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籍传世藏书-孔子家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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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庙制

【原文】

卫将军文子将立三军之庙于其家,使子羔访于孔子。子曰:“公庙设于私家,非古礼之所及,吾弗知。”子羔曰:“敢问尊卑上下立庙之制,可得而闻乎?”孔子曰:“天下有王,分地建国,设祖宗,乃为亲疏贵贱多少之数。是故天子立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七。太祖近庙,皆月祭之;远庙为祧,有二祧焉,享尝乃止。诸侯立五庙,二昭二穆,与太祖之庙而五,曰祖考庙,享尝乃止。大夫立三庙,一昭一穆,与太庙而三,曰皇考庙,享尝乃止。士立一庙,曰考庙。王考无庙,合而享尝乃止。庶人无庙,四时祭于寝。此自有虞以至于周之所不变也。凡四代帝王之所谓郊者,皆以配天;其所谓禘者,皆五年大祭之所及也。应为太祖者,则其庙不毁。不及太祖,虽在郊,其庙则毁矣。古者祖有功而宗有德,谓之祖宗者,其庙皆不毁。”

子羔问曰:“祭典云:‘昔有虞氏祖颛顼而宗尧,夏后氏亦祖颛顼而宗禹,殷人祖契而宗汤,周人祖文王而宗武王。此四祖四宗,或乃异代,或其考祖之有功德,其庙可也。’若有虞宗尧,夏祖颛顼,皆异代之有功德者也,亦可以存其庙乎?”孔子曰:“善,如汝所问也。如殷、周之祖宗,其庙可以不毁。其他祖宗者,功德不殊,虽在殊代,亦可以无疑矣。诗云:‘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憩。’周人之于召公也,爱其人,犹敬其所舍之树。况祖宗有功德,而可以不尊奉其庙焉?”

【大意】

古人祭祀祖先时,因等级及亲疏关系的不同,必须分别在不同的场合举行,这就是所谓庙制。在本篇中,孔子从古礼的标准出发,对庙制发表了一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