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猫神的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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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第 25 章 第十一章

男人带着一张仿佛怪笑的假面,顺着我后退的脚步大方地迈进客房。他的双手背在身后,我搞不清楚他到底想玩点什么花样。

他望着我嘴角一歪:“想不到注射了鄙人的药剂竟然还能安然无恙地站在这里,你可真是难得啊。”

一句非欣赏式的赞叹,我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

我一边后退一边勉强挤出一丝笑容道:“过奖过奖,想不到被别人打成那样了竟然还能安然无恙地站在这里,您才真是难得啊难得。”

话音刚落,里曼的脸瞬间抽搐了一下,我猜他是没正面理解我那句褒奖的含义。

也难怪,我这话说的貌似不是时候。

正想接着筹备台词,我突然听到里曼指骨间的咯哒声:“做了这么多年杀手,鄙人一向自命从不失手,想不到今日在此竟然连栽两回,真是有辱鄙人当年的盛名。”

我见他一脸遗憾的表情,连忙劝道:“不算栽,不算栽,你是败在头号杀手的手上,能保住小命已经算是三生有幸了。”

他的细眼中突然闪过一道光:“你是说,暮隐家族的人?”

“原……原来你被打了半天都不知道挨得是哪家人的打啊……”

“哦呵呵呵,这就难怪了。”他意味深长地瞥一眼床上的维希,“今日真是鄙人的好时机,能够杀了暮隐家的人,我在道上的名声也会响亮许多。”

“喂,你不是想……”

我话才出口半句,里曼似乎已经不耐烦地要快速把我解决掉了,一个甩手直接把我整个人弹飞了出去。

背脊撞瘫了一排桌椅,我在一堆废墟里剧烈地咳起血来。

“没用的人。”他对我留下这么一句评语后,便朝一边的维希走了过去。

眼看着维希危机将近,我顺手拾起一旁的椅子腿,嗖得朝里曼扔去。

椅子腿不偏不倚地砸中了他的脑袋,只可惜力道太小,还不足以让他脑袋开花。我咬牙从地上撑起半个身子,目光与里曼那恶狠狠的双眸对上。

顿时,我明白了。虽然那一击不足以让他脑袋开花,但足以让我脑袋开花。

“你休想碰他!除非……除非我死了!”

我有点不敢置信自己竟然说出了这么狗血的台词,但行动显然没跟上思维,我努力了几下都没能从那堆废墟堆里爬起来。

压在我身上的那张椅子实在太重了,这种危机关头,我直感叹老天既然给了我一副这么柔弱的躯体,又何必让我拥有这么顽强的精神呢?哎,上帝造人果然是公平的,给不了你这个,就给你那个,问题是我没正确把握两者的平衡。

果然,这一逆袭彻底激怒了某路人杀手。里曼阴沉着一张脸从西装袖口内变出了一排针筒,径直向我走来。

“天堂有路小姐不想去,看来只有让我这地狱的使者来欢迎你了。”

“哎慢着慢着!”慌乱关头,我不忘一番习以为常的说教:“那,那个,你先听我说。人就只有那么一辈子,功名利禄都是浮云,爱恨情仇都是身外物,我劝里曼先生你还是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赶紧各回各家,娶妻生子,繁衍后代,你看人家暮隐老爷就已经完成历史使命了,而你,应该还是光棍一条吧。”

里曼的嘴角一阵抽搐,眼睛不自然地移动了两下:“哼,逞口舌之快。”他将手中的针筒收回兜里,然后又唰唰唰地掏出了一种灌有蓝色的药剂的细针管,“这种药是鄙人前不久新研制出来的,还未在人体身上试验过,小姐有幸了。它含有一百七十二种毒素,只要扎入血管,那些毒素流遍全身,必定能死得难看。”

“喂喂喂,我说你是不是误会什么了啊,我刚刚完全是出于好心的啊。”天地良心!

“嘘……”他用食指贴在嘴上,蹲在我面前伸出了那只拿着针管的手,“那么,晚安啦。”

又是这样标志性的道别语,只不过那句话也成了他最后的遗言。

事情好像是一瞬间发生的,我瞪着双眼目不转睛地看着那即将刺向自己的针管在空气中扑哧一声裂成了两半。蓝色的液体洒了一地,然后,眼前男人的胸口上就猛然裂开了一个洞,一双白净的手从背后直接将他的心脏从体内挤了出来。

里曼微瞪的双眼在我的瞳孔中留下了一道残影,紧接着就失去了光泽。

我只感到那刻结冰的空气几乎将我的呼吸都冻结了,压在我身上的椅子被一股气焰震碎,变成了粉末落在我的裙摆上。一股寒意升腾起来,我冷不丁地在原地打了个颤。

“杀——”凝结的空气中,传来了维希冰冷的声线。

里曼的尸体轰得倒在我的面前,一头金发的维希在他身后站了起来。他动了动掌上的血纹,对着灯光将那血痕一点点****干净。

“维希,你怎么了?”我小心翼翼地问他,他只字不理。

暗淡的空气映衬着他空洞的双眸,我看到他一脸镇定却不同寻常的表情在空气里沉吟了良久,终于转身朝门外迈了出去。

我即刻站起来想要去拉住他:“维希,你要去哪里?你还在生病!”

