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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最具青铜文化特征的青铜短剑

春秋战国时期,宁夏南北全境属于犬戎各部落小邦国的领地。直到秦昭襄王三十五年(公元前272年),秦国灭诸戎,才在戎地第一次建立北地郡,领辖乌氏、朐衍等县。宁夏地区正式纳入到中原王朝的版图之中,区域历史翻开了新的一页。

1982年、1983年先后出土于彭阳县沟口乡和固原市原州区河川乡的两把双兽首青铜短剑,一把通长22.8厘米,刃宽2.9厘米,柄端铸两个背向的兽头,扁柄中间有一长条形镂孔,格呈翼状,剑身宽短,直刃中间起棱;另一把通长25.8厘米,刃宽2.4厘米,剑首为两个相对联结的兽头,柄扁平,中间有凹槽,两侧饰锯齿纹,格为背向的两个兽头,剑身近似柳叶形,中间起棱。现都收藏于固原博物馆。

青铜短剑是春秋战国青铜文化中具有明显特征的器物之一,剑柄一般有兽头做装饰,剑格也有曲线图案。剑体较小的一般10厘米左右,制作工艺粗糙,从外形分析,未曾被使用或佩带过,这种类型的剑只作为一种随葬礼器使用。另一种铜柄铁剑,剑柄有密集的乳钉图案,柄首为蘑菇状。铜柄铁剑的出土,证明生活在固原的部落在公元前7世纪至公元前5世纪已经掌握了较为复杂的冶铁术。

除了青铜短剑,还有铭文戈与菱形体铜矛。铭文戈1983年出土于彭阳县红河乡的战国墓葬,全长21厘米,援长13厘米,内长8厘米,援宽2.5厘米,内宽3.5厘米,制作精致并且有铭文。援断面呈菱形,中部起脊,内微向上翘,上有一桃形孔及透雕兽面形纹饰,图案结构极为少见。制作精细,有细线阴文镂刻的铭文:“廿七年,晋上容大夫。”研究考证,督造者为上容大夫,铸造时间应在公元前311年至公元前250年。这是一种钩杀兵器,主要盛行于商朝至战国时期,现收藏于固原博物馆。这件兵器在宁夏出土,反映了秦在统一过程中与其他国家征战或交往的关系,同时可以看出,当时虽然铁器已登上历史舞台,但青铜器仍占主导地位。而1981年出土于原州区河川乡阳洼村的菱形体铜矛,则是战国时期生活在固原的戎族所使用的兵器,从形制、风格看,不同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地区“匈奴文化”中的矛,具有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