样算了,于是又去见庄生说:“我弟弟运气好,刚好赶上楚王大赦天下,估计他很快就会出狱,所以我也要回家了,今日特来向您辞行。”

聪明的庄生怎么会不明白他的来意呢,便让他带走他的东西,贪财的大儿子真的将金银财宝带走了。庄生从来没有受过这样的羞辱,于是又去见楚王,说:“楚王陛下,我在街上听到了很多关于这次大赦天下的传言,百姓们都在说,您这次大赦天下根本就不是因为怜惜楚国的臣民,而是为了陶朱公的儿子,我仔细盘问才知道,原来是陶朱公的儿子犯了死罪,但是陶朱公很有钱,让他的家人带了很多金银珠宝贿赂官吏,最后赶上您大赦天下,所以不知道实情的百姓才有这样的想法。”楚王听后,气愤不已,下诏立斩范蠡的二儿子。

范蠡的大儿子就这样因为不舍得放弃一车财宝而葬送了弟弟的性命,不禁让人们为之惋惜。伏尔泰说,“使人疲惫的不是远方的高山,而是鞋里的一粒沙子。”那么我们就要随时倒出“鞋里”的那粒“沙子”。放弃这小小的“沙粒”我们就会“轻松”地登上远方的“高山”。但如果我们什么也不肯放弃,那么我们失去的也许就是非常珍贵的东西,所以我们切莫为了一粒沙子而放弃整座高山。

荷马·克罗伊是一位写过好几本书的作家。以前他写作的时候,常常被纽约公寓热水灯的响声吵得心烦不宁。蒸汽会砰然作响,然后又是一阵劈里啪啦的声音,这些噪音使他大叫大骂环境的恶劣。“后来,”荷马·克罗伊说,“有一次我和几个朋友一起出去宿营,当我听到木柴烧得劈啪作响时,我突然想到:这些声音多像热水灯的响声,为什么我会喜欢这个声音,而讨厌那个声音呢?我回到家以后,跟自己说:‘火堆里木头的爆烈声,是一种很好听的声音,和热水灯的声音差不多,我该埋头大睡,不去理会这些噪音。’结果,我果然做到了:头几天我还会注意热水灯的声音,可是不久我就把它们整个给忘了。”很多其它的小忧虑也是一样,人们应该放弃对它们的注意,不要被它们弄得整个人很颓丧,狄士雷利说过:“生命太短促了,不能再只顾小事。”

很多人就是放不了那些不值一提的小事,像吉布尔这样有名的人,有时候也会忘了“生命是这样的短促,不能再顾及小事”。其结果呢·他和他的舅爷打了维尔蒙有史以来最有名的一场官司——这场官司打得有声有色,后来还有一本专辑记载着,书的名字是《吉布尔在维尔蒙的领地》。

故事的经过是这样的:吉布尔娶了一个维尔蒙的女孩子凯琳·巴里斯特,在维尔蒙的布拉陀布罗造了一座很漂亮的房子,在那里定居下来,准备度他的余生。他的舅爷比提·巴里斯特成了吉布尔最好的朋友,他们两人在一起工作,在一起游戏。

然后,吉布尔从巴里斯特手里买了一点地,事先与巴里斯特协议好,可以每一季度在那块地上割一次草。有一天,巴里斯特发现吉布尔在那片草地上开辟了一个花园,他生起气来,暴跳如雷,吉布尔也反唇相讥,弄得维尔蒙绿山上的天都变黑了。

几天之后,吉布尔骑着脚踏车出去玩的时候,他的舅爷突然驾着一部马车从路的那边转了过来,逼得吉布尔跌下了车子。而吉布尔——这个曾经写过“众人皆醉,你应独醒”的人——也气昏了头,告到官府里,把巴里斯特抓了起来。接下来是一场很热闹的官司,大城市里的记者都挤到这个小镇上来,新闻传遍了全世界。事情没办法解决,这次争吵使得吉布尔和他的妻子永远离开了他们在美国的家,这一切的忧虑和争吵,只不过为了一件很小的小事:一车子干草。

下面是哈瑞·爱默生·傅斯狄克博士所说过的故事里最有意思的一段,它描述的是一个森林巨人,在战争中得胜和失败的经历。

“在科罗拉多州的山坡上,躺着一棵大树的残躯。自然学家告诉人们,它曾经有四百多年的历史。最初发芽的时候,哥伦布刚在美洲登陆;第一批人移民到美国的时候,它才长了一半大。在它漫长的生命里,曾经被雷电击过十四次;四百年来,无数的狂风暴雨侵袭过它,它都战胜了它们。但是最后,却在一小队甲虫的攻击下倒在了地上。那些甲虫从根部往里面咬,渐渐伤了树的元气。虽然它们很小,但持续不断的攻击,使这样一个森林里的巨人结束了它的生命。”

做人岂不像森林中那棵身经百战的大树吗?成长过程中,也经历过生命中无数狂风暴雨和闪电的打击,但人们都撑过来了。可是却会为生活中一些繁杂的小事,牵绊住你们的心,这么做值得吗?

几年以前,莫桑去了怀俄明州的提顿国家公园,和他一起去的是怀俄明州的一位学者查尔斯·西费德,还有其它几位朋友。他们本来要一起参观洛克菲勒建在公园里的那栋房子,可是莫桑坐的那部车子转错了一个弯,迷了路。等到抵达那座房子的时候,已经比其它人晚了一个小时。西费德先生没有开公园大门的钥匙,所以只能等莫桑来了以后才能进园。当时,他们身处一个又热、蚊子又多的森林里,其它人都急躁地用衣服驱赶蚊子。可那些能令圣人发疯的蚊子,并没有办法赢过查尔斯·西费德。在等待莫桑期间,他折下一段白杨树枝,一心一意地制作着笛子,当莫桑赶到时,不禁被他的举动惊呆了,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他不是忙着赶蚊子,而是在做笛子。后来,莫桑请求西费德将那个制作好的笛子,当做礼物送给他留作纪念,纪念一个可以忽略小事的人。

生活中,没有任何一件东西永永远远地属于谁,因为人们都是紧握拳头而来,平摊双手而去,到生命终结的那一天,再好的东西也不再属于你,这就提醒人们,要无欲无求地潇洒度过人生,时刻都要记得该放弃的事情就放弃,尤其是那些不值一提的小事,更要放弃。这样才能够取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