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10日,伊朗的法学家希林·伊巴迪(Shirin Ebadi)获诺贝尔和平奖。她1947年出生,在德黑兰大学获法律学位,1975——1979年任德黑兰地方法学院法官。这位伊朗第一名女法官在1979年伊斯兰革命后被迫辞职。现在仍在德黑兰大学授课,这是一位律师、作家。
她的对话观是她从众多诺贝尔和平候选人脱颖而出的主要原因。作为一位虔诚穆斯林,她一贯认为伊斯兰教和基本人权之间并不存在冲突,她坚信世界上不同文化和宗教都应当通过对话,来寻找彼此共同的价值观。作为一位社会活动家,她一向支持非暴力和民主选举,并且认为教育和对话是化解冲突的最佳途径。
她的女权观是她战胜教皇保罗二世和巴西总统达·席尔瓦的更大优势。作为两个孩子的妈妈,她为争取伊朗妇女和儿童基本人权的努力显得更出类拔萃。伊朗是一个妇女地位低下的国家,在法律上女性仅相当于半个男性,男性的特权还表现在可以合法拥有4个妻子,可以无理由离开妻子,祖父与父亲可以为一个月的女婴择婿,所有女性在公共场合须戴面纱。伊巴迪作为法官和律师,在许多起案件中为女权申辩,要求改善伊朗女性权利,因此招致了多次生命威胁。
诺贝尔和平奖表彰她“在民主和人权问题上做出的努力”,正是对她的对话观和女权观的肯定。这是今年和平奖的特点:沉默的大多数或非凡的小人物走上奖台。在更意味深长的大历史背景下,她的不同文明和宗教之间对话的交往观,最令人关注。我们知道,伊朗总统哈塔米是不同文明对话观的倡导者。伊巴迪的名字希林在波斯语中是“文雅宜人”或“柔弱”的意思。1998年她在同美国《波士顿邮报》记者辛西娅·迪克斯(Cynthia Dickstein)时的坚毅谈吐,使这位记者感到她“文雅而不柔弱”。希林·伊巴迪之文雅若水,柔能克刚,不愧为当代人类文明交往的实践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