他的力气太大,而且对我仿佛置若罔闻。我从拽他的手臂,到抱他的腰,到摔在地上扯他的后腿,都被他坚定不移的步子一一忽视过去。最后我只得悲催地躺在地上,看着他如同僵尸一般身影消失在我的面前。

我下意识道,维希入魔了。

他仿佛一瞬间就变成了一头嗜血的野兽,不顾一切地渴望着鲜血,而且,是强者的鲜血。

证据就是我纠缠了他这么久,他都丝毫没注意到我的存在,由此我断定,此刻他的眼里,压根没有普通人。

有了这点理论基础,我暂时稍稍安心,至少维希不会在纽兰德的大街上对路人大开杀戒。但不快点把他找回来的话总会惹出麻烦的,想到这里,我双手合十对横死在那里的里曼拜了拜,拔腿就往宾馆外冲。

凌晨两点多的街道依旧热闹不已,灯红酒绿的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高雅而香艳的气息。

我拖着一具疲惫的身躯奔走在宽敞的街道上,冷风漫过我的脚踝,刺耳的喧闹声侵蚀我的五感,突然,我觉得这个世界冰冷极了。

纽兰德位于北半球,和南半球的海波顿相反,此刻正值寒冬节气。由于下船以后我就不见了行李,金色的假发也掉了,只穿着那身女侍应生服,脚上是一双黑色的圆头皮鞋。

不知道走了多久,走到脚都酸肿了,我还是没能发现维希的身影。

想去找七月,也不知道他在哪。掉了手机,连他的号码都不知道,在一座陌生城市的陌生街头,我突然觉得自己变得无限的迷茫起来。那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比当时漫步于暮隐山庄的荒原中还要悲凉。

忽然有点怀念那个七月口中的“家”了。

我停在一家装潢不错的店门口歇脚,玻璃装饰的门上倒影出我的脸,画着浓艳的妆,一路上都忘了擦去。镜子里的自己根本不像自己,为什么就连这样的我都能被暮隐兄弟认出来呢?

风煞的街头,有两个醉汉在对街与我搭讪。

言语中好像把我当成了那种出卖肉体的女人。

这也难怪,穿得这么清爽,还画着浓妆,一个人停在街边左右环顾,任凭谁见了这副情景都会误会,这不怪他们。于是我礼貌地回绝了他们,两个人先是愣了一愣,然后对我做了个鄙夷的动作,搭着肩扬起酒瓶走远了。

霓虹灯映照下的街景肃穆冰封,我裹紧衣衫原地蹲下,想把身子暖热了再走。

哪知天气好像故意作对似的越来越冷,暴露在空气中的脚踝结起了一层霜红。

不知不觉间,街上的行人好像变少了,视线中交错的贵人鞋履也变得稀疏起来。思维游移的时候,一下清脆的金币叮咚声敲响了我沉睡的脑壳,我睁开眼睛发现灰蒙蒙的石板地上躺着一枚圆形的金币。我顺着那金币抬头仰视着一身裘皮的贵妇,她的目光好像说着:“肮脏的穷人,快去找见干净的衣服吧,别玷污了这美丽的城市。”

她走后,我默默地捡起那枚金币,有黑色的水渍砸在了上面。

被泪水晕开的睫毛膏彻底毁了我的整张脸,我低头沿着街口飞速地行走,唯恐看到别人对我指指点点。但是饥寒交迫的感觉不断麻痹着我的视线,我哭着哭着,突然意识到,理想中的城市,真的和理想相差好远……

又走了一段路,我微妙地停在又一座金碧辉煌的宫殿式建筑面前。

抬头望去,金漆的匾额显示着阵阵古雅气,两边的立柱又毫不掩饰地透露着哥特风。这种奇怪的亚欧混搭风格的建筑显然是这一整条街上最抢眼的,里内人声鼎沸,我不断看到有西装革履的绅士和杏眼漪澜的贵妇携手走出来,也不断有剥得只剩一条内裤的家伙被狼狈地扔下台阶。

我走上去,一个高个子的门卫挡在了我的面前。我抬起头,只看到他的下颚。

“小姐,你带钱了吗?”

我淡定地从怀里掏出那枚别人施舍的金币:“这个可以吗?”

他眼神不自然地游移了一下,侧过身让出一条路道:“对不起,客人,恕我失礼了,我带您进去。”

那门卫为我撩开幕帘,一派喧闹的胜景展现在我的面前。这里好像另一个繁华的都市,自由买卖和交易的市场,见证富豪诞生和衰落的舞台。在绕过那一圈又一圈的人群时,我不断听到撞球声和洗牌声在我耳际回响。

我还在为那眼花缭乱感到惊诧不已时,高个子的门卫已经在换币台将我的金币变卖成了筹码。

“欢迎来到全纽兰德最大的赌场,客人,祝您今晚好运。”

说着,他便将那枚紫色的圆牌交到了我的手上,伸手将我引向了赌场这片舞池之中。

我木讷地推开那道围栏的门,视线平脊地穿梭在一堆又一堆的人群。脑海深处有一个东西不断地发出提醒的信号,我努力想了想,终于在看到人群深处那个影子的时候豁然开朗起来。

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好像还写过一张5万菲比的欠条来着。